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刑刚想起身拿鱼肉,就发现自己身上还是光-溜-溜的,他以前是和部队里的兄弟这么没下限惯了炊烟入眼。今天就这么盯着一位美人看了好一会,雷刑觉得自己彻彻底底的耍了一回流氓。
雷刑难得的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套上已经干得差不多的大裤衩。取了鱼肉,闷声的低头烤鱼。只是其间林小哈来来回回跑了十多趟,看得他很不淡定——
岩洞里的晶核已经在林小哈的辛勤劳动之下渐渐的被堆成一座小山。这种一级的晶核售价是很便宜的,一颗也就一万多块钱,平时雷刑出任务的时候都懒得收集;但就在这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林小哈就叼回了价值一百多万的东西了啊!雷刑今天才知道自己以前是多么的浪费!
让雷刑觉得有趣的是,那只狼,每次叼了东西回来后,就可怜兮兮的看着他的主人,一脸很想吃鱼的样子灵魂巅峰。让他心痒得不行,恨不得冲过去把狼搂住好好的蹂躏一番,顺便给它喂喂食——抛开这狼咬了他这事,他不得不承认这真是个会招人疼的大家伙。难到这就是所谓的爱屋及乌?
不过,这狼似乎对他很有敌意——但这不应该啊,由于他的先天进化方向是狼,以前在野外的时候遇上狼,狼都对他非常友善,甚至愿意亲近他,听从他的指挥。莫非是由于这只狼已经有主的缘故……
“好了,今晚不用再出去了,过来吃东西吧。”终于把林小哈一餐的口粮烤好,林祁朝刚回洞就对着自己装可怜的二货儿子招手道。林小哈维持狼形虽然提高了战斗能力,但同时也加大了对能量的消耗,他的一餐够自己吃三天的。
终于听到爹地叫自己吃东西了,林小哈连忙把衔回来的晶核吐出来,跑到爹地身边坐好。要不是爹地不准他在外面乱吃东西,他早就自己去猎食了。当然,还是爹地烤的鱼最好吃了,所以饿一会也是值得的……
吃完自己的那份晚餐,林祁开始有一口没一口的往林小哈嘴里喂剔了刺的鱼肉。这岛上的大型动物并不多,所以他们的食物主要还是来自海里。
想到林小哈陪着自己吃了三年多的鱼,林祁心里有些不舒服。他一个当爹的,竟然要自家小孩过着近乎原始的野人生活,这着实是不应该的。
不过,不是说小孩子多吃鱼会比较聪明嚒?为什么林小哈还是这么二呢?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物极必反”?或许,他以后该给林小哈弄点猪脑、牛脑的来补补?
但,想到回到人类社会后,他和林小哈势必会成为中研院的那帮家伙们的重点研究对象,林祁又有些纠结了。
他没指望过能够逃脱联邦政府的掌控,他不过是希望在现有的制度下能够尽可能多的为自己和林小哈谋取一些福利。当然,他相信只要给他足够的时间发展,总有一天他可以无视那些所谓的规则与制度。
林小哈自然是不知道他的爹地在想些什么,只是欢乐的吃着他爹地喂到他嘴里的鱼,顺便帮爹地把手给舔干净。奢华的生活与他而言或许还不如在野外撒丫子乱跑的自在。只要能跟自家爹地在一起,不管过什么样的生活都是快乐的。
雷刑看着蹲在主人身边就奇乖无比的狼霎是羡慕。要知道狼可以驯养得这么乖,这么聪明,他早该去养一只了。要知道,狼这种生物与狗不同,性子野不说,还怎么养也养不熟。
不过,看到人家养狼跟养儿子似的,雷刑也有些了然。如果以后他真的没有子嗣,他也去找只小狼来当儿子养!
然而,越是看着那只狼所受的待遇,雷刑心理的感觉越是不对味——他都开始有些嫉妒那只狼了,他长这么大怎么就没有人对他这么好过呢?
看看人家,有美人一口一口的喂食不说,吃完后还有人帮着洗脸、洗爪、挠痒、顺毛……
他是个先天进化者,一出生就能变身成狼形的进化者。记得他幼时,由于不会控制力量,不知道怎么变回人形;母亲见了他就害怕,一直说他是个怪物,父亲更是忙于军事,连眼神都很少给过他。
三十年前,进化者的地位远远不如现在。进化者刚出现时,是被当作怪物的存在。直到联邦发现进化者有很强的战斗能力,在与虫族的战斗之中,进化者屡屡取胜,进化者才有了如今的地位。
任何新事物的出现都需要有一个接受过程,其实就算是现在,很多普通人也会把进化者当做怪物一般的存在。人心隔肚皮,世界上最难懂的莫过于人心。
但想到美人自己也是个进化者,还十分的喜欢狼,雷刑觉得自己的进化方向给自己加分不少。想到以后自己把美人追到手后,也会有同林小哈一般的待遇,雷刑意-淫着低笑出声来……
感觉道那怪人用奇怪的眼光盯着自己怪笑,让林小哈想无视都不行。这个人可真不是一般的讨厌,吃他爹地为自己准备的食物不说,还一个劲的盯着他爹地看,仿佛他爹地是什么美味的食物似的。就算他爹地可以变成鱼,那也是人鱼,不可以吃的!
突然,感觉到自己手上一空,雷刑发现自己手里吃到一半的鱼肉不见了!还没等到反应过来什么回事,就听见——
“林小哈,那东西别人吃过的,有口水,快给我吐出来!”林祁刚帮林小哈把毛给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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