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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沃野的大草原上,五个穿着胡服大袄,戴着茸毛胡帽的中年人御马奔驰,辽阔无边的大草原,一眼看不到头,微风阵阵,草低不见牛羊,只能依稀看到一些被马蹄声惊散的猎物。终于星夜赶路的五个人,远远的瞧见一个小部落。

“公子,前方有人,终于可以好好的歇息一下了。”说话的人一脸喜色,微胖的脸庞。

“不要着急,志远跟王石先上去打探一下情况,看这部落并不是很大,应该不是突厥大姓部落。”另一人年纪轻轻,小心谨慎,轮廓鲜明,对着旁边的四个人说道。他们正是十多天前从火海中死里逃生的李跃等人,若非李跃急中生智杀马藏身,五个人恐怕都得葬身火海。

过了一会,马遂跟王石驱马回来了,旁边还跟着几位突厥人,只有王石对于突厥语略懂皮毛,凑合着可以进行正常的交流,否则五个人在这茫茫大草原上可就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虽然大部分盘缠都在火海中化为灰烬,不过还好李福机智,性命攸关之际,也不忘在身上藏了一些钱银。

运气不错,这只是突厥的在外游牧的小部落,李跃他们收到了热情的款待,在帐篷内,这些牧民宰了两头羊,敬上了草原上的奶酒,还有一些年轻的牧民跑来看看来自中原的客人,尤其是五个人都带着兵器,这些身体里流着草原民族血液年轻牧民,大都盯着这些兵器看。

五个人也习惯吃羊肉喝奶酒的饮食,真是饿极了什么都敢吃,想起那晚,五个人都有一种劫后余生的感觉,火势来得快去的也快,五个人没了马,就只能徒步靠着直觉往前走,李福可算是真正明白了什么叫做荒无人烟,走了一天一夜五个人连个鬼影都没见到,又饥又渴,只好靠打一些野味来充饥,最后在第三天终于看到了放羊的部落,一问才知道这里是突厥的大草原,已经出了大唐的疆域。

部落头领是个老人,李跃他们收到了对方的热情款待,而且天色即将到晚上,可以留宿一晚,李跃看部落头领的小儿子一直盯着自己腰间的短刀看,笑着解下短刀,递了过去。少年拿着刀把玩,一副爱不释手的样子,李跃做了个手势,意思是这把送给你了。

少年欣喜若狂,然后又将目光看向父亲,老人笑呵呵的点了点头,说了一番李跃根本听不懂的突厥语,少年这才如获至宝一般将短刀插在腰间,用突厥的礼仪,用手放在胸膛间,微微鞠躬,以示感谢。李跃点了点头,想要给部落头领一些银两,不过再一想,草原牧民豪爽好客,这样做可能会引得对方误会,便打消了这个念头。

夜间,他们五个人被分到一处帐篷内,李福找了个舒服的姿势躺在棉帐里,闻了闻手掌,说道:“身都是羊骚味,这好长时间没洗澡,身体都要张虱子了。”经历了这段时间的磨练,他仍然摆脱不了嗜睡的老性子,喝足饭饱就倒头便睡,嘴里还不停嘟囔着一些梦话。

虽然牧民们看起来和善,不过李跃仍然时刻保持了冷静的头脑,现在还在突厥境内,丝毫不敢大意,按照往日的习惯,马遂跟王石还有另外一个护卫轮换放哨,刀刃已经有些钝了,王石将刀抱在怀里,活动了一下快要散架的身体,说道:“按照今天所问道的信息,再过五六天,我们就可以直接跨过河套平原,进入陇右的境内,抵达肃州,终于要回家了。”说完不免有些感伤,兴许是想到了死去的兄弟们。

那个唯一存活下来的护卫叫做王山,是王石的堂弟,安慰道:“石头哥,节哀顺变吧,兄弟们都知道你尽力了,在刀口上过日子,大家都预感到会有这么一天,咱们跑商队的,生死本来就是看运气,以后我准备去当兵,至少死了还能给家人留一笔抚恤。”

王石闻言点了点,倒也很快就看开了。李跃躺在棉毡上,静静的说道:“王头,你一身武艺,不在疆场杀敌建功实在可惜,虽说跑商队利润大,不过风险也更高,若两位信得过我李跃,今年年底可随我一同入伍,荣华富贵都是靠我们自己来取,既然有本事,何须藏拙于野。”

两人闻言神色一边,眼角轻挑,王石对着李跃弯下腰恭敬的说道:“公子虽然未曾表露身份,但是我等一同历生死,对公子的勇武心智佩服之极,若能追随公子一起奔赴战场,这是我的福气啊。”一旁的王山也弯下腰恭敬的表示愿意追随。

李跃已经站起身,连忙将王石王山扶起来,大笑道:“快快请起。”接着李跃掀开帐篷,遥望天上的星月,一股豪气存于胸,说道:“西北辽阔大地,四面环敌,北有突厥回鹘虎视眈眈,南邻吐蕃兵强马壮,屡屡进犯,中亚诸藩属国更是朝秦暮楚,而越在中亚,还潜藏着大食庞然大物,正是我辈建功立业的好地方。”

马遂双眼炯炯的看着李跃,他终于明白了一直以来的困惑,李跃在他的眼中不再是那个京都权贵公子哥,不再是那个温文尔雅的李清风,而是一位心怀枭雄之志的英雄,如果说他过去只是想要报恩情,为了妹妹而为李跃效力,此刻却是另一种感觉,他的理智强烈而澎湃的驱使着自己,此时不表态,恐怕将会错失最好的机会。

“志远愿为公子的马前卒,马革裹尸,战死沙场!”

李跃缓缓的扶起他,一切都在意料之中,如果马遂还不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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