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缺少银钱,故乏于修缮,以至于略显破旧的陈王府中,唯有后花园得益于梅清秋常年的悉心照料,所以每年春日都是这般花团锦簇,五彩缤纷的绚丽景色。
一场笼罩城的春雨过后,院子里,柳树抽新芽,百花开正盛,此生机勃勃之相,也使得位于花园中那座新砌坟茔并不显阴森,就连府上胆子最小的小少年梅晨,这几天夜里都会偷偷在这里一直待到破晓才会离开。
临时修砌的坟茔很简陋,仅仅只竖了块赶工打造的石质墓碑而已,最后还是在梅晨的请求下,才象征性地堆了个小土包,前面则搭了处小祭台,可以放下瓜果酒水以及香烛等物作为祭奠。
祭台,墓碑,坟丘,三者合起来也只占了巴掌大的一块地儿,瞧着不免有些凄凉。
也或许每个人到最后无非就是这么个下场,三尺小盒,即是容身之所。
离着坟茔不远,最多也就十来步的距离,赤裸着上身,只穿有一条深色长裤的宋琅,正坐在梅若水生前亲手打造的竹凳上,手中握着一柄锈迹斑斑的剔骨刀,脚边摆着水盆水桶,而在他面前的长凳上,则放有一块青灰色的磨刀石。
宋琅一弯腰,伸出手,从水盆中掬起一捧清凉的井水浇在刀身上,随后将刀身紧贴那方粗粝的磨刀石,背肌发力,身子前倾,往前徐徐推进。
不是来回摩擦,而是只往同一个方向进行打磨,推到底后,便从头再来,直到将刀身上的铁锈磨掉,重新恢复其锋利。
整个过程只是无趣的重复,枯燥乏味之处,旁人只怕连看也看不下去,但宋琅的精神却无比专注,手下的动作不疾不徐,完没有刻意去追求效率。
嘶,嘶,嘶......
刀身上的锈迹与粗粝的石块摩擦,以嘶哑的嗓音演奏出了一曲铁血的乐章。
直到两个时辰后,宋琅方才拿起旁边的棉布,一寸一寸地拭去了刀身上残存的锈水,整个动作缓慢而温柔,好似正在抚摸情人的脸庞。
又打来半盆清水,仔仔细细地洗干净了刀,此刻的他已是满头大汗。
举刀望天,光滑锋利的刀刃折射出刺眼的光芒,宋琅迷了眯眼,甚至在刀身上看见了自己模糊的轮廓。
很好。
垂下手,提着刀,宋琅站起身来,一颗颗豆大的汗珠沿着紧实的肌肉滑落,他转身走到一旁的桌前,低下头,看向了那头四蹄被麻绳捆住,正“咩咩”直叫,至多也不过十来斤重的小羊羔。
羊儿的声音一向是绵软与温驯的,似这样的半大小兽,为了能够得到母亲更多的哺育,它们的叫声亦是天然会激发母性,这只连头顶的犄角都不过两根手指粗细的小羊羔若是放在前世,不定会让多少小姑娘大呼可爱,恨不得抱在怀里使劲蹭弄一番才好呢。
有趣的是,羊儿的眼睛与它们温顺的外表恰恰相反,它们的眼神总是冷寂的,似乎有着一种睥睨一切的独特气质,若是看得久了,不免会让人生出在这幅软绵绵的躯壳里,其实寄生着一个魔鬼灵魂的错觉。
在这一点上,无论中外,看法都是出奇的一致。
宋琅站在桌前,面无表情地与它对视着,过了好半晌,才突然用毫无起伏的声调念了一句。
“放弃尖牙利爪,即是待宰羔羊。”
平静地挪开了视线,宋琅将脚边空置的小木桶放在桌前,对准了位置,握紧尖刀,伸手蒙住了小羊羔的眼睛,再一使劲,便将刚磨好的尖刀轻而易举地刺进了其颈部,割开大动脉的一瞬间,鲜血四溅,落了宋琅满身。
不多时,迸射而出的血浆便化为涓涓细流,开始掉入桶中。
肉体的疼痛,生命不断流逝所带来的恐惧感,让底下小羊羔挣扎得愈加剧烈,然而在被绳子绑住了四蹄后,这一切都只是毫无意义的挣扎罢了,再有宋琅用手摁着,更是动弹不得。
挣扎的羊,平静的人,红色的血,银色的刀......
生死交错之间,竟有一种难以言喻的神圣感。
宋琅站在桌前,漠然的样子就好像他并不是那个刽子手。
小羊原本旺盛的生命力则随着鲜血一起流散,挣扎的力量也变得越来越小,不到半个时辰,桌上的动静便已经彻底停止,而羊血也恰好灌满了小木桶。
宋琅默默地松开手,解开了绑在羊儿四蹄上的绳索,顾不得擦拭身上几近干涸的粘稠血迹,便开始用尖刀给羊儿剥皮。
剥皮这种事,对他这个初上手的新人来说,自然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好在他握刀的手足够稳,心也足够细,并且没有丝毫的焦躁,步步推进之下,完看不出他竟是第一次做这种事。
从腿部尹始,尖刀慢慢地划开皮肤,往两边翻开,沿途若遇到连接的筋膜,便直接割断,然后一点一点地将外皮剥下,恰如他刚才磨刀一样,整个人完专注在这个剥皮的过程中。
大半个时辰后,整张羊皮终于被剥下,而且几近完美,除了最开始的小口子外,毫无破损,对于他这样的生手而言,简直算是一个奇迹。
羊皮放在一边,接下来,则是要彻底地肢解掉这头小羊羔。
好在他前世为了讨口饭吃时,倒也曾做过类似的活儿,所以区分内脏,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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