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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路之上,一万金兵大唱着凯歌,胜利返回。

他们是去往攻击姚古部的部队。

谁曾想,五万姚古部在隆州古遇到一万金兵之后,只是稍作抵抗,便逃得不知去向。

扔下大批的辎重粮草,便宜了金兵。

完颜娄室和完颜银术坐于马上,一脸的得意。

他们可是金国出了名的大小战神。

“哥哥,我听说太原城那边出了一个宋将,据说骁勇善战,还夜袭了军营,通过地道将一万多汉女救走了。”

因为二人一直都是在外围作战,不曾回往太原。

所以并未见到林苏的勇猛。

“不过是一些小聪明罢了,宋人如狗,这姚家不还自称北宋四将门吗?这不也被咱打的落花流水!”

完颜娄室根本不在乎。

“据说此人了得,还烧了粮仓,元帅这才让我们立刻将所有物资运回去,我现在倒想看看,他到底有多神。”

完颜银术一脸期待道。

“匹夫之勇罢了,宋人不过是蝼蚁一般,再大的蝼蚁,也无法和咱们草原上的狼对抗。”

完颜娄室依旧是一脸的鄙夷。

对于别人口中无可阻挡的战神,他却没有丝毫兴趣。

“报,将军,前方好像有个村庄,还冒着炊烟,应该有两脚羊!”

传令兵的发现,让两人脸上都划过一丝冷笑。

粮草充足和抓两脚羊,那绝对是两回事。

“派出一个小队,去看看,抓几个鲜活的女人来解解馋,最近没有慰军的女人,大家都很暴躁。”

完颜银术摆了摆手,沿途抢夺,女人自然是首选。

平日里用来慰劳将士,还能做成不羡羊的肉羹,可是格外美味。

“是!”

得到了将帅的允许,一个骑兵小队五六十人,立刻策马,向着远处山峦中的炊烟奔去。

绕过一个山脚,果然出现了一片农舍。

那炊烟就是从其中一个房子里发出的。

“我已经闻到了女人的味道。”

“好几天不曾享受汉女的滋味,我好思念洗衣院的日子!”

“兄弟们,千万别伤了女人,还有好多兄弟等着用呢!”

“先到先得!”

这队金兵,兴奋异常,争先恐后的向着村庄冲去。

马蹄轰响,转眼间,他们便来到了村落之中。

可空空荡荡的农舍里,别说人,连个鸡鸭都不曾见到。

好在,他们很快就发现,远处空地上,竟然聚集了几十个宋人。

远远见到金兵到来,他们没跑,也没叫。

只是蹲在地上,冷冷的看着小队冲上来。

“这些宋狗已经吓得不会动弹了!”

“记住,男的杀,女的抓,一个都别放过!”

金兵催促着马队,呼啸着向着这群呆若木鸡的宋人冲来。

可就在临近之时,那些人竟然动了。

只不过,他们依旧不是逃跑,而是迎着他们冲来。

“找死吗?就凭你们,还敢和老子斗!”

首当其冲一个金兵,挥起马刀,便向着最前面的男子砍去。

可对方竟然一猫腰,在避开利刃的同时,一把抱住了奔驰的烈马。

“轰!”

几百斤的烈马,竟然被他直接掀翻在地。

摔在地上的金兵,一脸不可思议的瞪着眼睛,看着一步步走进的林苏。

“不可能……怎么可能……你是夜叉!你不是人”

相对于以耕作为生的汉人,在草原上喝着马奶吃羊肉长大的金兵,单兵战力更强。

可再强的金兵,也不可能做到人力摔倒一匹马。

尤其,还是在战马奔腾的时候。

这是夜叉。

只有传说中的夜叉,还能这么恐怖。

“我就是你们眼中的夜叉!”

林苏一把揪住他的脖子,随手一拧,便结果了他的生命。

至于身后,所有的勇士,也将赶来的小队尽数干掉。

“换衣服!”

这炊烟,就是给他们特意准备的。

林苏一声令下,所有人立刻从尸体上开始扒衣服。

因为金国是一个多部落政权,很多军服并不统一。

于是,将这些家伙的衣服穿上之后,又拿起他们的武器。

翻身上马,林苏一挥手,被称之为夜叉团的他们,大摇大摆的向着远处的大队冲去。

远远的,看着马队这么快就回返,众人也并未注意什么。

可直到近前,终于有人发现不对劲了。

毕竟,汉人和金人长得就不一样。

虽说这些勇士,身材也很健硕,但五官却完不同。

“你们是谁!”

有两个士兵反应过来,可为时已晚。

一道寒光闪过,林苏首当其冲将其劈倒在地。

“杀!”

坐下赤兔,快如疾风,已经冲入了毫无准备的金兵之中。

身后五十铁血勇士,也纷纷冲了上来。

这些日子,不知道多少金狗给他们练刀。

更有林苏亲自传授一些搏杀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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