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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族,或者你们常人嘴里的吸血鬼,最初是从欧洲大地传到美洲的,具体的来源,已经无从考证,从人类诞生之初,我们便如影形随。

我是1821年转化为血族的,那年我们仍住在德意志,我父亲是某个小公国的大公。那年,曾横扫欧洲的法兰西雄狮拿破仑,正式离开了这个世界,欧洲大地为之一松。

某天,我的父亲,如今血族长老会的卡伦公爵,带兵前去镇压领地内的叛乱。后来听说,那是一起邪教活动,领地内的士兵,与邪教徒们展开了血战。

本来,我的父亲节节胜利,不想在即将获胜之时,铺天盖地的蝗虫从天而降,其中混杂着遮天蔽日的蝙蝠群。

军队顿时大乱,我父亲从乱军中逃跑,回来之后,便陷入异常,如同换了个人,整天躲在房里不出来。

后来一天晚上,他满嘴鲜血地进入我的房间,亲吻了我的脖子,让我吸食他的鲜血,我们一家七口,包括我的两个妹妹,一个弟弟,部转化为了血族。”

说到这里,斯特梵的神色恍惚,仿佛再次回到那天,被自己的父亲,转生成了永生不死的怪物。

林肖几人听得兴致勃勃,吸血鬼这种生物,自古以来传说不绝,几乎是黑夜的化身,高雅的代名词,也是恐惧的源泉。

相比于狼人而言,吸血鬼更加广为人知,也更加神秘,流传的故事传说多得数不清。

谁叫人家不仅颜值高,而且大部分身份尊贵、富裕多金,兼之拥有神秘的法术,自然知名度更高。

斯特梵调整好情绪,继续讲述道:

“因为我父亲身份的缘故,我们圈养了大批血食,专门为我们提供新鲜血液。这个过程,一直持续了五十年,直到1871年,普鲁士击败了法兰西第二帝国,德意志正式统一。

我父亲被罢免爵位,失去所有的土地和治民,我们的血食数量急剧减少,不得不开始四处狩猎。

我们的行动很快被当局发觉,古老的吸血鬼猎人组织,圣殿骑士团,开始围捕我们,我的弟弟和妹妹,死在他们的刀下,我和达蒙特拼死才逃出生天。

后来我的父亲觉得,欧洲已经没有我们的容身之地,那时恰好美利坚结束南北战争,大量欧洲移民开始涌入,于是我们也搬来了美洲大陆。

一百多年来,人类的科技进步神速,发明了杀伤力和数量众多的热武器,我们血族的生存空间被严重压缩,猎食变得越来越困难。

许多族中的有识之士,尝试寻找新的血源,最后发现动物的血液,其实也能让我们生存,于是厌恶吸食人血的我,也成为他们中的一员。

只是我的父亲,包括达蒙特,始终认为动物的血液,没有人类的血液美味,他们忍受不了那种腥味,非常抵制,还将我们称之为堕落者,排斥在外。

随后,我也不想在族群中待下去,于是离家出走,恰好被霍金斯小镇的气息吸引,所以便留在了这里。”

说完经历,斯特梵喝了口酒,脸上显出一丝嫣红。

婕西听得入迷,一百六十多年寿命,几乎经历了近代各种历史大事件:

拿破仑战争、德意志统一、日不落崛起、美利坚南北战争、两次世界大战,光想想就觉得惊心动魄。

林肖却听出另外的意思,斯特梵也是最近几十年才放弃吸食人血,那么之前的一百年间,有多少人死在他们家族手里,恐怕得用万来做计数单位。

没有一只吸血鬼是无辜的!

斯特梵感受到林肖的情绪,情绪变得低沉许多,仰起头说道:

“我知道自己不是无辜的,死在我嘴下的无辜者,也是几百上千,他们的临死前的惨叫声不停回荡在我耳边,让我彻夜难眠。

出乎意料的是,当那天我踏进班级,见到乔纳森,有个声音在我心里响起来,这个男生,就是我始终在寻找的人,可以结束我痛苦的人。”

“打住,如果你想让我动手送你上路,虽然我很乐意,不过我的原则是,不杀无辜的人。既然你这么多年不再吸食人血,我也没道理杀死你,所以别想让我动手。”

林肖连忙插嘴道,不管怎么说,他跟斯特梵也有几面之缘,现在让他动手击杀对方,肯定会留下心理阴影。

额,斯特梵满脸尴尬,不好意思地说道:

“不是让你杀我,而是我在你身上,感受到了不同寻常的气息,那种气息让我的心绪平静下来,不再回想那些过往的事。

那天我回去后,难得睡了个好觉,因此我想和你交个朋友,只是没想到,达蒙特突然找到了我,导致了惨剧的发生。”

额,这下林肖也尴尬了,原以为他是找自己解脱,原来只是想心里好受些,什么时候自己有这种能力了?

他连忙岔开话题,追问道:

“你们的长老会是怎么回事,还有你哥达蒙特的实力,以及你父亲卡伦公爵,换做人类的超凡者,大致相当于什么水准?”

公侯伯子男,如果达蒙特有八九级的实力,那么他的父亲卡伦公爵,必然超过十级,达到转职后的等级实力。

斯特梵想了想,回答道:

“你的实力,大约相当于圣殿骑士团的正式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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