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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了一大圈后,他俩回到凌将家里,妈妈李翠芳已将把萧莱的房间安排好了,就在房子的最右边,也就是厨房旁边。
房子中间是堂屋,屋子正中间对着门摆了一张大方桌,上面供着祖先的牌位和摆放着香坛,屋子两边是存放粮食的大柜子。堂屋左边也是房子的最左边是凌将的房间,堂屋右边是凌将父母的房间,再右边是厨房和吃饭的地方。
也就是说,凌将和萧莱的房间正好在房子的两侧。
“我们这儿老乡们都非常淳朴善良,治安也好得很,基本是夜不闭户,路不拾遗,你就放心住吧,不用害怕。”凌将看出了萧莱的顾虑,安慰她说,“我绝对不骗你。”
“我才不怕呢。”萧莱嘴上说着,心里还是有些发憷,不过想到自己是打算留下来常住的,决不能让凌将看出自己害怕,死也要撑住。
凌将特意给妈妈李翠芳招呼做一些城里没有的饭菜,哪怕很简单也好,只是为了让萧莱都尝一下农村特有的饮食。
对于本地的饮食习惯,一般是早上吃稀饭馒头加泡菜,一早五六点就下地干活九点左右回来吃早饭。中午吃大米饭和炒菜,肉等,早饭后又开始忙活到两三点左右吃午饭,晚饭就更简单的吃点面条什么的,都是天黑了以后八点左右才吃。不太忙的时候就做一些比较复杂的饭菜,比如腊肉煎饼,本地人也叫肉蛤蟆,还有自己做豆腐米豆腐等等。
今晚上做的就是凌将最喜欢吃的焖锅饭,既简单又好吃。
做焖锅饭得用柴火,用很大的焖锅装适量的水烧开,再把切好的辣肉丁放里,煮十分钟左右放适量的米,比煮稀饭多一些,比煮干饭少一些,然后盖好锅盖不再揭开,直至饭熟大概半个小时左右。这个水的多少就是关键了,水多了烧开后会溢出来,水少了饭不好吃,一切都得刚刚好。米粒有肉的味道,肉里有米的清香,米和肉都有柴火的味道,香糯而不油腻,一口焖锅饭加一小块泡菜,味蕾马上满足欢愉,心情也会跟着大好。
照着凌将的吃法,一口下肚,萧莱十分享受的闭上眼睛回味,“天哪,太好吃太香了,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米饭,看起来还这么简单。有一种周星驰的《食神》里吃叉烧饭的那种感觉。”
“对,就是那种感觉。”凌将附和道。
“一个这么简单的家常便饭,居然被你们夸得快上天了,两个没名堂的娃儿。”李翠芳嘴上嘲笑,眼里却是慢慢的宠爱。
凌志元虽没说话,脸色却很温和。
“走,我带你消消食。”凌将看着连连打着饱嗝的萧莱,笑着说。
乡村的夜晚在月光照耀下,很美很寂静。
凌将和萧莱走在夜色下的乡间小道上,一高一矮两个身影被月光拉得修长修长,俨然一对小情侣般,画面很是唯美。
萧莱很享受这种感觉,心里想着时光若能就此停留该多好,她不愿说话去打破这份美好。
凌将却想的是该用什么样的理由才能让萧莱心甘情愿的回城去,想来想去都没有想到该怎么开口,所以也一直保持着沉默。
两人就这么静静地走着,半个小时后他们回到家里,凌志元和李翠芳不知道是累了还是其他想法,已经早早地回屋了。
“你要不上我屋里坐会儿?”凌将想着还没有跟萧莱说回城的事儿,就招呼着。
“这,不太好吧,这么晚了,”萧莱显然是误会了,有些不好意思地满脸红云。
“我有话给你说。”凌将也有点尴尬了。
两人站在院坝中间,好一阵都没说话。还是萧莱大方地先开口,“走吧,我正好看看凌总的房间,有没有像其他企业家那般讲究。”走完走向凌将门口。
凌将赶忙跟上去打开房门和灯,“哈哈哈,我可不信那些,也没有那个条件穷讲究,陋室一间而已,还请不要吐槽哦。”
一进凌将房间,萧莱被惊到了,怎么也不愿相信这是一个直男的房间,完全与想象中的直男房间大相径庭。
房间干净整洁,一尘不染。进门对着的墙上,挂着比尔盖茨的画像,靠右边墙的床上,被子叠放的像个豆腐块般整齐,靠左边墙的是一组带穿衣镜的衣柜,虽然看起来不算新有油漆剥落的地方但有油漆的地方却油光铮亮,进门左手边的窗户下,放着一张不算大的书桌,桌子上放着一盆长势很好的绿萝,一盏台灯,还有一个笔记本电脑和一摞摆放整齐的书。
摆放在最上边的《世界经济周刊》吸引了萧莱的眼睛,信手拿起盯着封面人物,见上面写着:本期经济风云人物介绍,萧正雄。
“萧正雄是名震东南亚乃至世界的商业巨头,一带一路的先行者,他的成功之路充满正能量,我要以他为榜样,努力奋斗!等有机会的时候我给你详细的讲讲他的故事,简直不要太帅了,他就是我心目中的完美偶像形象,我对他是无比无比崇拜!”萧莱看到凌将说这些话的时候眼里有星星,闪闪发亮。
“你会成功的!一定会!”萧莱感觉自己被感染到了,她一直幻想自己的恋人或者未来的老公,应该是一个会闪闪发光的人,像此刻的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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