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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聆一溜烟跑回家,关上了门,把对门那家夫妻的声音隔绝在了门外。捂着胸口稍稍舒了口气。

季允言平常上班很忙,作息又恰好和秋聆这种家庭主妇错开了,所以两人做了快一个月的邻居竟然也没碰过面。除了刚才,和……在阳台那次。

秋聆想起那天晚上在黑暗的阳台里季允言忽然出现抱住夏昱的画面。季允言呼唤丈夫的嗓音很慵懒,挠得人心痒,听起来像在撒娇。所以那时秋聆还以为夏昱的妻子应该是那种柔柔弱弱的oga,之前听夏昱说妻子是一名律师,秋聆还有点惊讶。没想到果真如此。

刚才季允言西装革履不苟言笑的样子,着实让秋聆惊艳了一番。同时,他也有点憧憬季允言。能一个人赚钱养家,还能让家人住进这么贵的房子,真的很厉害。

“我成不了那样的人啊……”秋聆垂着眼眸喃喃自语着,忍不住对自己感到懊恼。

正是因为自己不够优秀,所以才无法还上那八百万,以至于只能出卖身体去跟秦翊辰做交换。

秋聆叹了口气,忽然想起自己今天还没吃叶酸,便又去倒水吃药。

刚刚把药片咽下,秦翊辰就发了条短信来:今晚你不用做饭了,把衣服换一下,我马上过去接你。我预约了餐厅,晚上出去吃。

秋聆有些疑惑。今天是什么好日子吗,为什么要特地去外面吃?

结婚三周年纪念日和秋聆的生日早就过了,秦翊辰自己的生日也还没到。秋聆打开衣柜一边挑衣服一边想,看到那件米白色的灯芯绒外套时才终于记起,四年前的今天,正是他与秦翊辰相识的日子。

那天他在直播间里弹了一首自己写的原创曲,穿的就是这件外套。

原来秦翊辰在短信里说让他换衣服,是这个意思。

秋聆脱掉居家服,换上一件雾霾蓝的衬衣,和直筒牛仔裤,把外套套在了身上,又去卫生间重新拾掇了一下自己,为出门做好准备。

这套衣服还是秋聆大一时买的,那会儿他沉迷于日系穿搭,买了很多这种风格的衣服。不过现在不怎么出门了,平常在家里只穿居家服或者秦翊辰买给他的衣服,必须要出门时才会穿一穿自己以前买的这些。

秋聆脸嫩,穿上这种风格的衣服便更显得少年气。他常去的那家菜场的摊主们都不知道他已为人妻,还以为是哪家的乖小孩出门帮父母买菜。

放在床上的手机震了一下,是秦翊辰发消息说已经到楼下了,秋聆便匆匆地下了楼,钻进秦翊辰的车里。

看见秋聆穿了这一身,秦翊辰露出满意的笑容,把还没在副驾上坐稳的秋聆拉进怀里来缠绵地吻了半晌。

吻罢,秋聆脸上略略泛起红来,羞赧地揉了揉鼻尖,问道:“去哪里吃啊?”

“Initial.”秦翊辰发动汽车,说道,“D市的老牌米其林了,预约上可不容易。”

“是法餐吗?”秋聆问。

秦翊辰答:“对。我之前也没去过,今天带你一起去试一试。”

秋聆对米其林餐厅了解得不多,除了结婚以来被秦翊辰带去过高档餐厅几次以外,自己基本上不会去,听到这个名字倒也没什么惊喜,只是轻轻地“哦”了一声。

“你不喜欢法餐吗?”秦翊辰见他反应不咸不淡的,便道,“那我们改道去吃日料也可以,我记得你喜欢吃寿喜锅来着。”

两人还是朋友的时候,也曾一起去过几次日料店。

秋聆摇摇头说:“不了,不是好不容易才预约上的么。”

Initial是法语,意为初始。秦翊辰之所以选这里,正是为了纪念他与秋聆的初次相识。秋聆不懂法语,自然也不知道这层意思。

餐厅内很安静,客人们和服务生之间的交谈都是小声的,落地窗边摆着一架白色施坦威,昂贵的乐器在演奏者十指的舞动下流淌出轻快灵动的音符。

秋聆坐在座位上静静地听,纤长的食指在膝盖上跟着节奏轻轻地敲着。

套餐是早已预约好的,前菜已经上了,剩下的就是一边品尝一边等待剩下的七道菜。

秋聆小口咬着奶油蘑菇鸡酥盒,微微抬眼打量着坐在对面的丈夫。秦翊辰似乎没什么细细品尝的心情,吃得很快,三四口就解决了餐盘里的前菜。

“还是你做的菜好吃。”秦翊辰放下刀叉,拧着眉毛,如此评价道。

“……主厨听到了要气死的。”秋聆咕哝着,心里有点小开心。

他知道秦翊辰这么说并非是故意哄他开心。秦翊辰的确很喜欢吃他做的饭菜,每次都能消灭得一干二净。不过秋聆觉得自己做的菜味道其实也就一般般而已,也不知道为什么秦翊辰会这么喜欢。

秋聆和大多数年龄相仿的年轻人一样,比起规规矩矩的家常菜,更喜欢肥宅快乐水配垃圾食品,心情不好的时候暴饮暴食一顿,就会觉得畅快不少。法餐这种精致的、讲究的料理,秋聆反而没什么兴趣,因而只是把吃完当成任务,百无聊赖地咬着食物。

秦翊辰看他情绪不高,自己便也吃得不怎么开心。最后一道菜吃完,秦翊辰抿了些许红酒,便结了账,赌气似的牵着秋聆走人了。

“要去哪里?”秋聆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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