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都,启点网编辑部。
早上八点,编辑部还只有几个人。
房间里很安静,只有一阵阵的鼠标点击的声音。
一台电脑面前,坐着一个戴着粗框眼镜,头发有些凌乱的中年男子。
他是启点的都市组责编――胡七,被写手们亲切地叫做“胡大”,以前也是网文作者,混迹网文圈十多年,也是资历非常老的了,以眼光毒辣著称,挖掘出了不少有潜力的新人。
他现在像往常一样,坐在电脑前审核那些投稿的新书。
只要发书超过三万字的他就会去看,他们这些编辑,凭着自己对网文的深刻理解和丰富的阅读经验,只要粗略看一下就能判断出一部作品有没有市场前景,能不能签约。
都市是除了玄幻的最的类别,所以投稿的新书也是非常多,可是质量却是不敢恭维。
随着网文不断发展,很多人看到那些大神月入百万,版税上千万,于是就眼红,也想来分一杯羹,但是哪有那么容易的?
写小说可跟看小说不一样,也许你看着那些小白文会觉得不屑,但是真的动手去写,或许你连小白文也写不好,一书成神几乎是不可能的,没有逐渐积累起来的笔力和经验是很难成功的。
胡七快速浏览着这些新书,希望看到有创意,让他眼前一亮的作品,可是并没有看到。
这些新人的作品毛病重重,而且不知道如何在开头吸引读者,他看着都觉得索然无味。
胡七叹了口气,点开了下一本。
这一本的名字和简介倒是有点吸引了他。
“吞噬乾坤?这名字取得还挺霸气的,什么人这么厉害,连乾坤都给吞噬了?”
再看简介,“重生?”胡七眉毛一跳,他敏锐的职业嗅觉突然对这个从来没有见过的设定产生了兴趣。
他赶紧点进正文,开始读了起来。
之前那些小说他都是一目十行地翻了过去,可是这一本却没有。
因为……他竟然是被这本小说深深地吸引住了!
这位笔名为“萌萌哒的狗贼”的新人作者虽然笔力不算太好,但是写得也是代入感十足,关键是这故事!
胡七第一次看到这种类型的故事!首先是“重生”的设定,对他来说非常新鲜!他有预感这可能会成为未来的一种趋势!
看到主角狠狠地打了那些前世欺负自己的坏蛋的脸的时候,他都是情绪激动地一拍桌子,引的旁边的人一阵注视。
不过,很快他就看完了这十个章节,“这就没了?”他心里竟然是有些失落,迫切地想要看到下文。
他又重头看了一遍,然后立马就做出了决定。
“这本书,一定要签!”
这一整天时间,胡七的脑海里都在一直回味着这本书……
……
……
晚上十点,洪宁回到了出租屋。
“哎哟……”他捂着被笑痛的肚子,他感觉今天因为那个林烨,他可能要把八块腹肌都给笑出来了。
现在回想起来还是会笑,所以他已经尽量不去想这件事了……
这次林烨可是被他整惨了,工作是肯定丢了的,不过精神病院应该是不会去的,毕竟那个东西只有十分钟的效果,他早就已经恢复了。
洪宁一点也不觉得愧疚,对付这样的贱人就得狠一点!就是要让他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那花儿到底为什么这样红呢?
这还需要用物理学原理来解释,太阳光经过三棱镜或水滴的折射,会分成红……
哎呀好像偏题了。
反正,洪宁甚至觉得自己是为民除害,这不今天晚上他就听到好几个同事在吐槽那林烨平时做的一些缺德事了,这货在公司一直就是被排斥的。
像这种靠关系进来的渣滓早就该滚蛋了。
这下,他也不用像驴一样地再被使唤来使唤去了。
爽!
洪宁再次感叹系统的好处。
可是突然又想起这系统的那条规定,三个月不完成任务就要收回!
不过现在离三个月还早着呢,他刚才看了看,他现在的巨星值已经有了4500多了,这些增长的几乎都是靠面试的时候的那首《我》。
但是现在已经过了热度了,微博上就算是明星出轨、结婚、离婚这些大八卦也火几天就过了,何况他这点小事呢?
所以他的巨星值现在也基本不涨了。
所以还是要靠其它方面啊!
洪宁一回来,脱下外套和鞋子,倒了一杯热水,马上就坐到了电脑前,按下开关,打开了电脑。
快速登进了自己的作者后台,一进去就看到有一条新的信息。
“嗯?”洪宁心里一颤。
难道说,是签约站短?!
他点进去一看,果然!
“您好,您的小说经过审核,已经达到签约标准……”
才过了一天,这么快就来了签约站短!
兴奋之余,他立马加了责编胡七的qq,等待对方的同意。
一分钟不到,就已经加上了,他正准备打招呼,谁知对方竟然非常热情地先跟他打招呼。
“你好,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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