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内德托。
北鹿城。
罗德公爵城堡。
书房内。
壁炉里的柴火剥落燃烧,坐在靠背椅上穿着丝绸睡袍的雷恩,合上羊皮纸制成的书,将它放在跟前的胡桃木桌上,然后他抬头冷着脸看着面前的数人,说:“我很不喜欢有人深夜来访,若不是什么急事……哼!”
路易斯低着头不说话,巡逻队的士兵则是被吓得不敢吱声,最终巡逻队的队长鼓起胆子说:“回雷恩少爷,事情是这样的,我与手下照例去负责的街区巡逻,但在途径一巷道时听见有打斗声……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我们想与您确认一下,这位是不是您手下的护卫。”
雷恩目光转向一旁低着头,衣裳破烂,浑身都是血污的怪人,一时竟不能肯定:“路易斯?”
路易斯这才抬起头来,在肮脏的脸上一双褐色眼睛显得格外明亮,他说:“属下不仅没报答雷恩少爷你的恩情,还给你惹麻烦,属下罪该万死。”
“别废话。”雷恩问:“你杀死的那两个人是怎么回事?”
“不清楚,我不认识刺杀我的人,也不知道是谁派过来的。”路易斯说出这句话时,死死地盯着雷恩的脸,希望能看出些什么。
但后者的脸上只有困惑。
雷恩低头沉吟片刻,随后抬头看着护卫队的队长说:“他是我手下的护卫,那两个贱民死有余辜,这件事到此为止。”
队长拉着身旁的两个手下弯下腰,说:“是的,雷恩少爷。”
雷恩摆摆手说:“累了。”
待所有人都走后,雷恩站起身走到书房的窗户前,喃喃自语:“莫非是格伦派的人……”
……
路易斯走出城堡后,只想着快点回家舒舒服服的洗个热水澡,因为他身上的血污都凝固成了块,粘在身上很不舒服,而且还很难闻。
至于刺客是不是雷恩派的,他不能肯定,雷恩脸上的困惑,有可能是装的,也有可能是真的。
路易斯还未走出几步,就被拦下,是巡逻队的队长。
后者满脸歉意的笑道:“护卫老爷对不住了,大晚上的浪费您时间。”
路易斯说:“你不必感到歉意,我也是北鹿城的一份子,为了城里的安全,你所做的一切我都表示理解。”
“护卫老爷也是爽快人,但我心里实在过意不去,不如这样,他日我请你喝顿酒,您觉得如何?”
路易斯这时才明白,这个巡逻队的队长突然拦住他,原来是看自己有雷恩的关系,想与他结交,借机傍上雷恩这条大腿。
路易斯随口答应后,就绕过巡逻队的队长,急匆匆的往家的方向赶去。
……
路易斯这次依旧走的是小巷,虽说有前车之鉴,但他现在的形象,要是走在街上撞见别的巡逻队,就算扯雷恩的大旗,恐怕也没有人会信,只会觉得这人是刚杀过人的疯子。
路易斯费尽千辛万苦,总算回到家,用钥匙打开门锁后,他推门而入,在关门插上门栓时,他动作忽然停了下来,身体僵硬的转过身,问道:“谁在那里!”
啪嗒!
有人在黑暗中敲打打火石,将桌上的蜡烛点燃。
微弱的烛火将屋内勉强照亮,屋内总共有六人或坐、或站,腰间都佩戴着剑,此时都看着路易斯。
路易斯心里一紧,伸手握住剑柄,不由得想,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他的这番举动,令闯入者们怒目圆睁,纷纷从腰间佩戴着的剑鞘内拔出剑来,一时间,气氛紧张起来。
路易斯额头密布细汗,混杂着血污从他的太阳穴流下,白天在赌场他没有胃口什么都没吃,后来又与两个刺客殊死拼杀,他现在的状况很不好,要是再来一场厮杀,不知道疲惫的身躯能不能撑下去。
而且这些人看上去不是泛泛之辈,杀过人的剑士与寻常人给人的感觉是不同的,路易斯可以肯定,这几个闯入者手上的人命不少于五条。
这时,一位青年从木椅上站起身,他与其他袒胸露背、满脸凶悍的闯入者不同,虽说衣着朴素,但举手投足间却给人一种温和感,若非他腰间佩着剑,不然真的看不出他是剑士。
青年走到路易斯与闯入者中间,轻声说:“都把剑放下。”
其他闯入者像是青年的手下般,很听他的话,纷纷将剑垂下。
青年看向路易斯,笑道:“深夜打扰真的是过意不去,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毕竟白天到处都有士兵抓我们。”
路易斯握住剑柄的手放松又握紧,如今反复数次后,最终还是放松下来,他问:“白天到处都是士兵在抓你们,你们是盗贼?”
“不!我们是起义军,而我则是起义军的首领,凯文·奥林帕!”
起义军……路易斯心里一紧,起义军莫非就是雷恩与格伦提及的叛军!虽说心里惊涛骇浪,但他的表面上却十分平静。
凯文伸出手掌,路易斯这时才注意到,他的手上满是老茧,而且指关节粗大,看来他腰间的剑并非是挂饰。
路易斯犹豫片刻,伸手与青年的手掌握了握后松开。
“你过来总不会就是为了跟我握手的吧?”路易斯问。
凯文小麦色的脸上挂着笑容,他说:“不是,我过来是想让你加入起义军。”
路易斯冷着脸说:“我可是雷恩少爷的护卫,为什么要放弃大好前途,去加入你这几伙贱民组成的叛军?”
“你这狗奴才,这城要不了几天就会被我们起义军攻破,到时候让你去舔你雷恩少爷的屁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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