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凤年跳舞跳累了,第二天难得地多睡了一阵。
他睡的太舒服,四仰八叉地翻了个身,往身边摸了一把,却是没摸到人。
佩珑大清早就去了丽都,穿戴的静悄悄没声音,还在他眼皮上香了一口又一口,好像是很眷恋他留在自己的床上,不舍得走。
没人吵他,他就能睡的跟个宝贝似的半点没醒。
陈凤年在被窝里蹬了一脚,发现除了被窝里那股佩珑常用香膏的味道,别的什么都没有。
清冷、暗香,这两个词让他想起了他们第一次的相见。
那是一场很美好的相见。
陈凤年沉浸在余香里不肯睁眼,但他也知道,再躺差不多五分钟就必须睁眼了。
不睁眼,错过了佩珑开戏怎么行。
女主人不在,丫鬟小玉服侍他起床,陈凤年姿态优雅地喝了小半碗鸽子汤,又喝了小半碗白米粥,吃够二十分钟才出门。
出门没五分钟又回来,因为嫌小玉给他拿的领带跟今天这身西装不匹配,不换掉的话寝食难安。
对镜打好领带,陈凤年自觉镜中人已经非常的优雅——但潜意识里,他就是觉得好像哪里不太对劲。
又站了五分钟,他终于反应过来了。
对啊,我这是去戏院,不是去西餐厅,我穿西装作甚么!
陈凤年暗暗骂自己没脑子,回身又进了卧室,这回再出来就是真正的大家子弟,蟹壳青的整洁长袍,鼻梁上照旧是他那副十年不变的金丝边眼镜,优雅之余,更有旧式文人的清贵气度。
长袍是佩珑给他定的,从面料到做工都无可挑剔,料子是上海独有,别的地方连丝线都买不到。
陈凤年很喜欢,一度想要把这件衣裳好好珍藏起来。
虽然做这件衣服的时候,依然是他付的钱。
有钱什么都好,也什么都不好,陈凤年现在没穷,只知道钱能买来美人一笑,不知道等他穷了,兴许美人就要转头冲别人笑,半点没他的份了。
晨起有雾,陈凤年刚乘车到丽都,太阳就放了晴,正是一个好晴天。
戏院门口挤的都是人。
陈凤年现在养王佩珑一个,而王佩珑身后则是有一整个戏班要养,那么他的身份也就很明显,是所有人的贵人,保不齐还得当祖宗看,轻易是怠慢不得的。
他被领上了二楼,单独开了个视野最好的包厢,方便从上至下地将戏台的方寸尽收眼底。
与此同时,隔壁包厢里,戚老八右手上包着白纱布,脸上遍布横肉,看样貌分明是晚清刽子手的接班人,然而那堆横肉一条条磊出沟壑,他硬是笑出了古代弄臣的感觉。
戚老八撩开帘子,恭而敬之地将万显山请了进去。
万显山也来凑热闹,陈凤年并不知道,他还在神贯注地看着台下,发现前排坐了好几个叫得上来名字的人,左边三个和自己大哥关系好,右边两个只是有生意往来,当间零散坐着几个,或许能和陈家合作成愉快的商业伙伴,或许大哥看不顺眼,会把他们揪起来尽数驱逐出境,总之就都算熟人吧!
二楼的人看一楼总是带着点居高临下的感觉,陈凤年看看就不想看了,觉得这帮人只是和自己家有关系,跟自己却是完没关系。
他在陈家遗世独立,像异类又不像异类,不想花家里的钱却又忍不住花钱。
大哥骂他洋书看多了,越看越不中用,骂的比爸爸还厉害,典型的恨铁不成钢。
二哥一见他,就要给他介绍女朋友,也是动不动就来添乱。
自立倒是没想过自立,因为他对自己的认知很清晰,知道他这个人除了拿钱花钱,别的事一概都做不好。
这些琐事与恶习常年累积,最后便一股脑地堆积在心尖上,压得人无法喘息;
只是他心如明镜,从来不提。
一时间下方叮呤咣啷了一阵,是师傅们在敲头场,台下顿时安静了一秒,而后又开始窸窸窣窣地交头接耳,对戏台的布置品头论足。
王佩珑早就收拾齐整,还在吸气吐气平复情绪,她先是从戏台上的假山后边绕了出来,直到水袖抖开,在九-龙口站住了一亮相,台子底下就开始一片一片地叫好,叫的是震天响,连嚣板的声音都快要听不见。
这个时候越响就越是安定,王佩珑的心反倒彻底稳了下来。
这就行了,她深吸一口气,在心中鼓舞自己,看来我这张脸还卖得出去,我这回算是彻底翻身了。
陈凤年一直在二楼,没有随波逐流地叫好,他只是向前弯曲了身子往前探,乌黑的眼珠子黑白分明,只需一个眼神,就正好同起范的佩珑对上。
正是:多情戏子风流客,赛过人间。
陈凤年末了就想,这楼上好比天上,楼下好比人间,倒让他一时间想起了罗密欧与朱丽叶,和牡丹亭一样,也是个爱情故事;
偏巧两个故事意头都不太好,一个生死相隔,一个又是人鬼情未了,除了浪漫以外,一点吉利的都没有。
偏巧陈凤年就很想得开,觉得吉不吉利都是后话,此刻有浪漫便足矣。
他是公子哥出身,家里有钱;
别人不行,他却是可以靠着浪漫就能过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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