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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同志,你看看我都被打成啥样子了!”

“还有我那两个兄......那两个朋友,一个腿断了,另一个更惨,可能......”

“这凭什么他没责任?”

“就算天王老子来了,也没这个道理!!!”

马洪军涨红了脸,大声吼道。

警察淡淡道:“不好意思,你的天王老子来不了了。”

“我已经说的很清楚,人小伙子是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懂吗?”

马洪军梗着脖子说道:“我不懂什么正当防卫,我只知道,打了人,不可能什么责任都没有!更别提还把我们打得这么严重。你别以为我不懂法,我们三个都已经达到轻伤标准,这种情况,如果我们不和解的话,那个打人的,他都得去坐牢!”

因为太过激动,或许抻着伤口了,刚说完便龇牙咧嘴倒吸了一口凉气。

正所谓久病成良医。

这马洪军作为一个“专业”的混嘿人士,对于一些相关的法律规定,还是有些了解的。

至少这个故意伤害罪的相关规定,他就很清楚。

轻伤,已经达到故意伤害罪的刑事立案标准。

“呵呵,你居然还懂法?”

警察挺意外地看了马洪军一眼。

“只可惜,懂的不多。”

“你们三个人,还持刀,还是主动出手,并且听现场群众说,还听到你们喊着要弄死那小伙子?”

“怎么,还以为是二三十年前呢,还以为是你们当黑老大的时候?”

“也不看看现在什么年代了,居然还玩儿这一套!”

警察目光逐渐变得冰冷。

“马洪军,现在通知你,因你聚众寻衅滋事,杀人未遂,已经正式刑事立案!”

“不过考虑到你的伤势,暂时不拘你。”

“就在这里进行讯问。”

马洪军顿时傻眼了。

“什么?”

“我可是受害者!我是受害者!”

“你们龙城的警察都是这样子的吗?”

“不去抓行凶的人,居然要审讯我这个受害者,咋了,看我是外地的,就欺负我们这些外地人是不是?”

马洪军现在火气很大。

警察摆摆手板着脸说道:“刑了马洪军,我是不是给你脸了?跟我这儿渣渣呜呜的!”

“你们哥仨光天化日的堵人家门口,又是威胁保安,又是对业主动手,咋了你觉得你们还挺遵纪守法呗?”

“好死不死的你们还是三个人。”

“一个两个,这顶多算犯罪份子,可你们是三个人,这已经能算犯罪团伙了。”

“你也别在这儿跟我吆喝了,不如老实配合,主动交代,或许还能争取宽大处理。”

马洪军脸色顿时变了。

他这会儿终于意识到,事情貌似比自己想的,要更加严重!

心跳迅速加快。

如果只是寻衅滋事还好说,顶天了三年,这次又没造成什么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找个好律师的话,估摸着缓刑问题不大。

但马洪军从警察口中听到了另外一个更加严重的词。

“杀人未遂”!

所谓杀人未遂,在定罪的时候,侧重点不是“未遂”而是“杀人”。

这特么叫“故意杀人罪”!

刑法四百来条罪名,故意杀人罪绝对能算得上“名列前茅”,妥妥的八大罪之一。

所谓八大罪,指的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歼罪、抢劫罪、贩卖面粉罪、纵火罪、爆炸罪以及投放危险物质罪。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但如果犯的是八大罪,那么已满十四周岁就应当负刑事责任!

负刑责年龄提前两岁,足以表明八大罪的严重程度。

杀人未遂,成立犯罪的话就是故意杀人罪。

“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最低也是三年以上。

十年封顶。

这跟三年以下的寻衅滋事罪完不是一码事儿。

马洪军蹲过十年大狱,按理说这点“小案子”对于他来说不算什么。

但当初蹲大狱的时候,马洪军一穷二白,而且也年轻,坐几年牢完不算什么,甚至坐牢在他们道上,是一笔丰厚的履历。

坐几年牢出来,那社会地位都不一样。

可现在,马洪军家底丰厚,有老婆孩子,年纪也大了。

他很享受现在的安宁生活。

再让他去坐牢,那比杀了他还难受。

“咕噜!”

马洪军艰难吞咽口水,看着警察道:“不是,警察同志,这个我承认,我确实冲动了,我不该那样的。”

“但我那也是着急啊,我闺女被他搞了,我心里着急得不行。”

“我看你的年纪,应该也当父亲了吧,你应该能理解我的心情。”

“而且我绝对绝对没有要杀人的意思,我可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不可能干这种事情。”

“我单纯就是想吓唬吓唬他。”

“恳请政府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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