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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您回来了。”

英姐听到门响的声音后,立刻从厨房里走了出来,笑着开口说道,不过目光在看到跟在阿锦身后额半大少年后,脸上的表情不由的有些讶然,“小姐,这是你同学吗?”

“不是。”阿锦心情极好的回答说,“他是我捡回来的未婚夫?”

“未,未婚夫?”英姐想过这是同学或是男朋友,唯独没想到会得到这么一个答案,因太过于震惊的缘故,让她的语气都结巴起来。

这,这是什么情况?

小姐不过就是出去逛了逛,就给自己捡了个未婚夫回来?虽然说这少年长得还挺好看,是小姐会喜欢的类型,但这也太匪夷所思了一些吧?

阿锦是已经找到了目标人物,心情好,便也多解释了两句:“恩,他现在无家可归,我便把他带了回来,他答应将来娶我,陪我一辈子,这不是挺好的吗?再者,不是英姐你说的吗?父母不可能会陪我一辈子,能陪我一辈子的人,就是我未来的老公,我这不就找了一个回来吗?”

她这话,到最后明显就是带了调侃之意。

但英姐的心里实在太过震惊的缘故,压根就没听出来,“我是说过这话不假,但小姐,你这也太,太……”荒唐了一些吧?

哪有人会去大街上捡老公的?

况且她先前之所以会这么说,也不过是想要安慰小姐,让她不要太过于伤心的缘故,可不是让她用在这里的?

英姐只觉得自己整个人都凌乱了。

阿锦才不管英姐是个什么想法,侧头对她说:“去二楼给阿斐收拾个房间出来。”

“小姐。”

“恩?”阿锦抬头看着英姐。

这一眼,让英姐本来有些混乱的思绪立刻清明了两分,应了一声好,便去忙了。

见英姐走了。

阿锦又转头看向顾斐,轻声道:“你刚才淋了雨,全身都湿透了,先去浴室洗个澡的,我去给你熬姜汤去去寒。”说着也不等他回答,便拉着他的手,直径的上了二楼,把他带进二楼的客房里。

虽然二楼自父母过世后,就再没人住了,不过每天也都有让英姐定期大嫂,一应的东西也都有,“…浴巾在柜子里,洗漱用品也都是新的,你都可以用,至于衣服的话,我家里倒是没有男生的衣服,不过我们两个人的身量差不多,等会我帮你拿一套我的运动服,你先将就的穿一下,等雨停了,我陪你一起去买。”

“…恩。”顾斐定定的看着阿锦,片刻,才垂着眸子应了一声。

“那你先去洗,我先帮你去拿衣服。”

阿锦从客房里出来,先去了三楼,从自己的衣柜里,拿了一套全新没开过封的运动服,放到了浴室门口,和顾斐说了一声后,便也出来了。

去了一楼的厨房,帮顾斐熬驱寒的姜汤。

阿锦现在虽然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大小姐,但姜汤她还是会做的,直接把姜块和葱段以及红糖丢到锅里,煮开就行了,可以说一点难度都没有。

说起来,阿锦对自己现在的身份那叫一个满意,是林氏集团董事长的独生女,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大小姐,出生起就身家上亿,恩……虽说她一过来就面对爹妈已经挂掉的惨剧,身侧更是围绕着一群不怀好意的亲戚,等着把她生吞活剥。

但阿锦摆摆手,表示自己一点都不care。

虽然林氏夫妇走的突然……当然,并不是说他们是被人谋杀神马?豪门里的狗血虽然多,争夺财产更是十分寻常的事,只是为此而去杀人,还是不多见的。他们是在外出的路上,遇到了车祸,林母当场身亡,林父身受重伤,被送到医院抢救,但很遗憾的是,手术虽然成功,但因引发了并发症的缘故,没能救回来。

林父做为一名成功的商人,他是习惯性的未雨绸缪,早在数年之前,就已经立下了遗嘱,如若自己出意外的话,其名下所有的财产都归阿锦这个独生女所有。

而林父林母走的时候,阿锦才刚刚过了十八岁成年礼没几天的时间。

因为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阿锦一瞬间就跃为明市最年轻的女富豪,没有之一的那种。

所以,那些魑魅魍魉的亲戚朋友或者商业伙伴神马,阿锦表示这都不是事儿,她又不是真的十八岁,自己也曾开过公司,虽然可能比不上林氏集团这样家大业大,但好像也没差多少。

真的是处理起这种事,不要太熟练。

以最快的速度,把因林父林母过世而对集团产生的一些小动荡,平稳下来,又耗费了几个月的时间,把集团里里外外的掌握到自己的手里来,至于一些不怀好意,妄图取而代之的人。

阿锦也没有手软,犯了事的,例如挪用公款神马,都统一的交到了警局那边,由国家和法律处理,至于那些虽然犯了错,但却不触犯法律的,也都把他们请出公司。

至于妄图分家产的亲戚朋友,就更好解决了。

若是她没有满十八岁,若是林父林母没有留下遗嘱的话,她可能还会觉得有点烦恼,但林父林母这边早几年都已经把路给她铺平,她要是还能被人哄的话,那是有多没脑子。

连一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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