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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ep;沈恕说:“不必,他们已经过来了,就在门外。”

&ep;&ep;沈恕站起身,走到会议室门口,拉开门让我和冯可欣进来。

&ep;&ep;在众人的诧异眼光中,我和冯可欣走到沈恕身边坐下。

&ep;&ep;沈恕说:“请原谅我以这样的方式揭开本案的谜底,我需要在座每一位的见证、配合与支持。应该说,这是一场异常艰苦的战斗,我们稍有疏忽,都会导致凶手逃之夭夭,而一旦贻误战机,也会造成同样的后果,所以我选择了这样的时机和这样的场合。这起案件最初的破案思路,是由法医淑心提出来的。”

&ep;&ep;迎着众人狐疑的目光,我说:“‘7·15’大案的凶手是不多见的犯罪高手,反侦察能力很强,在现场没有留下任何诸如指纹、鞋印、毛发等可证明身份的证据,这使得案件没有突破的口径,在一开始就困难重重。但是,自始至终,我们一直没有偏离侦查方向,因为凶手虽然未在现场留下物理痕迹,却留下了心理痕迹。”

&ep;&ep;说到这里,在座的官员们有了小小的骚动,交头接耳议论着这个名词“心理痕迹”。

&ep;&ep;我说:“是的,心理痕迹,大家对这个词并不太熟悉,因为我们在侦破过程中很少用到。但是,我相信以后会越来越多地使用这一名词。一年前,英国苏格兰场警察总署在网络上开办了一个心理痕迹学的函授课程,我和沈恕都参加了这个课程的学习,而且是同期毕业。

&ep;&ep;“这起案子刚好给我们的心理痕迹课程提供了一个难得的考题。凶手在现场做了许多假象,也留下许多破绽。至少有三个地方暴露了他的身份。其中的一点就是凶手伪装了强奸现场,剥去了死者身上的衣服,在床头柜上留下了撕开的安全套包装,撕裂了死者的下体,但是他离开的时候,却用一个夏凉被遮住了死者下身,这个举动透露出一个重要信息,凶手潜意识里不愿让别人看到死者的下身,他在保护死者的隐私。试想,一个与死者不相干的凶手会不会在作案后,心情紧张的情况下多此一举?显然不可能。那么,我们就推断,凶手是死者身边的人,对她的隐私很在意。这就是凶手在现场留下的心理痕迹。”

&ep;&ep;听众们又起了一阵喧哗。富强向我挑起拇指,以动作表示对我们的支持。

&ep;&ep;我接着说:“除此之外,凶手使用的作案凶器是一把菜刀,而死者身上连中七刀,其中有四刀是不致命的。凶手试图给我们造成一种印象,那就是他曾经用刀向死者逼问一些信息,比如保险箱的密码和钥匙等,而且在逼问期间用菜刀在死者身上留下了不致命的伤痕。但是,凶手在杀死女死者的时候,有一刀砍在实木的床头板上,而且砍下了相当大的一块。这也透露出凶手的一个信息,他想杀死被害人,不是逼问,也不是临时起意,他的直接目的就是要被害人死。所以,保险柜里的三十万元只是烟幕弹,他的作案目的是杀人。”

&ep;&ep;王木插话说:“你说了这么多,都是推测,没有实质的证据,这就是你们办案的态度吗?”

&ep;&ep;我说:“我们会提供实质证据,否则不会拖到最后一刻,我现在说的,是我们推理寻找凶手的过程。”

&ep;&ep;王木的脸色不悦。

&ep;&ep;我继续说:“凶手取空保险柜里的财物,又把五斗橱里的东西翻得乱七八糟,造成他人室抢劫的假象。其实这里面有一个悖论,如果被害人在被逼迫的情况下说出了保险柜密码,又怎么不会说出钥匙的所在?凶手的做作,更坚定了我们的想法,他是害命,而不是图财。此外,邻居的证词也强化了我们的推断,死者邻居说在午夜时听到楼道里的脚步声,实际上凶手作案时穿的是一双软底鞋,这栋楼的隔音又很好,邻居没有可能听到脚步声,除非凶手是在有意做作,故意跺出声音,让邻居听到,以造成作案后慌乱逃窜的假象。

&ep;&ep;“这些线索汇集在一起,侦破方向就很明显,凶手是死者身边的人,男性,对死者有一定感情,在意她的隐私,身体强壮,有很强的反侦察能力,这个范围已经很小。”

&ep;&ep;我话音未落,听众们都骚动起来,目光有些异样,有人在偷瞟朱家襄。

&ep;&ep;王木斥责我说:“你们破案子可以确立嫌疑人范围,但是不要乱怀疑人,这样对人会造成负面影响,破坏他人的正常生活。”

&ep;&ep;我说:“我们没有胡乱怀疑,只是推测,以明确侦破方向。”

&ep;&ep;沈恕接过话头说:“明确侦破方向后,我们一直沿着一条清晰的线索在侦查,至于广泛地排查嫌疑人,是我们故意布置的烟幕弹,绝不是在浪费警力,而是被逼无奈,因为这起案件非常特殊,凶手一旦察觉到风吹草动,随时可以逃之夭夭,我们的一切努力都会付诸东流。”

&ep;&ep;沈恕说:“我们在一开始并未怀疑到凶手,因为他在表面上没有作案时间,案发的时候,他正因公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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