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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的饭还是红薯丝煮稀饭!

家里人口多,天天干饭哪里吃得起,连吃个稀饭都要加一大把的红薯丝。

至于为何不是红薯饭,是因为红薯推成丝更易保存,晒成丝能吃大半年,跟米饭一起煮可以少放一点米,而且吃起来味道也不错甜丝丝的。

当然,这甜丝丝的是叶耀东的感觉,家人吃红薯饭/红薯丝饭都已经吃的腻歪的不行,哪里还会觉得它甜,能混饱肚子就不错了。

也因为没分家,家里人多,菜的份量都很足,素菜是自个后院种的,海鲜是昨天下午拖网回来留下来的。

一堆的小鱼不值钱,昨天都杀了晒鱼干,就留了几条稍微大一点的红烧。

三眼蟹码头也不收,这个吃多了容易过敏,会浑身发痒,没人会买,但是也不可能浪费的扔回海里,太多了他们家也吃不完,放久了又会臭了,昨天回来就亲戚朋友邻居都分送了一点。

大人吃两三个,不多吃都没什么事,老人孩子就别吃了。

又另外留了十几只梭子蟹,这个孩子可以吃。

还有一碗小剑虾,一碗上午挖的海瓜子,这个拿来拌了,开水煮熟捞起来放调料放一点辣椒,好吃又省油……

还有家人都爱吃的海蛎煎!

他也喜欢,这可是他费了老半天的劲,在石头壁上开稚贝开出来的,老话也叫打海蛎。

一坐下来,他还没吃口饭,就先朝海蛎煎夹去,再不夹就没了,老子辛苦挖的怎么可以没吃到,这可是补子弹的好东西。

“嗷嗷~三叔你夹小块点,给我留一块~”

“你还没吃够呢?就看你一直朝这碗海蛎煎伸筷子。”叶耀东自己夹了一筷子,也不忘夹一筷子,放他老婆碗里。

她都还没坐下吃,等她坐下哪里还有像样的菜了。

林秀清看着他难得的举动,眼神也温柔了,但是她也没舍得吃,将那块海蛎煎又夹给大儿子,喂他吃了。

海蛎不好打,费半天劲才开了一碗出来,可不是天天都有的,中午一顿晚上一顿,明天还不一定有。

“三叔你也没少吃!”

叶耀东白了大侄子叶成海一眼,“我打的海蛎,我还不能吃了!”

“吃个饭啰嗦啥。”叶母敲了盘子一下,他们才都闭嘴了。

今天菜色难得这么丰盛,谁也不想说话,大家都热火朝天地埋头苦吃。

以往可都只有一两碗的贝壳类,或者鱼跟几个素菜,今天可是螃蟹,虾,鱼,贝壳样样俱!

毕竟家里也有船了,昨天还挣了一大笔钱,今天吃的丰盛一点也是应该的。

叶父看着大家都到齐了才说:“刚刚去公社申请土地盖房子,已经在里头商量过了,就批在去沙滩的那条路口,那里刚好还有一块空地,种不了庄稼正好拿来盖房子。”

他们村靠海,能耕种的田地不多,分配的田地处在跟隔壁东桥村的交接位置。

两个村子也离的非常近,只是东桥村的村子会小一点,只有100多户,而且他们村也不临海,处在公路边,所以每次退潮时,他们都去白沙村赶海。

白沙村的村民对东桥村的村民也都非常熟悉,两个村通婚的非常多,叶耀东的阿嫲就是东桥村的人。

听叶父说完,叶耀东毫无反应,依旧吃他的饭,因为前世也是买的这块地,他们三兄弟房子紧挨着建。

到他死时,他都还住那里。

他无动于衷不代表其他人也是,都快有属于自己的小家,大家都还挺激动的。

叶二嫂兴奋的道:“那块地挺好的,离沙滩近,直线走到底就是了!”

“是建三套房吗爹?”叶大嫂皱着眉头,反而有些担忧。

照理说,两套房够了,一个儿子跟爹娘一起住,负责养老。

但是,谁不想要住新房子过自己的小日子,叶大嫂也有私心,若是只盖两套的话,那留在老宅的肯定是他们大房。

叶耀鹏反而不理解的看着他老婆,“要啥三套房啊,两套就够了啊。”

男人的神经相对会粗一些,更何况,叶耀鹏觉得自己是老大,爹娘跟着他养老也很正常,总不能跟着老三那个不着调的吧?

叶耀东看着他两个嫂子的反应,讽刺的撇撇嘴,他两个哥哥人都不错,就是两个嫂子各有各的私心,都没有他老婆大气。

前世他吃完饭就跑了,中午也没回来,不知道事情的发展方向,晚上回来时才听说家里要盖三套房,三兄弟一人一套。

这会儿倒是可以看看!

叶大嫂听叶耀鹏那么一说也不敢说两套怎么分,谁留下养老,要是这么说的话,他得跟她急!

叶耀华却是个憨憨,笑着道:“爹娘,你们打算跟谁过,我们就谁留下来给你们养……嘶~你掐我干啥……”

叶二嫂瞪他,“你不说话,没人当你是哑巴,房子都还没盖呢,你就急着分家了?”

话虽然说的漂亮,但是在场的人,谁不跟明镜似的?还能看不明白她不乐意住老宅跟公婆过?

叶父看着儿媳妇们的小心思,也不打算藏着掖着,直接开门见山的问:“你们谁打算留下来养老?”

“爹,看你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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