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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英文写的漂亮多了。

这对荆宇来说是个不错的印象,他用信封刀拆开看到了里面的信纸,上面写着:

“尊敬的I.J.先生,我于前日看到阁下在先驱报上所写的助理的广告,现本人有意此助理岗位,本人现年二十一岁,受过写作训练,曾担任过记者,目前赋闲,本人熟练掌握英文写作技巧,并且能阅读和听说拉丁文、法文。可以在11月23到25日之间来拜访,如果阁下确实有意,请回信米尔克特大街83号,威廉·格伦艾克收。”

看到这封来信,荆宇立即写好了回信,告诉他自己很愿意和对方当面交流,然后告诉对方自己23日有空,他可以那天过来。

虽然不知道这个叫做“威廉.格伦艾克”的记者是怎么回事,不过荆宇难得遇到这么一个应聘者,也没有什么挑三拣四的机会,只能让对方过来。

回完信后,荆宇的心情就好了许多,晚上散步的时候正好又一次遇到了哪位格莱森巡警,于是愉快的和他打起了招呼。

“先生”,格莱森也向他问好,两个人闲聊起来,格莱森在闲聊中问道:“您还记得那个咬了您的小贼吗?”

“是的”,荆宇对那个小孩印象深刻,“怎么了?”,他问道,要知道手上被咬的印子可是过了好几天才消退呢。

“他快要死了。”,格莱森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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