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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京城地界大,里面住的人天南海北都有,早餐自然也是包容兼收,无论你想吃什么,这儿都能找得到。

所以发动汽车的时候,陆斌随口问了一嘴:“想吃什么?”

“包子!”林云娜不假思索地回答,还伸手比量了一下,“大肉包子!”

陆斌不动声色地瞥了她一眼,那么大的肉包子,姑娘您是准备吃啥补啥吗?

凡事看破不说破,陆斌刚要开车去找好吃的包子店,突然感觉有点不对劲,这强烈的既视感是怎么回事?

仔细回想一下,之前这小妞说要吃火锅,于是一杆子把他们的目的地支到重庆去了,还坑他垫钱买了车,现在她又说想吃包子……

“想去哪儿吃?”陆斌不动声色又问一句。

“津门!”林云娜秒答,“我要吃狗不理!”

陆斌双手离开方向盘,歪头盯着林云娜看。

“大叔,大叔……”林云娜伸手扯着陆斌短袖轻轻摇晃,“莉莉姐总说她们津门包子好吃,可是好几次跑那边行程都是去了就回,一次也没吃成……”

陆斌盯着她满是恳求的双眼良久,终于还是败下阵来,颜值果然就是正义,这么漂亮一张小脸可怜兮兮地往你面前一怼,真让人有种不满足她愿望就是犯罪的罪恶感。

算了,往好处想,他这个带着肉票的绑匪,当然是趁着星博公司没反应过来,越早离城越好,而从津门方向出城,也能很好地迷惑警方,至少能拖延些许时间。

燕京这地方,车想往市中心去,分分钟堵得你怀疑人生,可你要往城外开,那就轻松不少。

可又有新问题,那就是陆斌不认识路,他毕竟没有定居燕京,就算为了绑架这事儿提前来了这里踩点,熟悉的也就是能用上的几条主要道路,让他找去津门的出城路线,这不是难为人吗?

当然了,科技改变生活,这问题只需要打开导航就能迎刃而解,可是陆斌还没拿起手机,林云娜就说不用,她来指路,于是二十多分钟后,陆斌看着周围一点也没见稀疏的楼宇群,无奈地问她:“你确定你真的认识路?”

“认识啊……”这话听起来就底气不足,“我们公司在那个方向,出公司往南走,过了海棠公园往东转,然后再一路往南就行了,所以我们从这边绕过去,只要找到海棠公园……”

陆斌听得直叹气,他就不该对这姑娘抱太大希望,把车停到路边,下车直奔路边小便利店,花钱买点东西,不出三分钟,老板就把路指得明明白白的。

回到车上,林云娜一副“你不信任我”的委屈表情盯着陆斌看,陆斌也不墨迹,随手把买的东西递过去,顿时化解了她这一招。

“你买了什么,哎呀……”林云娜打开购物袋,惊讶地叫了一声。

“从这儿到出城至少四五十分钟,到津门还需要两个小时,你要饿的话,就先吃点东西垫垫肚子。”陆斌一边开车,一边随口解释道。

林云娜没说话,因为她的嘴已经被薯片占用了,咔嚓咔嚓连嚼好几片,她才腾出嘴来,笑眯眯地问:“大叔,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这个口味的薯片?”

陆斌瞥了她一眼,姑娘你想听我说什么,承认自己其实是你的死忠粉吗,这样就能证明你的魅力?

很抱歉,事实是他的读者群里有个叫【锦瑟】的大佬才是那个真正的死忠粉,根据各种渠道收集的信息总结出林云娜的喜好,还拿到群里来安利。

陆斌也是偶尔听他说起林云娜的名场面:她曾在某档综艺里偷吃桌上的薯片,吃完以后还把空袋像模像样地摆在原处,装出一副事不关己的无辜样。

所以这个牌子这种口味的薯片,至少林云娜不反感,买回来不会有不能吃的尴尬,可不是知道林云娜喜欢才买,这两者还是有差别的。

没等到陆斌的回答,林云娜也不急,继续眯着眼睛美滋滋地吃薯片,又吃了几片,大概是吃渴了,伸手在购物袋里翻啊翻,翻出一瓶可乐就要拧盖。

陆斌顿时淡定不能了,连忙开口阻止:“可乐是我给自己买的,里面那瓶水才是你的!”

“大叔,你都这么大岁数了,喝碳酸饮料会发福,所以还是把它交给我吧!”林云娜一副“我是为你好”的表情,也不给陆斌继续说话的机会,嗤的一声就把瓶盖给拧开了。

“你一个爱豆,不是更应该控制体重吗?所以我特意给你买了水,你……”陆斌那叫一个无奈。

林云娜瓶口都凑到了嘴边,眼珠骨碌碌转了一圈,语气沉重地说道:“我一个被绑架的可怜小爱豆,绑匪先生除了可乐不给我水喝,我是被逼……”

“没人逼你!”陆斌这个气啊,这也能甩锅给我,“可乐还我……”

林云娜连忙灌了两大口,为了不让陆斌把可乐抢走,还伸出舌尖在瓶口上舔了一圈,得意洋洋地刚想说话,先打了个大嗝。

陆斌不是专业人士,当场就被逗乐了,林云娜又羞又窘,想要阻止他笑,结果一开口又打了个嗝,整个人都自闭了,蜷在座位上脸朝车外,不想再说话。

走在正确的道路上,没用多久,前方就出现了绿树环绕的海棠公园。

林云娜顿时来了精神,指着公园开心地喊:“大叔,公园,公园,接下来我知道怎么走了,往前,对,一直往前……”

陆斌也没去揭穿人家一个看便利店的大爷指路都比你明白,林云娜要指路,他就照着开,很快路面越来越宽,路边建筑越来越矮,终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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