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女仆长按时把林锦颐从睡梦中叫起来了。
穿着睡衣的林锦颐在餐厅一个人享用了早餐后,又回到了卧室旁边的衣帽间。
林锦颐换好自己的定制军服,全副武装。
他手一伸心里默念和感应自己的守护者武器——闪电枪。
林锦颐的周围漂浮出金色的光芒,一道闪电之后,长枪已然握在了林锦颐的手中。
这细长的枪杆,熟悉的手感,瞬间让林锦颐倍感亲切。
近些天来的训练让他历历在目。
同时林锦颐也回忆起自己第一次见皇帝陛下的时候。
自己一伸手,闪电枪就在皇帝陛下的手中缓缓地散作金沙,随风消失的空气中。
下一刻,一道闪电之后,闪电枪又重新出现在自己的手中。
今天按照启明星作战计划,是材料准备阶段的最后部分。
他现在需要和后勤运输队,城外探索队一起,到离城墙不远的工房,去一次性的把修补城墙需要的材料押运回来。
希望今天有个好运气,林锦颐心里默默的祈祷着。
虽然他自己身为前运输队队员,出城的次数不少,但是这并不否认,出城是一件极其危险的事情。
一个运气不好,那可真就是有去无回了。
“希望今天不要发生什么意外,一切像计划的那样吧......”林锦颐双手合十,默默的做了一个祈祷。
林锦颐将闪电枪放进有精致花纹的木盒里,提上木盒,从三楼下到了一楼。
在管家和侍女的注目礼中,踏出了枪骑士守护者府的大门。
门口停着的是枪骑士守护者那辆专用的豪华马车,公孙璃已经坐在里面等着他了。
公孙璃将陪同他一起从枪骑士守护者府到南区城门口,和大部队汇合。
不得不说,公孙离真的是非常称职的副官,要是没有她的话,自己恐怕会非常的不适应的吧。
林锦颐默默地心里对公孙璃的好感度上升。
毕竟要过来接自己的话,公孙璃需要起的更早,计算好时间,在这里等自己。
今天的公孙璃也是全副武装。
她和林锦颐一样,也是穿自己的定制军服,那是白色的优质皮革服饰搭配上粉红色的装饰。
衣服的设计思路和林锦颐是一直,都是为了强调闪避,放弃了所有的防护,非常的轻盈和灵活。
但是防护水平相较于铠甲,就几乎是聊胜于无了。
公孙璃樱红色的头发高高地扎成了马尾,刘海向两侧梳得整整齐齐,并且用一子夹发卡固定好。
腰间佩戴着红宝石长剑,作为战斗战备的公孙璃没有了以前那么胭脂水粉大美人的味道。
而是一副备战状态的,冷艳带刺的红玫瑰,是林锦颐业务熟练的副官,是一把利剑。
两人坐在了去南城区门口的马车上,林锦颐看着坐在她正对面的公孙璃,忽然感觉还有些不适应。
“怎么了?”公孙璃向林锦颐问道。
感觉还真是明锐,林锦颐心里暗叹到,说:“你换发型了埃”
以前他见的公孙璃,基本都是披肩长发的。
“那必须的啊1反倒是公孙璃非常的诧异,“毕竟不能让头发在战斗的时候遮蔽视线。”
然后公孙璃又补充了一句:“这不是显而易见的吗?”
林锦颐忽然也觉得自己是不是脑子瓦特了,问这样的问题。
不过自己真实的想法恐怕是,公孙璃这发型真好看吧。
林锦颐心里默默地赞了一句。
然后又想想不对,公孙璃本来就是美人胚子,而且是也当年坊间传闻的皇后候选人。
只不过在自己面前一直是军服少女的形象。
虽然形象并不是很符合传统的美人形象,但这并不否认公孙璃依然是在各种意义上都生的非常漂亮的大美人。
林锦颐又忽然想起了自己赴总司令家晚宴时候,看到的深闺大小姐,白色丝绸连衣裙版的公孙璃——真的漂亮!
马车周围传来械斗的声音,公孙璃赶忙拉起马车的窗帘,看看外面发生了什么事情。
只看到一伙流浪大汉从一家面店里跑出来,手上抱着好一袋馒头。
随后和城门护卫队的巡查起了正面的冲突。
不过毕竟城门护卫队是职业军人,在作战力方面确实不是这些半路出家的流氓混混能比的。
巡查很快就将他们制服了。
公孙璃放下了马车的窗帘,治安的情况真的已经非常的严峻了。
已经频繁的出现抢劫,整个底层的商店要不关门歇业,要不就是由城门护卫队重点看守。
受此影响,城门护卫队最近的暴力执法也越来越严重。
整个下城区现在就是个巨大的火药桶,而且是一点就炸的状态。
马车驶过南城区的主干道,快速接近南区城门口,林锦颐看到了城门口聚集的熙熙攘攘的人群,有城外探索队的队员,也有一些自己熟悉的面孔,后勤运输队的队员。
对比熙熙攘攘的运输队,城外探索队这边则展现了一副职业军人的风貌,队列整齐,没有谈笑,等待着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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