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未若柳絮因风起,在谢道韫眼中的雪是轻盈灵动的。此时的高城下起了入冬的第一场雪。这场雪挑起了任千寻的情趣。任千寻一袭青衫,还是一身秋天的打扮就走出家门,扬长而去。这自然不是想现代人只要风度不要温度的做派。此时虽然大雪纷飞,但是以任千寻后天三重天的修为,自然不会畏惧这点寒冷,内力是一种神奇的东西,看不见,摸不着,也是科学不可解释的。内力却可增强破坏力,速度,还有体力。内家高手都是以气息绵长著称的。当然准提心经是内外双修的功法,古今武学大师都是内外兼。内外兼修,由内而外,由外而内,相辅相成。

任千寻压制自己的速度,漫步在高城的大街上,即使这样他的速度也引起了路人的惊叹与旁观。任千寻全速是30m/s。要知道,世界纪录大概是10m/s左右。与后天一重天的速度相当。一个世界纪录的保持者在普通人眼中已经是人体的极限。殊不知,初入修者大门的后天一重天的修者,就能与其相仿。由此可见修者是多么可怕的一群人。所以此时任千寻虽然压制实力,也有七八米每秒的速度,虽然并不惊世骇俗,在普通人眼里已经是极快了。

任千寻,漫不经心间,扫视着大街上的人和物。突然他的眼眸锁定了一个人,这个人不是旁人,是在高城也小有名气,飞扬跋扈的七毛之一的老大—红毛。在他旁边还有着十数人。其中六个的头发也是五颜六色的。七毛—高城的一个黑社会团伙,兄弟七人,手下有近百人的小弟,平日靠收保护费,敲诈勒索为生。为什么叫做七毛呢?因为兄弟七人的头发分别是七彩的,分别是赤橙黄绿青蓝紫。赤色,也就是红色,是老大,以此类推,紫毛最小。看到这,各位读者,想必会觉得,造物主真是神奇,富有童趣,像个小孩子一般,让着七兄弟生成这样。哈哈!错了,大错特错。这世间哪有那么多的巧合,七毛的头发是染得,糊弄旁人的,如果你信了,你就傻了哦!

此时,任千寻脑海里浮现了,一个想法,一个过去他想都不敢想的事。教训七毛,教训七毛。。。任千寻的心里有一个声音不断的重复,不断的诱惑他,不断的催促他。当然此时的任千寻并非是要做正人君子,除魔卫道,为民除害。有的只是最原始的,野兽般的战斗的*。

“畜生,放开那个女孩!!!。”任千寻一步跨出两米,来到红毛的跟前,义正言辞,一本正经的,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心想哥这样打你是义之所在,师出有名了,任千寻一阵的窃喜。可真是的情况是,一个四五岁的小女孩,穿的破旧的衣衫,打了很多补丁,脸上有些泥土很花,提着一篮子野花,在叫卖。红毛蹲下买了一枝花而已。

任千寻瞬间来到红毛面前,一招直拳,打向红毛。汗!好菜的招式,直拳,小毛孩都会吧。虽然是如此简单的招式,但在任千寻的手中,却不可以化腐朽为神奇,一拳把红毛捶出四五米。红毛倒飞在地下,而且断了两根肋骨。试想,在任千寻的3000kg的拳力下,谁人又能幸免。同样的招数在不同的人身上,效果自然是不一样,以千寻的实力,结果应当如此。

“坏人,大坏人,不要欺负红毛叔叔。”小女孩站在了红毛面前,双臂展开,想要挡住任千寻,眼里的泪水还在眼眶中打转,但此时小女孩并滑稽。她那单薄矮小的身子,在漫天的风雪之中,从来没有像这一刻这样高大,比任何人都要高大。巨人!给人的感觉就是巨人。真的巨人不是姚明那样身体的高大,而是内心的高大。

“让开,小妹妹,他是坏人。”任千寻冷冷的道,语气中透着一股不可置疑。

“就不让开,大坏蛋,大坏蛋。”小女孩一副恶狠狠的样子,大喊道。

“兄弟们给我上,打伤打死,我红毛负责。”红毛不愧是混社会的人,虽然伤的不轻,还是擦了擦嘴角的鲜血,捂着断了肋骨的胸喊道。

七八个小混混抄起,甩棍,木棍,砍刀等武器,冲了上来,目标自然是任千寻。任千寻虽然是后天三重天的修为,但是还是普通人的心态,没有战斗经验,此时不由得慌了神。大跌眼镜的是,任千寻如同小孩子打架一般,踩脚趾。即使如此招数,在任千寻的巨力之下,七八小混混痛的嗷嗷叫,一边单腿跳,另一只手,捂着变形的脚掌。

“冲啊,冲啊,他双拳难敌六手。一起上干掉他。”红毛大声的喊道。可此时,众多混混已经被任千寻变态的实力震慑到了,谁也没有动。“干掉他,我给他100万。”正所谓,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余下的六毛和其他众人,心一横,冲了上去。但是三拳两脚,任千寻就击倒所有对手。

任千寻来到红毛面前,邪邪的一笑,捡起一把匕首,对准红毛的脖子,道:“叫声爷爷,再跪下磕三个响头,我就放过你。”小女孩,毕竟是年幼,眼泪不住的留了下来,拉着任千寻的衣袖,道:“放开他,放开他,大坏蛋。”

此时红毛很硬气,没吭声,脸偏了过去,不看任千寻。任千寻,手一动,欲要杀了红毛。

“够了,千寻!”任十福,一声霹雳,震耳发匮。强大的气场散开,此时街上的人,都停止了声音,鸦雀无声。任十福,在前面走向任千寻,后面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