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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情况而言,力量和速度,总会有所取舍。

身材高大的生命体,在敏捷和速度方面必然会有所欠缺。

可血鳞没有这个缺点!

庞大的吨位赋予了血鳞强横无比的力量,它的速度,则来源于被命名为EX基因的超凡血脉。

在兑换血鳞的时候,林叶详细看过它的资料。

在西格玛星球进入到超能世代之前,血鳞经常仗着无与伦比的速度、力量和耐力,在那颗星球上掀起阵阵血雨腥风,无论是羊角魔人还是牛角魔人,都只是它口中的食物罢了。

直到西格玛星球科技进步发达,一名基因学家从血鳞的身体之中提取出了奇迹般的EX基因,制作出EX基因药剂,经过一代代的改良,让整个族群从基因层面脱胎换骨,才让羊角魔人夺得了星球的主导和统治权。

曾让人闻风丧胆的凶兽血鳞,也因此变成了稀少的珍兽。

“……别死了!”

林叶咬紧牙关,拳头紧紧攥住,指甲几乎都要刺入掌心里,自己却似乎没有感觉到任何痛苦,只是高声说道:“你的对手罗克斯塔,是西格玛星球上的羊角魔人天才。”

“他的综合实力,比血鳞更强!”

周哲听在耳中,却只是将精力集中在眼前的珍兽身上,没有深究。

“速度比想象中的要快上很多倍!”

当血鳞扑到面前的瞬间,周哲脑海之中一片清明,肾上腺素快速分泌,思维空前活跃:“力量不用考虑,它一巴掌就能把我拍成肉泥!”

“力量和速度都不占优势,唯一取胜的关键,就在于技巧了!”

间不容发地闪避了血鳞的第一重攻击之后,第二重攻势又须臾而至!

血鳞的整个身体,直接压了过来!

如同闪崩海啸,给人一种无可匹敌的感觉!

“好快!”

周哲的瞳孔微微收缩,下意识地使出御风刀术里的格挡技巧,一刀斩在血鳞的身体之上,拉出一片火花,同时借力拉开距离。

“这家伙也太夸张了吧!”

“攻击间隙,都不需要回气的吗?”

虎口被震的发麻,周哲感觉自己整条右臂的血液和骨髓几乎都有些震荡起来。

牙齿似乎也有些发酸,即便借助御风剑法卸除了一部分力量,这会儿也感觉浑身骨架都在发颤。

珍兽血鳞!

力量,速度,耐力,防御——看上去近乎完美,没有任何弱点。

自己似乎没有任何获胜的希望可言。

(新书群:1098288033,为什么叫阿光的海盗窝?是因为第一章说扬帆起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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