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歌未必是最好的,可,她顾不了了。

可以说,原主傻,傻到未央佩服,她爱的太深,注定会受伤的,除非,除非许朝歌也能那么爱她,只是,可能吗?

可,当她以为的一厢情愿。有一天,当她不在了,那个男人对着她的身体,哪怕那个灵魂不是她的,当那个男人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她还是忍不住哭了,这个她爱了一辈子的男人,他说他爱她,对她说做我女朋友好吗,那么温柔的说了那句话,终究是放下了,她原谅他了。原谅他的上辈子的不爱。

谁说爱情是无怨无悔的付出,谁说爱情不求回报啊,简直是放屁,她即使是付出了一点也希望许朝歌能够也喜欢她,而原主,那个莫未央,她何尝不是希望得到回应,只是付出惯了,习惯爱他了,不想也不会收回感情了,可心中终究是有怨的,当初自己的死,就算不是他的原因,可是他的态度,终究是让她忘不了的,毕竟他是她这么爱的人,就算是看到了他喜欢别人,心里也是不愿承认的,终究还是有着期望的。

待莫未央放下后,未央终于对他说“只是……太高兴了。”

他看她终于那样眼泪了,看了下她的神色,稍稍放下了心“……那也别这样啊,你不知道,我被你吓死了。”

“嗯,你要永远喜欢我,不准变心。”她撅着嘴,撒娇道。

“好,我知道,我永远都喜欢你,可以了吧。”

“嗯,你要记得。”

……

他好笑的看着她,嘴角轻扬。

你的心意,我怎会不知,又怎忍心辜负。而且,心下欢喜。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

……

自从那次许朝歌表白后,表面上看好像也没什么不同,因为之前他们就是亲密无间,只是,之后,许朝歌走在路上会不自觉的去牵她的手,没人的时候会和她亲近,好像,他打破了那一层隔膜,彼此之间的眼神交流更多了。

他们同班,一起放学,一起回家。一路上他们聊去哪里吃饭,晚上有哪档好看的综艺节目,还是干脆去看场电影再回家……

她喜欢两人去旅游,去享受当地最负盛名的美食。或者去逛夜市,她挽着他的手,从一个又一个摊子前走过。夜市喧嚷,灯光明灭,大街上人们来来往往,熙熙攘攘。而她,觉得很心安。他陪着她从街头开始逛,他们随意的买上一份,分着吃,更多的时候,他微笑着看她吃。直到未央捂着肚子连连摆手说再也吃不下,他们才慢慢散步走一走,他会念叨着吃这么多不好消化。下次不准再吃这些了。结果一个又一个的“下次”过去了,他还是纵着她。

或者每次路过那家川菜馆,他都会任她拖着进去,那家店生意很不错,总是人满为患,刺鼻的香味总是让他一阵咳嗽,而她也总是被那热气腾腾勾引的垂涎欲滴,他习惯清淡的饮食,但还是会做出无可奈何的样子带她去一家家味道正宗的川菜馆,看着她贪吃的盯着锅中沸腾食物,还有眼泪都辣出来还一个劲的边吃边擦眼泪的滑稽样子。他总是取笑她,却又惯着她。

……

所以说,她可不可以这样认为,其实,他也是很喜欢她的。

他还是喜欢那样带着宠溺的笑看着她,她在听课时,偶尔侧头,就能看到,他也在看她。

她给他折千纸鹤,而他,学着为她做饭。

两个人不约而同的为彼此多考虑一点,多让步一点,是不是就能更幸福一点呢?未央不知道,但是,这是她自然的去做的。

而且,在他们交往中,她更加的欣赏许朝歌了,许朝歌是个很好的男朋友。他总是知道哪里有美食,哪部电影刚刚上映,哪里有好喝的奶茶。而她懒惰的享受着这一切生活里的美好一面。

她可以放心的把时间都给他安排,学习上,生活上,他都是值得依赖的,他能让你感受到被人捧在手心里的宠爱。他作为她的男朋友,但更多的时候,未央觉得他更像一个宠溺着自己妹妹的哥哥,不,甚至可以说,他把她当成孩子,当成宝贝一样去呵护,去珍爱。

遇到他,是她这辈子最大的幸运吧。有时候她想,只是,她蹙眉,这算是她的幸运,还是原主的幸运呢,若说是原主的幸运,那最后,为什么原主会落到那种下场呢,若说是她的幸运,可是,许朝歌之所以这样宠着她,爱着她,不是因为她寄宿在原主身上么?

“感觉好点了吗?”他担忧的递过热水袋。

为了让两人的关系更密切,未央和许朝歌同居了。两人小时候在大院子里长大,家离的很近,从小未央就很黏着他,所以在许家也有个房间是专门为未央备着的。

所以,对于同居这件事,很自然,两人的父母都没什么意见,孩子长大了。只要不出格,想做什么,就去做吧,他们很少干涉。

“嗯,没事的啦。”未央接过热水袋,拿过来捂在肚子上,这具身体身娇体弱的,每个月都会痛。着实让人不好受。

“叫你昨天又馋嘴,又拉着我去川菜馆吃,看看,现在不好受了吧。”她知道的,他是心疼她的。

“好啦,我知道错啦,以后我一定听你的,你不让我吃我就少吃点,好不好?”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