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斯瘫坐在地,身边是闯入他家的士兵们的尸体,过了会,他从地上爬起,将地上的尸体全部拖出屋外,他也是没有料到,没过多久,自己又要回墓地那里。
待路易斯回来时,已经累的四肢都要没知觉了,这具身体,原主一点都不珍惜,每日都在酗酒,也没有好好锻炼下,所以才会累成这样,等事情全部平息下来,他要好好的锤炼自己。
路易斯用冷水将身上的污秽全部清洗干净后,穿上衣物,连敞开的门都不管,倒在床上呼呼大睡。当然,也不是没有一点防护措施,他在房屋的门框那里系着根线,只要有人碰到就会断,然后线连着桌上的椅子,只要线断,椅子就会落到地上,闹出的声响,足以吵醒他。
不知过去,路易斯从睡梦中醒来,身躯没之前那般疲惫,不过就是胃一直在催促他快些吃饭。路易斯走出房屋,发现天色漆黑,现在已是夜晚,他没想到自己睡了这么久。
踏踏踏!!!
有两道马蹄声在飞快的接近,路易斯朝着声响传来的方向看去,入目的是一位骑着高头大马的骑士,他还带着一匹马。
通过月光的照射,路易斯认出骑士是之前随凯文一同去过他家的独眼汉子。
独眼汉子骑马来到路易斯跟前,高傲的看着后者,虽说眼前的人杀死了罗德,但他很看不起反复的小人。
他说:“凯文让我带你去城堡,上马吧。”
路易斯点了点头,走到马旁,踩着马蹬上马,拽着缰绳调转马头,随着独眼汉子往城堡的方向疾驰而去。
一路上,虽说时常还能看见有起义军士兵当街杀人或者强奸,但比白天少了不少。
独眼汉子对路易斯怎么刺杀的罗德很是好奇,后者将事情的经过如实说出,他顿感敬佩,他一直以为路易斯是靠偷袭得手的,没想到是直接硬碰硬!他原本对路易斯不好的观感,一来也是改善很多。
路易斯在期间也是知道了独眼汉子的名字,叫巴里·门德尔。
路易斯随着巴里来到城堡,与其他地方不同,城堡重兵把守,路易斯被反反复复搜查了好几遍才放行。
士兵没有理会路易斯腰间佩戴着的剑,而是在他的怀里摸来摸去的,应该是在搜毒药。
路易斯和巴里穿过空地,来到大厅,里面已有不少人。在大厅内,摆放着数张长桌,上面铺着洁白的桌布,桌上有琳琅满目的酒食,而在天花板上,还有华丽的烛台吊灯。
这倒是有几分贵族晚宴的气氛,但却被起义军的“土鳖”们破坏了,他们跟饿死鬼似的,凑在桌边大块朵姬,有的则是搂着女人跳着稀奇古怪的舞蹈,或许是他当场编的。
巴里带路易斯来大厅后,就行色匆匆的走了,看来有急事。
路易斯四处看了看,没找着凯文。
他走到餐桌旁,直接抓起一只烤鸭就啃了起来,这番豪放的吃法倒是吸引了不少的目光,一下子吃掉半只烤鸭后,他拿过一瓶红酒,拔出塞子,将瓶口凑到嘴边,仰着头灌下一大口,解腻。
如此一来,路易斯倒是一点也不饿了,开始慢条斯理的吃着糕点。
这时,有人坐到路易斯旁边,后者斜眼看去,是雷蒙德,也就是巡逻队的队长。看来如他猜想的一样,雷蒙德是起义军的内应,接近他就是为了给他灌输起义军必胜的想法,让他好去刺杀罗德。
“您的威名,现在整个起义军无人不知。”雷蒙德嘴角翘起,眯着眼说。
路易斯将口中的糕点咽下,开口说道:“再怎么样功劳也比不过你,毕竟在北鹿城里卧薪尝胆了这么多年,人人都以为你只是个贪财好色的巡逻队队长,连我也被你骗了。”
雷蒙德像是没听出路易斯话里的讥讽,摆摆手说:“过奖了,我这只能算是有点苦劳而已,而您的功劳却是天大的,毕竟公爵整个贝内德托都只有一个,他又死在你的手里,在起义军,这可是独一份的。”
他看了看路易斯腰间的配剑又说:“凯文大人连自己的配剑都赏给你了,足以证明他对您的重视,往后您在起义军可以说是平步青云,到时候您可别忘了小弟我。”
面对雷蒙德拍的马屁,路易斯毫不在意,因为他知道这个人嘴里没有半点真话,是个难缠的角色,那天喝醉或许也是骗自己的。
雷蒙德还要再说,忽然,大厅里原本喧嚣的众人安静下来,他察觉到不对,顺着大家的目光看去,入目的是从侧门走出的凯文。
凯文从侧门走出,身后跟着巴里,他扫视众人,随即又笑了笑,说:“大家不必因为我的到来而拘束,若非诸位,我也拿不下北鹿城,各位都是大功臣,今夜的这场晚宴,就是我们夺下北鹿城的庆功宴,你们尽情狂欢!”
此言一出,大厅内顿时沸腾起来,欢呼声可以把房顶给掀翻。
美酒佳肴被食完后又会端来新的,城堡里的美人很多,此时全都在大厅服侍新的老爷,甚至有人感觉一上来,直接拉着身边的尤物直接开干。
路易斯低头吃着食物消磨时间,一甲子的光阴,让他对美色有很大的抵抗力。至于雷蒙德,他看路易斯没有与自己交谈的意思,也没有自讨无趣,去跟其他人拼酒了。
约莫过去半个小时,满脸通红的巴里来到路易斯身旁,拽着后者来到大厅中央,他拍了拍手,待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过来,他拍着路易斯的肩膀,瓮声瓮气的说:“就是他杀死了罗德这个狗贼,我很不爽,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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