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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曲一循环:“啊哦~啊哦诶~~啊嘶嘚啊嘶嘚~啊嘶嘚咯嘚咯嘚~啊嘶嘚啊嘶嘚咯吺~啊~~啊呀呦~~啊呀呦~~”

神曲二循环:“我在人民广场吃着炸鸡~而此时此刻你在哪里~虽然或许你在声东击西~但疲倦已让我懒得怀疑~我在人民广场吃着炸鸡~”

……

脑袋里像是挂了一幅清明上河图,清明上河图里来了一群城管,大家收起了摊子飞也似地跑,跑跑跑,跑进山里,跳进河里……背景音乐就是各种各样歌词奇葩,腔调怪异的神曲。

凌晨三点半,天还没亮,丁漠染站在浴室哗哗地冲凉,她想了很久,才想明白失眠的原因,不是病情恶化了,而是吃错了药。

她把普喜妙和阿普唑仑弄混了。

难怪她睁着眼睛躺了一宿,刷了一夜微博也没有拾到瞌睡虫,反而是像打了鸡血一样,比喝了十杯黑咖啡还精神。

这种头脑清晰却又飘飘欲仙的情况她还没遇到过,倒是新奇了一把。

而结果就是,再吃药也没用了。

丁漠染裹着浴巾出来,在屋子里转悠,却不知道要做些什么,她打开一本网络小说,看了两行,关掉了,又点开一部韩剧,看了两分钟,叉掉了,然后上天涯,上和乎,上简书,上豆瓣,上果壳,在每个网站上都搜了一遍“抑郁症”,看完了几个有关自杀自播的帖子,心里越发沉重起来。

她的手停在了鼠标上,肩榜慢慢垮塌,仿佛背负着一座沉重的大山,完直不起腰来。

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就习惯了这种每个关节都不用使力的姿势,明明知道这个姿势不舒服也不雅观,却还是忍不住露出这般颓然。

丁漠染坐在电脑前面,看着电脑显示器透过的白光,终于小心翼翼地点开了陈之的微博。

陈之的微博头相是一只奔跑的萝卜,眉清目秀,薄唇准鼻的萝卜。

这个萝卜由日文翻译过来就叫大根君。

当初,丁漠染开玩笑说陈之长得像大根,他便用了大根做头相。

陈之不喜欢秀自己的照片,所以微博上基本没有他本人的照片,他喜欢一个叫刘思思的女明星,所以微博关注里唯二的女人,一个是丁漠染,一个就是刘思思。

在回忆里,他就是简单剔透的人,喜欢就喜欢,不喜欢就不喜欢,爱憎分明。他很高大,也很温暖,特别是笑起来的时候,高挺的鼻子也会跟着皱一皱,看起来整个人有种暖洋洋的机灵,并不是说,高大的人,就一定笨得像熊。

陈之有一张清山秀水的脸,丁漠染第一眼爱上的,正是这张脸。

丁漠染并不是颜控,但是长相与举止,是打开交流之窗的一把钥匙,陈之这样一个会发光的人,谁会不愿意亲近呢。

陈之的微博五千四百六十六条,有一半是关于工作和足球的,另一半是写一些生活上的小感悟,或者随手转发一点营销号贴出来的视频,偶尔也圈一圈丁漠染,但次数并不多。

陈之不喜欢把自己喜欢的一切公诸于世,他把丁漠染藏在心里,从不愿拿出来给人围观,更不愿意当着世人的面秀恩爱。

只有丁漠染知道,这五千多条微博当中,有一大半与她有关,不是明示便是暗示。他转发、分享的那些,都是给她看的。

这种恰到好处的小惊喜,不时会出现在她的生命里,像星光一样细碎闪亮,低调奢华。令人着迷。

只要这种沉湎的感应没有翻篇过去,只要她不遗忘,那他就还活着,活在她心里。

丁漠染在陈之的最后一条微博下写道:“陈之,你会回来吧?我等得很辛苦,整夜整夜地睡不着,闭上眼睛看见的是你,睁开眼睛想到的还是你,如果你真的真的已经不在了,麻烦你能给我一个暗示么?我可以选择忘记你,或者追随你……陈之,我写的这些,你都看得见么?”

把所有的微博都复习了一遍,又把他所有关注中的博主审视了一遍,天终于亮了。

今天和昨天一样,阳光明媚,只是缕缕南风夹着湿意,吹得人脸上每根寒毛都立起来。

丁漠染穿上工作套装,换上一双新的丝袜,替掉的衣物又被一古脑扫到了墙角里,她一边在眼袋周围抹着厚重的遮瑕膏,一边看完了整版的头条新闻,八点半上班,她愣是磨迹到了八点过五分才出门,然后提着高跟鞋一通小跑,挤上了一辆是小学生的公交车。

到达工位上时,上司刚好领着上头的大老板巡视完一轮,看见丁漠染脸色苍白地出现在位子上,上司的脸色便有些不好看。

丁漠染低头装鸵鸟,只当没察觉。任凭上司把肺咳穿了,她也没有起身给大老板磕头行礼的意思。大老板在离她七步之遥的地方站了一会儿,直到例会开始,才黑着一张马脸挪了出去。上司点头哈腰地送走了这尊大神,掉过头来就狠狠地瞪了丁漠染一眼。

他像唐僧那么数落:“你呀你天天迟到,别以为大老板不知道,公司几百号人,他都叫得出名字来,你想偷懒也悠着点,你出了事,我这个做上司的免不了责,你别连累我……早来一分钟会掉块肉?你看看你,化这么厚的妆,昨天去哪个夜场泡了?你们这些女的,也不看看自己的年纪,传说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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