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歌已去,高氵朝渐起。.
当副歌再次响起的时候,大厅的气氛也热烈起来,跟着简单的旋律,很多人已经开始轻轻和着。
一时间,几乎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在舞台中央那个清秀的身影上,随着歌词泛出的淡淡忧伤,回忆着各自的欢喜和悲伤,却没人注意,在大厅西南向的角落里,原本还神采奕奕的李军,脸色渐渐暗淡了下去。
或许,他会成为明星吧!
远远望着舞台上,与记忆中完不一样的许默,向来张扬的李军,鲜有的沉默下来,再没凑着热闹。
有些人走着走着就散了,有些事看着看着就淡了,有多少无人能懂的不快乐,就有多少无能为力的不舍......
随着沧凉的嗓音诉说着世事的无奈,李军的神思也愈发恍惚,就真的甘心做一个偏僻小镇的邮局小职员吗?
不同于李军的迷茫,望着大厅里百人同唱的震撼场面,有一个人却欣慰的笑了,这个人不是冯川,也是许默,而是冯倩,她忽然想起那天向许默邀歌时的情景,一时有些庆幸。
刚接触许默的时候,冯倩完不相信那首故乡是出自对方之手。因为许默太年轻了,年轻的让冯倩根本接受不了。
一个阅历尚浅的高中生,真的可以创作出沧桑、失落、苍凉乃至决绝的歌曲?反正冯倩不信,不过她虽性格直率,但情商却不低,她没有当面说出怀疑的话,而是委婉的问许默,“你能帮我再写一首情歌吗?”
问过后,冯倩又怕许默多想,还解释了下,“我有个朋友她一直想要一首歌,原本是找我们乐队帮着写的,不过我们更擅长的是摇滚,不大适合她,所以......”
冯倩之所以这样做,确有她自己的考量。.
一方面,她想通过这个小小的考校,探究下故乡这首歌曲究竟是不是许默创作出来的。
另一方面,就是她自己的原因了。
对于那次酒会上的事情,冯倩一直很感激张净初,所以得知对方想拥有一首自己的歌曲后,她就开始留意起来,只是一直没遇到合适的,所以这次才向许默开口邀歌。只是,对此她也没有报太大的希望。
说完了,见许默挠头,冯倩也泛起嘀咕,是不是有些为难对方了。
毕竟许默写的故乡也是偏摇滚风的,她作为摇滚乐队的主唱,自然清楚创作不擅长曲风的难度,否则他们乐队也不会这么长时间还没创作出来。
冯倩心中一软,“要不就算了......”
冯倩刚开口,哪想,许默的话也同时响了起来,“有吉他吗?”
吉他?
冯倩一时没反应过来,直到看见许默又恢复了一副淡然的模样,她才回过神。怎么,还准备现场写歌!
冯倩为自己的心软不值,忽然没由来的生起气来,转过身,将自己的伙伴从房间取了出来,是一把很漂亮、精致的红色木吉他,然后不客气的递给许默,“开始吧!”
“呃......”
许默胸口一疼,堪堪接住吉他。真是善变的女人啊,刚刚温柔起来,还挺好看的,怎么转眼就变的凶巴巴了!许默心中嘀咕着,一不小心出了声,“以后怎么嫁人啊?”
“你说什么?”冯倩抱着手臂,眯起眼,她虽然没听清许默说了什么,却也知道必然不是什么好话。
“我说......我什么也没说。”许默险些顺嘴说漏了去,脸色一苦,只好尴尬的挠着头。
见许默有些滑稽的样子,冯倩想笑却忍住了。她发现,眼前这个清秀的大男孩在面对她的时候,好像特别腼腆,总是喜欢不自觉的挠挠头,洗澡被撞见的时候是,逃跑被抓住的时候也是,现在还是。
冯倩憋着笑意,一脸不好意思的为歌曲创作限制了条件,增加了难度,可嘴上的话却一点不客气,“哦,忘了说,我那个好友是个大学刚毕业的女生,这首歌得适合她唱才行。”
“呃,好。”抱着吉他的许默心中一汗,顿了下才点头,心中却暗道,好险!
许默抱着吉他,简单的试了下,发现音质很好,便再未多说,伴着几个简单的和弦前奏落下,整个人的气质都发生了变化,不再是刚刚那个羞涩的少年,此刻的他就像是个矛盾体,一身简单的球服却浑身洋溢着自信,成熟的味道,而嗓音却是相冲的失落和沧桑。
有些人想着想着就忘了,
有些梦做着做着就醒了
才发想从前是我太天真,
现实又那么残忍......
这,难道这个世上真的有天才!
听着许默唱的歌,虽然有些地方不连贯,磕磕巴巴,可冯倩却彻底呆住了,因为这回由不得她不信了,这首歌就是她眼睁睁看着现场写出来的。
真的是现场写的歌吗?
不是的!其实,在场的三人中,也只有许默自己最清楚,他可不是现场写的歌,而是最近在学校闲着无聊的这些天,他才试着写了两首,而其中一首又恰好适合冯倩的要求而已。
至于磕磕巴巴的地方,那是因为许默忘词了。
冯倩以为许默是天才,可她不知道,天才也是需要汗水浇灌的。
而且许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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