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扔东西的地界在街尾,是野猫野狗的聚集地,也是这一条街公认的垃圾场,只要每月交上十文钱,官府会派人来定期清理。

周睿走了一段路,心下犯懒,他眼珠转了转,接着又退了回来,直接走到小乞丐的旁边,连碗带鱼扔进了他的怀里,“送你了。”

喂猫还不如喂人呢,还省得小爷跑一趟。

苏瑾夜舔了舔嘴唇,道了声谢。

他的嘴唇干裂,苍白的像是一个久治不愈的病人。

苏瑾夜的动作缓慢,他将鱼头撕下留给庙里的白猫,才一小口一小口地吃起来。

那姿势,比贵门的少爷都优雅几分,甚是好看。

周睿暗骂一声,自己肯定是猪油蒙了心,怎么会觉得一个乞丐优雅,邪了门了。

晚上打烊之后,为了庆祝自己退亲,明歌特意烫了一壶酒,多做了几个菜。

酒足饭饱后,她习惯地叫了一声:“周睿,去扔剩饭。”

周睿正在忙着擦摆桌椅,不耐烦地回了一句:“自己去,没看见我在忙着。”

脾气还挺大,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老板。

明歌也小酌了几杯,觉得这酒有点上头,出去吹吹风清醒一下也好。

她决定不再奴役伙计,自己认命地端了碗,去街尾扔。

临出门,想了想,把剩菜也倒了进去,怎么说,也是二十一世纪女性,隔夜菜不好的知识,还是懂得。

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她手中还捏了一双筷子。

明歌今晚,好像重复了周睿先前的脑回路,走了一程,才想起门前有个乞丐,于是又折回来,连菜带饭倒进了苏瑾夜这只猫的碗里,“饭菜做多了,扔了可惜。”

多走的几步路,算是照顾苏瑾夜的尊严。

被当成猫养的苏瑾夜,依旧轻声道了谢,他好像被愉悦到了,眼里都溢出了笑意,就像是一只迷失方向的小动物,看见了好久不见的家门。

明歌把捏在手心的筷子,递给他:“别用手拿,有筷子。”

苏瑾夜两手来接,夜色阑珊,刚刚沾了油腻的手,触及了明歌的指尖。

有点热,好像还是在高烧。

苏瑾夜一个哆嗦,手指缩了回去。

明歌眼尖,猛然发现,小乞丐耳后多了一抹可疑的红色。

她自从出了校园,就再没有见过这么纯情的男生了。

好想撩,怎么办?

明歌忽然起了恶作剧的心思,她轻轻叫了一声,“小乞丐。”

小乞丐有一点点不高兴,苏瑾夜发誓,就一点点。

他低了头,再抬头时,脸也跟红扑扑的,“我不叫小乞丐,我有名字,我叫苏瑾夜。”

明歌心里有个声音尖叫,怎么可以,这少年的声音比唱歌还好听,那小脸,像是画里走出来的妖精。

她忽然想摸摸是什么感觉。

“那个,苏瑾夜,”明歌的舌头有些发硬,大约是喝了酒的缘故,今天她的胆子格外的大,她状似认真的样子,“我可以摸一下你的脸吗?”

果然是酒壮怂人胆,明歌却把责任,推给了色令智昏这个词语。

苏瑾夜思考了一下,在肚子和面子的问题上衡量良久,就在明歌以为他要拒绝的时候,苏瑾夜却赌气地扬起了,他那张祸国殃民的脸,“摸了,是不是就可以吃饱肚子?”

他早就在那场污辱中,被折了一身的气节和风骨。

世人都知道,苏瑾夜怕疼,现如今的他却能忍下这万千疼痛,他只想吃饱,只想尽快养好伤,只想留住这具还能喘气的身体。

“饭没有了,鸡腿可以给你加个。”明歌看着他气鼓鼓的样子可爱,就从屋里拎了一个鸡腿出来,笑的像是一个引诱小白兔的大灰狼。

苏瑾夜再次咽了一口唾液,他把脸凑了过去,两只眼睛亮晶晶的,好像盛满了无数颗小星星。

明歌莫名地心虚,她向四周看了一眼,没有人经过,于是快速地触了触小乞丐的脸,满脸的胶原蛋白,真柔软。

明歌满足地收回了手,她忽然想把苏瑾夜藏起来,她不想让别人看到苏瑾夜的美好,怕有人拐走了她的小白兔。

这个想法只不过一闪而逝,明歌就放弃了,酒肆里住了一个周睿,怕是一山不容二虎。家里小院倒是闲着,可孤男寡女的,在一个屋檐下,多有不便。

美色当前,明歌有些醉意上涌,于是站起身,走到了酒肆门前,指着上面的牌匾说,“我摸了你,就要对你负责,看见没,明家酒肆,我的酒馆,以后饿了随便吃。”

这就是要有长期饭票的节奏?

将要被包的苏瑾夜张大了嘴,好像能塞下一个馒头。

“……”

周睿站在门前的阴影里,眼里却像是再喷火,他咬牙切齿地拉直了声音,:“明歌……”

明歌嘿笑,“你要是乐意,我也可以一直管你饭啊!”

周睿一把将明歌扯进店里,“你先进来,”随后一脚踢上了店门。

苏瑾夜眼里的亮光,慢慢熄了下去。

好久没有见过太阳了,居然会觉得,今天这小姑娘都特别温暖。

他单腿站起来试了试,还是走不了路,于是慢慢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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