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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含光从浑浑噩噩中醒过来,扑面而来的胭脂香粉的味道,呛的两眼发昏,隔壁偶尔传过来的呻吟声,让她误以为还在龙榻旁,听着狗男女恩恩爱爱。
直到,她感受到了膝盖处抽搐般的剧痛,才找回了身为人类的知觉。
沈含光惊喜的看着自己的双手双脚,失而复得的喜悦,让她不知如何是好。
“里面的新货,还没有认命吗?”
“红姨放心好了,到了我们春风楼,再硬的骨头,也撑不了三天。”
一桶水,猝不及防的泼了进来。
痛,浑身痛的难受。
沈含光有种火辣辣的炙烤感,由身到心,由外到内,仿佛都被这一桶水给洗刷了一遍。
浓重的血腥味,随着这桶盐水,蔓延而开。
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彻底让沈含光清醒过来了。
她想起来了。
这是她和萧启仁私奔的第三天,都说聘者为妻,奔者为妾,她带着满心欢喜投怀送抱,却怎么也没有想到,萧启仁竟然把她安顿在春风楼里,以色伺君为他卖命。
唯恐她想不开,他亲自拿刀,在她的膝盖处各划了一刀,刀口极为的对称,两边的膝盖深浅程度完全一致。
沈含光低头看了看满地的血水,被盐水稀释成了淡红色,晕染了她身上的白色亵衣,再仔细一看,她并没有跪在地上,而是跪在了一个方方正正的搓衣板上,膝盖骨的肉都被搓衣板那坚硬的棱角,给卡的翻了白肉。
“萧启仁呢?”长时间没有说话的声线,略微有些嘶哑,沈含光知道,那男人想把她磨成手里最利的一把刀,势必会找心腹之人来调教于她。
果然,那拎着桶的女人,眼神厉色一闪,恶狠狠的道,“主子的名讳,岂是你能直呼的?”
“负心之人,天打雷劈,没准我多叫他两声,老天爷就会多劈他两下。”沈含光双手平放在膝盖上,骨子里散发着清冷通透之感,仿佛她不是跪在廉价坚硬的搓衣板上,而是在优雅的抚琴。
“敬酒不吃吃罚酒,这是你自己讨打。”
能留在春风楼中做事的女人,自然是心狠手辣,一听到沈含光的话,就挥舞着鞭子挥了过来。
趁着这个机会,沈含光空手抓住鞭子,顺着女人挥来的力道,顺势往窗边滚了去。
沈含光撑着窗边,凌空而站,冷冽的道,“告诉萧启仁那个王八蛋,诓骗宗氏之女,我们公堂上见。”
话音刚落,沈含光便一跃而下,落地之后,便滑溜溜的钻进了一辆马车里,最妙的是,在她攀行的过程之中,完全没有用到膝盖,自然也不会感受到疼痛,整个人软的像是无骨生物。
从春风楼的三楼摔落下来,即便是再小心,也摔的肋骨作痛,眼前发晕,她往马车里钻,纯属是下意识的行为,来不及看马车里坐着的主人,沈含光本能的往那人身边攀行,扭着水蛇腰,一拱一拱的,动作可谓是行云如水。
见此一幕,马夫撩起车帘,整个人都蒙了。
“殿下,她……”
马车里的贵公子,伸手顺势一捞,搂着送上门的小妖精,抱了个满怀。
“呵呵,无妨。”一件绛紫色的袍子覆盖在了沈含光的身上,掩盖住了马车之外,所有好奇观望的视线。
世子殿下这是要保下这个女人啊!
有这蟒袍覆盖在身上,谁还敢动她?
春风楼里的人,常年混迹在权贵之中,都是有眼力的,愣是跪倒了一片,一声不敢坑。
车帘落下,缓缓遮盖住了那俊逸瑞玉的容颜,“走!”
马车未动,一声娇滴滴的哭嚎,随着凌乱的脚步传来,“姐姐,你可真是让妹妹好找啊!你与我上山拜佛,怎会出现在这等污秽的地方,若是让母亲知道了,可如何使好?”
嗅着男人身上薄荷草木香,沈含光略微清醒了一些,听着外面居心叵测的话,沈含光不由得冷笑,隔着车帘,悠长的道,“是啊!媚儿妹妹,我也很纳闷,你说,我才刚失踪,你一闺阁女子,怎么就寻人寻到了这里来了呢?”
一说起这个,沈含光就一阵气闷,沈媚儿这女人,踩着她上位,不是一次两次了。
沈媚儿善画,为了奠定大画师的基础,曾女扮男装入春风楼,绘制了《含光美人图》,以此声名大噪,素有神笔皇后之雅称。
这一夜成名的,不止是这副画,还有那花街柳巷的含光美人。
托了沈媚儿的福,她沈含光才成就了美人骨之名。
世人皆曰,美人骨,世间罕见。有骨者,而未有皮,有皮者,而未有骨。世人大多眼孔浅显,只见皮相,未见骨相。
以前她未曾多想,但这世上哪有这般巧合,如今想来,定是萧启仁,早就和沈媚儿暗度陈仓。
沈媚儿约她出门上香,看似姊妹情深,实则是给萧启仁钻空子的机会,蓄谋已久。
“姐姐,你不要冤枉了我,你都失踪三天了,这三天来,妹妹马不停蹄的寻人,生怕姐姐出事,姐姐可不能不识好人心,乱撒脾气啊!”沈媚儿梨花带泪,委委巴巴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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