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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到瓦工们的眼神,薛素不由皱眉,顺着他们的视线细细打量起楚清河。

她以往不太注意,此刻才发现男人身上穿着灰褐色粗布做成的短打,因经常上山奔波加上双目失明的缘故,袖口磨损的十分厉害,就算浆洗干净了,上面的补丁和划痕却藏不住。

薛素心里不免升起了几分愧疚,她本打算好好照顾楚清河叔侄,也算将前世欠下的债给偿还了,但最近她的心思都放在了私馆上,忽视了家中一大一小,实在不该。

抬眼看了看天色,女人快步走出小楼,找了家布庄,买了两件结实耐穿的成衣,想着楚清河行动不便,她特地挑选了靛蓝深青这种暗色,给钱后便将成衣抱在怀里,小跑着回了小楼。

刚走到男人身后,还没等薛素碰到他,楚清河突然回头,直勾勾地“盯”着女人,就算知道那双鹰眸只是摆设,什么都看不见,她还是被吓了一跳。

“我买了两套新衣,快换上看合不合适,要是不成的话就再改改。”

楚清河听了这话,俊美面庞不由露出丝诧异,他完没想到薛素出门竟是为了给自己买新衣,眉眼处不由露出一丝柔色。

他略一颔首,随便找了间空屋,进去后,薛素将门栓插上才觉出不妥来。

虽然她跟楚清河早就成了亲,却不算真正的夫妻,此刻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万一让这人误会了,日后她还得费口舌解释。

雪白小手搭在门板上,还没等她走出去,身后便传来了男人粗噶的声音:

“你之前不是说过,咱们本就是一家人,既然如此,还避讳什么?”炙热的气息喷洒在耳后,薛素两腿发软,想起自己先前糊弄这人的说辞,简直后悔不迭。

硬着头皮转过身,她眼睁睁的楚清河将旧衣褪下,露出满布疤痕的健壮胸膛,蜜色筋肉鼓胀着,好似蕴藏着无穷的力量。

女人面红耳赤的低下头,耳中传来阵阵响声。

也不知过了多久,等到薛素再次抬眼时,楚清河已经换上了那件闷青色的衣裳。

这人本就生的相貌堂堂高大俊朗,以往因为吃不饱穿不暖,看着灰头土脸,并不起眼。

但自打薛素重生后,一改往日好逸恶劳的秉性,每天都亲自下厨,炖些滋补养身的汤水,她跟莲生胃口小,喝不了多少,剩下的便都进了楚清河肚子里,倒将这人养的越发壮硕。

所谓人靠衣装佛靠金装,新衣做的非常合身,柔软布料包裹住劲腰长腿,这么略一收拾,楚清河身上带着特殊的气势,配上那张俊朗面容,比起王佑卿丝毫不差。

上辈子她还真是瞎了眼,才会被花言巧语糊弄了,落得那般凄惨的下场。

薛素看的愣神,还是楚清河轻咳一声:

“时候不早了,不如咱们先回村里?”

后院的两名瓦工早就将东西收好,就等着跟主家说一声,领了今日的工钱走人。

嘴里唔了一声,薛素从荷包里掏出散碎银子,分别给了瓦工,又去门口找了辆驴车,跟男人一起往安宁村赶去。

经过薛家时,她看到赵湘兰怀里抱着一只木盆,里面放着七八件洗净的衣裳,想必这妇人刚从河边回来。

隔了一层肚皮,薛素跟赵湘兰根本亲近不起来,简直是相看两生厌,连招呼都不打一声,她扯着楚清河的袖口,很快就转了个弯。

走了片刻,女人不由皱紧眉头,越想越觉得不对。

她记得上回自己见到赵湘兰,正赶上那妇人从李大夫家中出来,手里还提着药包,里面盛放的肯定是打胎药。

坐小月子的妇人不能吹风,也不能碰冷水。

眼下早就入了秋,天气虽还有些闷热,但河水却冰凉刺骨,赵湘兰也不是不懂事的小姑娘,去河岸边洗了这么久的衣裳,只能说明一件事,她并没有落胎。

难道她不怕肚子里的野种被薛父发现?

回忆起那孩子的五官,简直跟村长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肯定不是薛家的血脉,明明月前赵湘兰跟村长的奸情才被薛父撞破,到了此刻还留着孩子,只能说明那妇人有所依仗。

薛父好面子,即使脑袋上戴了绿帽,依旧不透露出半点风声出来,否则丢了脸面,闹的人尽皆知,简直比杀了他还要难受。

一路走回家,薛素还是没想明白。

正好莲生后脚迈入屋门,她抬眼一看,发现小姑娘怀里抱着灰黑色的物事,蠕动几下便露出毛茸茸的脑袋,原来是只小土狗。

“这是牛大伯给我的,才两个月,婶娘,咱们养狗看家好不好?”

薛素刚想拒绝,但对上莲生晶亮一片的双眼,她心中有些不忍,犹豫片刻才同意了,道:“你想养也行,必须得好好照顾小东西,我可不会帮你。”

听到这话,莲生抬头扫了一眼薛素,偷偷笑出声来,她就知道婶娘刀子嘴豆腐心,表面上看着不好说话,实际上最是心软不过。

在城里买了块腊骨头,薛素用骨头炖了汤,又端上来一盘绍子蒸蛋,三人坐在桌前,吃的头都抬不起来。

“婶娘,您手艺真好,我从来没吃过这么香的菜。”小姑娘嘴唇油亮,脸蛋上还沾着饭粒,满脸讨好之色,就跟叼着骨头的小狗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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