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
“谁啊?”她走过去开门。
“我。”
门打开,任十一提着酒壶出现在眼前。
“喝酒吗?”他问。
周逸芳诧异:“找我?”
相处这么多年,这个家里,任十一找大郎喝酒都比找她喝酒合理。
任十一点头:“秋高气爽,朗月当头,是个喝酒的好时候。”
周逸芳:“……我很少饮酒。”
任十一:“给你准备了果酒。”
周逸芳笑了笑:“既然任大侠诚心邀请,恭敬不如从命。”
任十一笑开,握住她的手臂,将她拉出房门:“走。”
“去哪?”周逸芳话音未落,腰间就多了一只大手,提着她在墙头几个纵跃跳上了房顶。
周逸芳捂着胸口瞪着任十一:“你今天吃错药了?这般不稳重。”
任十一笑着扶她坐下:“高兴。”
“高兴什么?”周逸芳来都来了,便顺势坐下了,接过他递过来的小壶果酒,望着天上的圆月问。
“高兴遇到你们母子。”
周逸芳“嗯?”了一声,看过去。
任十一却不说话了,仰头喝了一口酒,望着月亮笑。
周逸芳不知道他到底在表达什么,但是看着他此刻满足又高兴的表情,不知为何,竟然感受到了他那种说不出的心情,心跟着放松愉悦起来。
两人望着月亮,时不时喝一口酒,任十一低声说起自己在外漂泊的那些过往。
他没念过书,从小如野狗一般挣扎长大,和人交际的能力很低,那些半乞讨半流浪一步步变强的故事,在他的叙述里,都简单又平实。
比如:
“有一次帮人跑腿得了三只馒头,被一条狼狗盯上追着我跑了三条街,我把它引入无人巷子,拿馒头引诱它,拔剑把它宰了,烤了狗肉吃。”
“当时几岁?”
“十二岁吧。”
周逸芳几乎能想象那个被狼狗追逐的疯狂又可怕画面,但是他说得简单至极,甚至还显得他自己凶残又血腥。
任十一从自己记事时讲起,一路讲到了遇见周家。
周逸芳听得五味陈杂,举起酒壶敬他:“敬前二十三年的任十一,辛苦了,很了不起。”
任十一感觉自己的胸腔又咚咚跳动起来,轻轻地和她的酒壶碰了一下。仰头喝了猛猛的一大口。
的酒液滚入喉间,没有浇灭快速的心跳,反而让他胸口更为滚烫。
他低头,望向周逸芳:“这就是我全部经历了,我想留下,再不走了,你,能同意吗?”
周逸芳下意识说:“为何不同意?”说完,回味起他所有的话,后知后觉他的郑重其事。
忍不住仔细看他。
任十一回视确认:“真正成为周家的人?”
周逸芳微笑:“有何不可?”
任十一跟着微笑:“若有流言蜚语……”
“他们自去说吧,清者自清。”
任十一举着酒壶主动碰了一下她的,周逸芳微一用力,与他的酒壶贴在一起,许久之后,两人同时举壶同饮。
这日以后,周家大小事,但凡商量,周逸芳都会叫上任十一,或一起探讨或征询他的意见。
周父周母起初诧异,但多年来家中早由周逸芳做主,任十一又是大郎师父,细想想又好像没那么意外。
另一边,大郎为兵役的事情愤怒又惆怅,周父暂停了他的课程,容他跑出去和昔日伙伴们商量办法,周逸芳也没有追问他这些日子到底在做什么,他回家晚了,就给他留下一份饭菜。
十日之期,转眼过了八天。
街上只有零星几户人家有男丁主动报道去了,剩下的几乎都没有动静。
护卫队头两天无精打采如同散沙,不知哪天起,却又如常巡逻小巷,帮街坊驱逐宵小。
第九天的时候,周逸芳问大郎:“你们想出来的办法是什么?明日就是最后一天了。”
大郎起身,望着周逸芳的眼睛闪着亮光,这是周逸芳看到的儿子从小到大最坚定的一次目光。
“娘,我想过了。我们一家、两家反抗没有关系,但是咱们街上太多人家了,他们又穷又弱势,衙差上门捉人,一定会吃了大亏。既然这样,那我们一起从军去!我和所有朋友都约定好了,去了军营,我们也要记住我们是一个护卫队、一条街上的兄弟邻居!我们去了后,在里头团结互助,互相扶持。从今以后,我就是他们的老大了,他们帮我升官,我保护他们几年后平安回家!”
周逸芳前面听着还点头,听到最后一句哭笑不得。
“你想要升官?”
大郎很郑重地点头。
“为什么?”
“当了大官,就可以保护我们自己人了,不然只会被欺负,本事再大,还是官最大。”
周逸芳没有反驳,点点头赞同他说的没有什么毛病,但又说:“那谁是你的自己人呢?我们一家?枣子巷?还是这条街的街坊?”
“当然是街坊了,我们都是自己人。”
周逸芳又问:“那我们老家的邻居们算吗?以前在老家,他们还给你吃过桂花糕,送你瓜果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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