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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是采阴补阳的大法,本身就自带无与伦比的魅惑力,凌霜修炼此功之后,身体不由自主地散发出一缕缕似甜似蜜、似兰似麝、勾魂摄魄的香气。

对于男人而言,这种香气简直是天下第一媚药,只要一靠近闻到这香气,即使是一个非礼勿视的道貌君子,也会因此丢盔弃甲。

除非是不喜欢女人的男人,才有可能不被俘获,否则谁也抗拒不了。

简单沐浴更衣之后,凌霜换了一身缂丝泥金银如意云纹缎月华裙,乌黑的青丝挽成燕尾髻,饰以一对金枝玉叶珠花和一支金海棠珠花步摇,两侧垂下一对羊脂玉柳叶耳环,如此金玉搭配,相得益彰,给人一种雍容华贵又不失清新典雅的感觉。

金铃见她如此打扮,饶是自己也是女人,也不得不赞叹:“娘娘当真是倾城之姿,奴婢看了都惊艳,更别说皇上了,只怕见了娘娘就走不动道儿了。”

银铃笑道:“娘娘美貌,怎么打扮都是美的,就如那西施,淡妆浓抹总相宜,皇上肯定会拜倒在娘娘石榴裙下了。”

凌霜嗔道:“嘴巴抹蜜了,说话竟这样的甜,再敢这样胡诌,当心本宫绞了你的老婆舌。”

金铃和银铃齐齐‘哎呦’一声:“娘娘恕罪,奴婢可没胡说,娘娘真真是极美的,我们做奴婢的,当然是有什么说什么。”

主仆三人正说笑着,外头扬起了小丸子尖锐的声音:“皇上驾到——”

凌霜望着迎面而来的明黄色身影,心绪回到了遥远的前世。

当年她与贺氏一同入宫,原本以自己的家世出身,皇后之位应该是属于她的才对。

可由于自己的父亲与舅舅过从亲密,引得玄烈的不满,所以太皇太后就选了贺梦贤为正宫皇后,以此拉拢贺炳昌父子,弹压舅舅和父亲,而自己只能屈尊为妃。

虽然十分委屈的当了妃子,自己很不甘心,但是沉迷于玄烈编织的情爱罗网中,无法自拔。

为了这个男人的宠爱,为了牢牢占据这个男人的心,她冲昏了头脑,迷失了自己的心,最终用一场可笑的爱给自己炮制了坟墓。

而她之所以对玄烈这么痴迷,不是因为他是皇帝,也不是看他长得年轻俊朗,懂得哄女人,而是因为这个男人小时候救过自己。

五岁的时候,先帝宠爱皇贵妃董氏,董贵妃也十分争气,给先帝生了一个皇子,四皇子的诞生带给先帝极大的欢喜,先帝为了这个孩子大赦天下,大肆庆贺。

那时候,她跟着额娘入宫庆贺,却不小心掉进御花园的荷花池里,险些小命不保,是这个男人不顾一切跳下去救了自己。

尽管她当时被水呛了,脑子一片晕乎乎,却仍然记得那双紧紧拉住她的手,以及那句:“有我在,别怕1

因为这双手,因为这一句话,她就暗暗发誓,长大之后一定要嫁给他,当他的妻子,以身相许,报答他的救命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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