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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天里逃离这座监狱。没有任何提示,也没有其它的线索,换而言之,他要自己制定计划、执行计划!

60天的时间,看似不短,但对于“越狱”这件事来说,却足够紧迫!要知道,那些经典的越狱电影中,主角们逃出“牢笼”花费的时间,动辄数以年计!为何?因为在监狱里,犯人们的施展空间实在少得可怜——尤其越是现代化的监狱,越是重刑犯的监狱,这种空间越小!每一天,犯人们大部分的时间都会是在自己的牢房里度过,有操作可能的时间,被挤压得很少很少,更要精打细算。

而制定计划,并不是即刻能完成的!因为他首先要熟悉这里的生活,然后争取观察到这座监狱的薄弱之处,再制定计划,使其成为越狱可利用的条件……

另外,他对现在灵魂所占据的身体,还十分陌生。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姓甚名谁,犯了什么事,获了什么罪,有没有什么隐情……他统统无从知晓——他甚至还没正视过“他”的长相!

能够推断出的仅有的信息是:首先,这具身躯应该挺高大强壮的——起码比他前世的身体要高大,这可以从他的视觉感受来判断。

还有,他曾经被那名凶恶的狱警猛打了两棍,几个小时过去,他的肩膀虽然还有阵阵火辣辣的痛感,但根据他刚才触摸的感觉看,并不至于伤筋动骨!可见这具身体的肌肉很结实,具备一定的抗打击能力。

再有,这具身体属于白种人,再精确一点,大概率是米国人!因为无论是监狱挂的“联邦”字样招牌,还是那些狱警说话的习惯,都趋近于刘思庸所认知的米国特点。

如果这一次的“奇迹”没让他灵魂穿越到异世界,那么“着陆点”放在米国,倒是让刘思庸不至于手足无措——他曾经因为工作原因,到过米国好几次,对这里的国情还是有所了解的。起码,他会说会认英语,在未来需要的交流上,没有问题。

可这也并非绝对,起码他刚才解下的镣铐款式,就不属于他认知的世界。

因此,这些推断,也注定需要他花费一定时间去确认、适应。还得收集一定的信息,增加对这个世界和眼下境况的了解。

“……所以,这任务急不来,也不能急。60天的期限固然是一把催命刀,悬挂在头顶,但沉住气,却是这次任务能否成功的首要条件。”刘思庸如是想。

好在策划设计师出身的刘思庸,经历过人生坎坷磨难的他,绝对不缺这份定力。相反,这一次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无比诡异,甚至没给他什么时间去做心理建设,却让他泛起了强烈的欲望!

这是一种最本能的求生欲!俗话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既然“上天”给了自己一次在灾难后活下来的机会,那么他就绝对不能浪费!那曾经困扰他的磨难,低落的情绪,都统统被他暂时抛在了一边!

“当……当……”

监狱里响起了复古的钟声,把陷入沉思的刘思庸拉回了现实。钟声连续十下,意味着时间已经来到了晚上十点。相当准时地、牢房里的灯一下子熄灭,整个d区都陷入了黑暗。

“所有人,上床,睡觉!”广播声再次响起,接着,一队狱警已经出动,他们举着手电,拿着警棍,开始一间一间房巡视。除了狱警发出的动静,此刻d区里只剩下犯人们窸窸窣窣铺被卧床的声音。

来到莫兹汉克的第一天,宣告结束!完成任务倒计时:59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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