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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周末,易凡出差,自己更是百无聊赖。我不像别人家的富家千金一样喜欢买衣服办,也不似都市小金领一样喜欢泡吧玩浪漫。我是一个绝对的安静主义,虽然身处都市,纸醉金迷,但每逢周末,我总会回到我的花园房里,静静的呆上一天。有时我会浇浇花弄弄草,有时也会一时兴起画一两幅水彩画。有时候易凡也会到花园房来找我,我们就一起静静地摆弄花草。也许我们都认为我们可以这样子平平凡凡地过一辈子。可我知道易凡喜动不喜静,他总是这般地纵容我,让我觉得他是世界对我最好的男人。

可是今天,花园里的花被家里请来的女工刚刚浇完,自己也没有什么兴致作画,只能随处走走。刚出家门没多远,就看见了让我这几天心烦意乱的人。那人可是悠哉,悠哉,遛着他的德国牧羊犬潇洒地走着。自从叔叔训完我之后,我总想躲着他,至于原因,也许是想躲避霉运。可是今天……唉!躲也躲不过,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卓经理,怎么这么巧,难道你也住在这个小区?”

“好巧。这里居民不是很多,我想喜欢安静的人都会选择这里。”他嘴角上扬,洋溢着成熟男人独特的魅力。“要不要一起走走,反正我现在是你讨厌的邻居。”

一起走走,我没想到他会突然这么说,“谁说过你讨厌,不要那么自恋好不好,做被我讨厌的人你还不够格!”这么说他应该不再觉得我讨厌他了吧!

他倒没说话,只是被他的牧羊犬拽着往前走。

虽然我是一个喜欢安静的人,可是此刻我讨厌彼此之间的沉默,所以我得找个话题。“它叫什么名字?”我问他。

“咿呀,因为它刚出生的时候像个小猫一样“咿呀咿呀”的叫,所以就叫它咿呀,是个小伙子。”一提爱犬,果然开了话匣子。

“咿呀,好可爱的名字,它会什么特技吗?比如说握手,卧倒呀什么的。”用狗来引他的话,哼哼,不错的主意。

“它什么都不会。”他的表情立即又严肃了起来,好吧,我不得不承认他是一个特别特别无趣又刻板的人。

不过他的狗却对我异常热情,又是向我身上蹿,又是舔我的。唉!如果它是他的木头主人就好了。

我们来到了我的花园房前,虽然我不想让别人知道我的休假场所,可是已经到了,总不能装作不住在这里吧!毕竟还是邻居,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

“这是我的小别墅,进里面参观参观吧!”我赶紧打开门,让他的咿呀小主先进来。

“很漂亮,一看它的主人照顾它们就很用心。”他看到满园的花朵,眼睛里是笑意,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他笑。他笑的时候,嘴巴不会像往常一样敷衍的上扬,而是嘴角微微倾起,一个微小的幅度却能把他所有的快乐傾泄出来,使我看得如痴如醉。

“我从前有个朋友,她也喜欢种花,但她不会把花种在花园里。她喜欢种在林间小路上。她曾经对我说:‘花园里的花太过拘泥,失去了大自然赋予它们的风采。真正爱花的人应该懂花,惜花,花儿喜欢鸟语,喜欢泉香,喜欢有更多更多的人喜欢它欣赏它。它不属于花园,它应该属于世界,把花的美丽和香味跟世界分享,这才是一个爱花的人应该做的。’她种的花虽然没有你的名贵,可是她的花儿确实送给了这个世界一副美丽的山水画。”他的表情虽然没有太大的变化,可是总能给人一种悲伤的错觉。

“我没有因为这些花品种很名贵才去种它们,我只是单纯的喜欢它们,刚好我的经济实力可以让我拥有它们,”我讨厌他把我想成一个爱慕虚荣的女人,甚至我希望我在他心目中的地位能和他刚才所说的女孩在他心中的地位一样。“虽然那个女孩说的很有道理,但我种花并非我爱花,身处都市繁华,只是借花怡情罢了。在这个匆忙的人类世界,每个人都爱自己胜过爱他人,更别说出上一个陶渊明那样的人物了。”在我的世界里,决不容忍在任何地方输给别人,言语上自然也不能输。

“对呀!在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一个爱花惜花的人了。”此时我能确定他的悲伤不是我产生的错觉,而是我确确实实地感觉到了他的悲伤。

“你还好吧?”我问。

“什么?噢,我挺好的。”可我却在他眼中看出了他的勉强。“她在一次车祸中去世了,挺遗憾的,她种的花儿还没开呢!”他的眼神呆滞地盯着某处,嘴角微微上扬,似是安慰自己,我想所有人看到这一幕都会心生怜悯。突然间我好嫉妒这个女人,因为我能感觉到这个女人在他的心里已经建立了一个牢不可催的地位,兴许他还会爱上别人,但她们都不能像那个女人一样再次拨动这个男人最脆弱的心弦了。

“花有花的命数,人有人的命数,她走了不应该成为任何人的遗憾。我们都应该往前看,往……”我有点词穷了,哎呀,安慰一个人真麻烦,“往屋里看,走,我请你喝咖啡。”

还好他跟过来了,否则我真不想看到他站在园子里睹物思人的惨样。

“你喝什么,茶我不会弄,咖啡或是白开?”

“还是来杯白开水吧!我可喝不起你给我倒的咖啡。”他居然会和我开玩笑,真是个意外,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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