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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爹爹,奴奴真的可以吃吗?”

李三婶馒头铺前,一笼白面馒头正在桌子上冒着腾腾热气,浓郁的面香味让奴奴和林慕口水横流。

按理说身为现代人的林慕不该对馒头这么馋,但是这幅身体的主人可是被活活饿死的,而对一个饥饿的人来说吃什么都香。

“能吃,今儿你是贵客,尽管吃。”李三婶打量着精巧的金猴小吊坠欢喜的不得了,连一旁买馒头的人都懒得理会。

林慕拉着奴奴坐下,拿起一个馒头吹了吹热气递给奴奴,“小心烫。”

“嗯嗯。”小手抱住馒头,奴奴小心翼翼吃了一口,见李三婶笑嘻嘻的她才狼吞虎咽吃起来。

林慕也是饿极,不顾形象地吃起来,望着自己白捡的女儿,他陷入了沉思。

从前身林慕的记忆中他了解到当下是华朝建康三年。

这个陌生的朝代他闻所未闻,而这个朝代记录的历史和当代也没有相似之处,只有每个朝代和当代相似的地理图志证明这是个平行时空。

所以林慕在当代学习的历史知识在这里起不到类似于先知一样的优势。

若是没有自己的城市,他恐怕在这里会很难过。

因为在他看来,他所在的华朝和当代的宋朝体制有些相似,基本上是士大夫与帝王共治天下。

在这个朝代,士大夫阶层是幸福的。

他们拿着高额的俸禄,仗着华朝太祖不杀文官的祖训与帝王分庭抗礼,利用手中的权利大肆侵占土地,成为官僚地主,一生衣食无忧。

而寻常百姓却要为供养这些士大夫们承受种类繁多的苛捐杂税。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华朝和宋朝一样没有限制商业,这让失去了土地的百姓纷纷参与商业活动。

加之北方金朝和草原上的胡人截断了华朝通往中亚和欧洲的商路,这让华朝海洋贸易崛起,致使华朝民间出现了繁荣的商业景象。

如今华朝大部分财政收入都来自商税。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

林慕只能用这句话来形容当前的华朝。

在这里出门不需要路引,百姓可以自由迁徙,土地不限制买卖。

但是繁荣景象的背后却是华朝年年向金朝缴纳岁贡,虽续兵百万却赢弱不堪,革新变法屡次失败。

“爹爹,奴奴吃饱了。”

林慕思考的时候,奴奴已经吃了两个馒头,此时小嘴鼓鼓的,艰难地咽着最后一口。

“汤。”

林慕拍了拍奴奴的小脑袋,既然占了她父亲的身体重活一世,作为回报,他就要对这个孩子负责到底。

听到林慕的话,李三婶立刻端了两碗米粥过来,十分殷勤。

“这位小郎君,这是剩下的找钱。”李三婶让伙计将一两银子放在桌子上。

林慕点了点头,他拿出的金坠子重量在五克左右,兑换成银子50克,也就是一两。

这李三婶等于是拿馒头换了坠子的手工钱。

吃饱喝足,林慕拿着银子牵着奴奴的小手向北走了百米来到横穿秦淮河的白玉桥上。

这里和风习习,碧波吻岸,艘艘画舫载着才子佳人闲游赏景。

桥上,一群头戴方巾,身着白色长衫的书生不时瞟向画舫船头嬉戏的闺中少女。

一旦被注意,他们立刻轻摇纸扇,故事潇洒,口中甚至还飘出几句打油诗。

“晦气,哪来的乞丐,真是坏了这秦淮河的风景,走开,走开。”

林慕正沉醉于这清明上河图般的繁华画面时,一道令人讨厌的声音响起。

转过头去,一个书生正厌恶的看着他和奴奴。

林慕打量了下自己,衣衫褴褛,身上脏兮兮的,奴奴也差不多,这个样子倒真的像乞丐。

不过这又如何,在当代,他在公司里是出了名的有能力也有个性,别人敬他一尺,他敬人一丈。

因为他一直觉得人和人是一样的,没必要瞧不起别人,也没有必要对别人低三下四,大家都是混饭吃,分工不同而已。

“这位公子,你这话就不对了吧,你在这儿站得,凭什么我站不得。”林慕语气不爽。

书生显然没有想到他眼中的乞丐会反击,以往他每次呵斥乞丐,那些乞丐都会老老实实离去。

这让他感到了羞辱,一个乞丐也敢和读书人顶嘴。

“这秦淮河乃是风雅之地,什么时候轮到你这腌臜烂货扫兴!”书生合起纸扇对着林慕点来点去,蛮横至极。

林慕脸色变了,古今往来,历史虽在滚滚前进,但是人心从未变过。

他看得出来这位书生是因为嫉妒那些与佳人同游的才俊而心中不快。

“这秦淮河的确是风雅之地,但你不却不是风雅之人,就凭你这样的德性,没有佳人赏识也是情理之中。”林慕直戳书生痛点。

被说到痛处,书生的脸胀得通红,他发狠道:“今天我要打死你这个乞丐。”

说罢,他抬手就要上前同林慕撕打。

林慕怎会让着他,一个直拳打在书生鼻子上。

书生吃痛摸了摸鼻子,发现手上都是血,更是气急,抓住林慕便又抓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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