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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容云海作为东鲜卑一个大部落的首领,骁勇善战,威名远扬,在东部草原上很有号召力。..Cobr/>

每次厮杀的时候,慕容云海必定身先士卒,左右开弓,无人能敌。他所带领的四百多个勇士,也是个个悍勇,人人善战,都是以一当十之辈。

在慕容云海担任部落首领之后,带领着这部落中的四百勇士,纵横草原,劫掠玄菟、辽东、乐浪三郡历经大上百战,从无败绩。

有人说慕容云海是草原上不世出的英雄,是最有可能统一东部鲜卑的强者。事实上,慕容云海也没有辜负众望,以其强大的战斗力和过人的人格魅力,整合了大大小小数十个部落,拥有了六千多个骁勇善战的勇士,成了草原上的大势力之一。

慕容云海是一个很有雄心的人,经常到汉镜劫掠人口钱粮,用以壮大自己的势力。这一次,听说辽东来了一个富甲天下的太守,他从青州源源不断的运来数量巨大的钱粮,最可笑的是这太守有着那样巨大的财富,却只有八百多人嫡系精兵可用,慕容云海早就有了到辽东抢他一把的想法。

至于那些士族的战斗力虽然有不容忽视,但慕容云海根本就不用在乎,只要他不攻打他们的坞堡,那些他们口中贱民的死活,他们是不会管的,而他慕容云海要做的,也只是劫掠那些平民百姓的人口而已,他要的是能够干活的人,只要有人就能创造财富。

慕容云海从不攻打坞堡,也不攻打城池,每次他都是掐着秋收的时候来的,那时百姓们的粮食没有上交,有的是粮食。他犯不着去攻打那些乌龟壳,白白折损勇士的性命。

可是这一次,慕容云海却要攻打辽东的郡治襄平城,那可是辽东最坚固的城池。因为辽东的那些士族还有拓跋司要和他联合,一起拿下现在被金山银山堆满的襄平城。

慕容云海经过多方验证,确定他们是真心的想和他合作的。加上他们约定好攻城之后,所得利益他分一半,剩下的一半由他们两家平分。有这么丰厚的利益放在眼前,慕容云海于是毫不犹豫的答应了和他们合作,拿下这座坚城。

骑兵不擅于攻城,这是事实,但有内应那就好办了,襄平城里那些士族的私兵,最少也有三四百人,只要他们打开城门,这一万骑兵冲到城里去,那太守的死活,还不是由他们说了算,慕容云海对着襄平城,那是志在必得啊。

只见慕容云海令旗一挥,拓跋司就带着自己的四千多个精锐骑兵往东门冲了过去。而慕容云海的两队骑兵则在城墙下驰骋,对守城的士兵进行骑射,压制城墙上的守军,那些士族私兵假扮的流寇则抬着云梯往城墙冲去,开始攻城。

拓跋司号称乌丸第一勇士,有万夫不当之勇,手中那杆狼牙棒不知杀了多少英雄豪杰。拓跋司喜欢吃人肉,在他的眼里,汉人都是用两条腿走路的羊,而他最喜欢吃的,是汉族少女的肉,他觉得那种白嫩嫩的肉比羊肉好吃多了。

受他的影响,他的那四千多精兵也喜欢吃人肉。他们掠夺汉人的百姓之后,平时就让他们干活,饿了就吃他们的肉。因为吃人的缘故,这群疯子性情十分残爆,他们所过之地,都是杀光烧光,连一只活着的老鼠都不放过。

这是一群该千刀万剐的人,却有着超级强悍的战斗力,横行无忌,无人能敌!

然而,今天过后,世间再也不会有拓跋司,他的那四千多个恶鬼,也将会和他一起从这个世界上消失掉。

拓跋司看着缓缓打开的大门,兴奋的大声叫唤,他已经迫不及待的想吃那些士家小姐的肉了,在他心里只有那些娇生惯养的士家小姐的肉才是最美味的,那滑嫩的口感是平民百姓家的少女无法比拟的。

就凭那些愚蠢士族也想和他拓跋司合作,做他们的春秋大梦去吧,要不是慕容云海的实力比自己强,他连慕容云海都要一起干掉。开了城门,那些士族在他眼里比绵羊强不了多少,他们只配做他的美味佳肴,还想和他分钱粮,莫非是脑袋进水了不成。

那些打开城门的士族私兵还没来得及退到一边,就被拓跋司带着骑兵冲杀了个干干净净,他们到死都不明白,他们的盟友为何会向他们举起屠刀。

拓跋司举着狼牙棒冲在最前面,他的那些部将则带着自己的部曲,冲到那些小巷子里去,刚冲进去他们就傻眼了,那些巷子里堆满了那些没有去掉树枝树叶的大树杆,那树干的枝叶正对着他们,他们的战马根本就过不去。

快速奔跑的战马,被树枝挡住了去路,紧急的停了下来,后面的战马来不及停下来,撞在前面的战马身上,顿时乱作一团。

而的躲在树枝后面的士兵也把早就准备好的弩箭射了出去,任你骑术精妙武功盖世,再改良过的弩箭面前都只是一箭的事。

每个小巷里都有四个士兵,两个士兵举着盾牌挡住飞箭,两士兵拿弩射杀敌军头领。射完弩箭之后,就换弓箭陆续射杀敌军。在最多只能同时容纳两个骑兵并排冲锋的小巷子里,这四个人在借助树枝的阻碍战马前进的情况下,足以射杀他们眼前的敌兵。

而等待拓跋司的,是高顺的八百精锐。高顺左手举着弩,右手握着钢刀,躲在高高的盾牌后面,冷冷的看着向他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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