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祥云国是东方大陆上一个非常富强和强大的帝国。
这个帝国有过众多领地,金沙洲只是其中一个,但金沙洲是祥云国众多领地中居住人口最多,最富饶和面积最大的地方。
假如不是居住在金沙洲的人誓死顽抗,这块土地已经落入妖族的手中。
妖族虽然暂时放弃夺取金沙洲,但金沙洲却岌岌可危,若是朝廷再不派兵增援,金沙洲就会被妖族吞并。
乔天歌带兵赶到金沙洲,已经是一个多月后。
金沙洲的统帅名叫左木尔,是个高大的中年男子。他带兵抵抗妖族,战功显赫,很受金沙洲人的尊重。
左木尔见到乔天歌的时候,倒抽了一口冷气,帝君这是跟自己开什么玩笑?竟然派这样一个十几岁的小屁孩来参战,而且还是个将军,这分明就是想把金沙洲送给妖族的节奏。
乔天歌骑在高大的马匹上,马背高耸,几乎把她整个人都挡住了。
金沙洲军中的将士和左木尔的想法一样,对乔天歌很不以为然。
左木尔勉强打起精神,走上前去想把乔天歌从马背上抱下来,却见一个穿着戎装的女子轻盈地从马背上跳下来。
乔天歌英姿飒爽地走在前面,虽然身形娇小,但看起来却自信满满。
左木尔对这个小将军稍微产生了一点好感。
到了军营,左木尔把花名册递给乔天歌,请她查阅三军的人员安排。
乔天歌把花名册一扔,说:“给我这么个小本本干什么?清点人员这种繁琐的事情,交给林德去做就行了。”
林德是乔鸿轩特意配给乔天歌使用的参谋。他参与过乔家与妖族的大部分战斗,经验丰富,而且擅长排兵布阵。
乔鸿轩生怕乔天歌没有排兵布阵的经验,到了战场上会吃亏。却不知这个小家伙是佣兵王,不但参与过单兵作战的历练,而且更指挥过反恐战争。
“左将军,你不打算带我去兵营走走吗?”乔天歌很不客气地对左木尔说。
左木尔见乔天歌做派蛮威风,就想搓搓她的锐气。他对乔天歌说:“乔将军要想参观军营,就由我亲自陪你过去。”
一直站在左木尔身边的金沙洲军中第二号人物邓风超很不满乔天歌的态度。从来没有一个人来到这里胆敢对左将军发号施令,这个小屁孩竟然如此狂妄,他要亲自教学教学她。
邓风超对左木尔说:“左将军可能忘了,你还要去视察被妖族破坏掉的城墙。陪伴桥将军的事情,让我去代办就行了。”
左木尔知道,邓风超这样做,是要告诉乔天歌,她不配得到左将军的陪伴,由左将军的副手来陪你,已经很给面子。
“哈哈……你不说我都忘记要去视察的事情。”左木尔来个顺水推舟:“乔将军,我先去忙正经事,少陪了。”
乔天歌如何听不懂?陪她去视察不是正经事。
“既然左将军这么忙,那就不用陪了。我自己到处走走。”
乔天歌其实根本不想任何人陪伴,她想偷偷潜入沧源洲寻找雷火鸟。
邓风超也压根没有陪伴乔天歌的意思,听她这样说,连忙答应了。
离开军营后,乔天歌召唤出青龙。
青龙带着乔天歌飞到天空中。
在路上,青龙还不忘提醒乔天歌:“妖族分成低中高三等,低等妖族智商很低,而且很丑,它们也只能啃吃其他妖族吃剩下的骨肉上的人肉;中等妖族稍微好点,但智商依然比较低,只知道借助邪恶力量蛮干;高等妖族数量很少,它们非常狡猾,智商可以媲美人类,而且能幻化成人形,非常难对付。”
乔天歌想想妖族吃人的场景,不禁有点恶心。
要是能阻止妖族吃人,那就好了!
谈话间,已经飞到了沧源洲。
青龙把乔天歌送到目的地后,就再次隐藏在乔天歌的身体内。
沧源洲四周笼罩着一层瘴气,空气中弥漫着腥臭味,人类到了这里会感觉非常不舒适,但妖族最喜欢这种死鱼烂虾的腐臭味。
在路上,青龙把雷火鸟的生活习惯告诉了乔天歌。
这种鸟类是火象神兽,最喜欢藏在冷的地方避暑。
由于雷火鸟的身体会不断产生热气,如果没有冷雾帮助它们降温,就很容易把四周的东西全烧光光,严重的时候,甚至会自,焚。因此这种鸟最喜欢躲藏在阴冷的地方,尤其是夏天,阴冷的冰洞是它的最爱。
乔天歌到了沧源洲后,一直往最寒冷的地方走。
妖族本就喜欢阴暗潮湿之地,在妖族,寒冷阴暗的地方比比皆是。要找到雷火鸟的老巢,实在不容易。
乔天歌在沧源洲走了一段时间后,发现有几个小妖身上长的皮肤比其他小妖精都要厚。她马上跟在几个小妖身后。
小妖精的皮肤长得厚,果然是因为脂肪层特别厚,它们比其他妖精更加怕热,喜欢扎堆在寒冷的地方。
乔天歌尾随着几个小妖一直在密林深处走动。
走着走着,小妖竟然停下来,仿佛察觉到有什么不对?
小妖的智商低下,但是嗅觉灵敏是它们天生的特长。尤其是对血腥味和人类体温的感知,更是比狗还要灵敏。
乔天歌把惊觉提升到最高级别,随时留意几个小妖的变化。
果然,小妖确实发现了乔天歌的存在,它们飞快地转身扑向乔天歌。
乔天歌的动作也非常迅速,她从无量袋拿出宝剑,一剑砍在走在最前面的小妖身上。
小妖被劈成两段,一声没哼就倒在树下。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