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觉得自己很了解孙芸,她长得并不漂亮,性格也有些大大咧咧的,但却粗中有细,对朋友也很温柔体贴。
不过今晚,我突然发现自己并不是那么了解她了,至少没有她那么了解我,而且我对她的温柔体贴,似乎有些小看了。
她究竟是一个怎样的女孩?在那种惊恐中,居然还能鼓起勇气抱住我,在发现自己最好的朋友是个怪物时,那种极大的压力之下,居然还能站在我的角度考虑,能发现我比她更害怕?更彷徨无助?甚至反过来安慰我!
或许,好女孩这个词已经不能完美的表现她了,天使?我不知道这世上有没有,但如果有的话,孙芸一定是!即使她长得并不很美。
突然觉得,我只把孙芸当成朋友实在太浪费了,这妹子绝对是天下最善解人意的,如果娶回家一定是前世修来的福气,可惜,我已经变成了尸妖,还是不要祸祸人家的好。
何况相比娶回家,我觉得孙芸更适合做我的知己,那种唯一的,生命中最最重要的,即使彼此不来电也能心意相通的,失去了对方就仿佛失去了一切的,红颜知己!
其实,红颜知己也是爱的另一种表现,只不过我们爱的并不是对方的身体,而是心。
我爱孙芸,爱她那种无微不至的体贴和关怀,孙芸同样也爱我,爱我就算明知必死,也会不顾一切的去救她,爱我就算饿的发了疯,也会拼命忍住不去咬她。
其实,今晚我一把推开她和林风,义无反顾去挡子弹的那一幕,记住的并不只是林风,孙芸也一样,所以她才会强忍害怕冲上来抱住我的。
而那一个拥抱,也是让我冲破心中芥蒂,让孙芸再不害怕的原因,因为她发现就算我的身体变冷了,我依旧是李阳,依旧是她最好的朋友。
友情和爱情究竟哪个比较重要?以前的我一直觉得是后者,可今天之后我却发现是前者,特别是当友情经历了磨难,得到了某种升华之后。
我和孙芸的友情就升华了,那晚,我们紧紧拥抱着彼此坐在沙发上,诉说着这些天来的经历,那晚,我们的心完全贴在了一切,但却对彼此的身体没有一丝亵渎的想法。
当然,这并不是因为我不举,也不是因为孙芸看不上我,而是因为我们不需要用生理上的放纵去释放对彼此的情感了。
或许有人会说我的话全是瞎掰扯淡,说男人和女人在一起只会想着那种事,但我想说的是,那是因为你们没有遇到孙芸,没有遇到生命中的那个红颜知己。
“对了,周浩那边,要不要告诉他?你想好怎么说了没?”孙芸突然皱眉道。
“没,先拖着吧。”我挠头苦笑道,这不是说周浩和我的感情不好,而是这货……
哎,男人嘛,终归不可能像孙芸这么温柔,一开始就站在我的角度考虑问题,所以一定要想个好的解释方法,否则很容易闹出问题来。
至于以后该怎么办的问题,我也和孙芸大致说了说,幸亏罹天辰刚才已经帮我解除困惑了,而孙芸也很赞同罹天辰的观点,还跟我说她看过一部电影,叫什么温暖的尸体,里面的男主角就是个很善良的丧尸,从不祸祸,最后还泡到了白富美。
当然,那种电影全特么是扯淡,但还是更加坚定了我的某些想法。
哥已经是一只尸妖了,这是无法改变的事实,但哥却可以选择是做一只混蛋到四处祸祸的尸妖,还是做一只为人类造福的尸妖。
当然,为人类造福这句话是在扯淡,哥也从来没有那么伟大到傻逼的理想,只求……问心无愧就行了吧。
然而,此刻的我还并不知道,仅仅是问心无愧这四个字,对我来说已经非常困难了,而罹天辰那七十年来的坚持,根本比天使还要天使,这货简直是尸妖中的耶稣基督。
而且,他很快就要打破这七十年来的坚持了。
“姐姐的事,你就这样放下不管了?”另一个包厢中,月华的表情无比阴冷。
“当然不会!”罹天辰用力摇了摇头,虽然这样做有违他的原则,但韶华毕竟是他最爱的女人,虽然他们的性格差距极大,虽然这份爱其实只是个悲剧。
“不过,等我准备好一切再说吧,毕竟我是这座城市的管理员,有些事不是说放就可以放的。”罹天辰苦笑道。
“准备?你说的是那个小白痴?真想不通你看上他那一点了,只因为姐姐是他的改造者?哼!说起来,姐姐的遭遇也和他有些关系呢!”月华的表情有些发冷。
“你不明白,只是因为你没有他那种想法,这也是因为我不选择你和秦岚,而选择他的原因,这小家伙,我已经观察他很久了。”罹天辰微笑道。
他真的观察了很久,从我醒来的那一刻,罹天辰就在偷偷摸摸的跟着我了,之后发生的一切都了如指掌,包括那些天的挣扎,也包括我没有咬孙芸,甚至还包括我,夜深人静的时候看苍大师和小泽的爱情动作片……
月华却只是冷冷一笑,表情不置可否,她并不完全赞同罹天辰的话,同时她对我……也并没有多少好感。
这很正常,白富美对屌丝都没有好感,只是我和罹天辰都没有发现,因为韶华的死,甚至因为罹天辰对我的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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