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份的西湖美不胜收,草地上蹦跶着小蚂蚱,连翅膀都没长出来,方云坐在草地上赏景,两个带刀护卫,半蹲在地上,时不时用手扣向草地,抓到蚂蚱便装进竹罐里。
宋长道一脸痛不欲生的样子,老子堂堂半步大宗师,竟然让我帮你抓蚂蚱?
一旁的胡彪抓的却兴致勃勃,一米多长的大刀都扔在一旁了。
至于为什么抓蚂蚱,自然是咱们的世子殿下口味独特,按照世子殿下的话来说:“就这种无公害,无污染的野味,才值得品尝,给我抓两斤,回去吃。”
“两斤啊,抓到什么时候啊。”宋长道真想一刀把这群蚂蚱碾成粉末,但没这个胆量,一脸苦兮兮的继续抓起来,此时的蚂蚱才刚刚破土而出,没有大一点的,都不知道抓到什么时候去。
“抓够了没啊?”方云打着哈气,看着即将落下的红日,感觉有些困了。
“一斤多了,少爷…..这东西吃多了不好,我看样子,应该够了。”
“一斤多?”方云还挺诧异,真的挺多了,两斤只是随口一说,本来就是想尝尝而已。
“是,是啊,还不够吗,要不再抓一会?”宋长道好歹也是半步大宗师,眼神还是感觉,都极为敏感,否则还真不会一个下午,就抓到这么多。
“不用了,回家吃?”方云心思一下,便否定了,不说青儿巧儿,哪怕后厨也不会给自己做这个吃的。
无奈摇摇头的方云便打算烤着吃得了,虽然没有调料,但好在这玩意自带香味,原滋原味也不错。
“不回去?那怎么吃?”宋长道惊愕道,难不成你要生吃?
方云翻了个白眼:“肯定不能活着吃,把脑袋,翅膀拔下去,然后在找个泉水清洗一下,我这里有金丝,到时候都穿好了,烤着吃。”
这个时候的西湖边上,总会看见不少泉眼,想要找个地方清洗一下死掉的蚂蚱,还是很简单的。
宋长道对这个蚂蚱没兴趣,便去打了两只肥兔子,今天世子殿下心情好,在湖边玩的尽兴,晚上不回去吃饭,自己也得有所准备啊,两只兔子自然是他和胡彪的。
这金丝是方云以备不时之需才携带的,怕出了意外,没了银两,好歹有金丝可以用用,也就是此时此刻,这里没人,否则看见他用金丝穿蚂蚱烤着吃,不知道会不会有人骂他败家子。
方云的蚂蚱自然需要小火就够了,真要是大火苗,蚂蚱直接就化为灰烬了,肯定不能和宋长道两人的兔子在一起烤。
从马匹上取下竹筒,皆是藏在地底下十四五年的女儿红,方云闻着酒香便咽起口水来,什么叫女儿红,那就是女儿出生,父亲自用糯谷就酿成酒水,日后女儿出嫁之时,在把其拿出来,用作陪嫁的贺礼。
方云自然喝不到假货,骗过燕王府的人,现在坟头草差不多三丈高了吧。
“这味道,带劲。”方云咕咚咕咚的灌了一口,串好的蚂蚱让他用两根树枝夹下来,吃起来,那叫一个香。
宋长道不知道殿下啥时候有这个爱好,但你吃的在香,本宗师不羡慕,只是眼巴巴的看着兔子什么时候烤好。
太极,阴阳,和自然是息息相关的,如果总是憋在院子里,方云搞不好都会境界跌落,所以没事四处看看,总是调和心境的好方法,一个人闷头苦练,往往出现不了大成就。
不过吃着正香的方云,感觉眼前飘过一阵风,手中的金丝没了,金丝没了不要紧,蚂蚱没了才是最重要的,当然最为气愤的是酒也没了。
怒气冲冲的世子殿下,正要破口大骂,宋长道和胡彪一脸紧张的比划着,别生气,千万别骂人,而且眼神直往他后面看。
“卧槽。”方云心中忍不住来口国骂,半步大宗师的宋长道都怂了,肯定有大宗师在自己身后咯?
果不其然,一个穿着破破烂烂的道士正坐在他背后,一手拿着金丝,不顾金丝的滚烫,直接上嘴把蚂蚱一口撸掉,然后灌一口女儿红,又拿着半生不熟的兔子,啃了起来。
“厉害,这样嘴都没坏!”方云忍不住竖起大拇指,老子的金丝都快烤红了,你就用嘴直接吃,老子都要忍不住打赏你了。
饿极了的疯道士,抬头看了眼方云,觉得方云没有食物有吸引力,便低下头继续大快朵颐,方云回头看了眼宋长道,甩了个眼神:“走不走,难道就这么看着他?”
“肯定不能走啊,这个真得怂啊。”
方云凭借超凡的灵魂境界,也没感受到此人有多么夸张的修为,但正因如此,方云也不敢乱动,生怕着疯道士秒了自己,凭借他抢食物的手段,就能把他们三个玩成蚂蚱。
而且这道士还漏了一手,凭空向十几米外的西湖一抓,一条大鲤鱼就破水而出,只看他五指轻颤在鱼身上一扫而过,鱼鳞纷纷掉落,向鱼嘴里熟练的插入一根木头,扔给了宋长道。
宋长道赶紧给他烤起来,这位爷他可惹不得。
好在道士吃饭的速度也不慢,蚂蚱兔子都吃完了,便悠闲的斜靠在大树上,等着吃烤鱼,他看向方云,懒洋洋的说:“你刚才问我什么?”
一脸迷糊的方云想了半天,差点忘了,毕竟是随口吐槽,那会记得那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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