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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喜新厌旧的,这也不是一个贬义词,人类发展实际上靠的就是喜新厌旧。 我们常说某某喜新厌旧,如何如何,出轨分手,这其实是很正常的。 说到底还是少了发现新东西的眼睛,情侣乃至夫妻相处,长久的秘诀就在于不断发掘对方的“新”,有人做到了,恩恩爱爱;有人没做到,好聚好散。好聚好散的,完没必要去声讨他们。 熵是一个基本的概念,它是有序向无序的,如果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当做有序,那么走向分散的无序,也是必然发生的。 我们抛弃油灯,又抛弃蜡烛,再抛弃灯泡,最后到现在的节能灯,这何尝不是无情无义的抛弃?不能因为事物无情而另眼相看不是。 三位上课的皇子殿下就是喜新厌旧的最佳证明。 之前还说让李承乾谨言慎行的李泰,现在恨不得出去大喊,科学家才是最牛逼的,儒学太落后了! 李恪在知道《声律启蒙》之后,对于以前看的一些古诗入门书籍嗤之以鼻。 高明不著启蒙篇,诗道万古如长夜啊! 至于李祐小殿下,已经踌躇满志的要用他新学的军训之道,去军训大唐的军队了,小哥哥,您才七岁好吗? 李承乾的话还是很有作用的,现在三个小皇子都以李承乾马首是瞻,老师说了别抄,三人立马放下手上的笔,李恪有些恋恋不舍。 中午的饭是炸鸡,最近宫里吃炸鸡成风,连小小宫女,都互相攀比得了主子几块炸鸡赏赐。 对于《声律启蒙》爱不释手的李恪,一手拿着炸鸡,一手在抄书。李承乾还不好说什么,毕竟人家饭也在吃,只不过是热爱学习罢了。 “老二,你就当诗词课代表吧。”李承乾道。 “嗯。”李恪嘴里嚼着炸鸡,手上也有活计,只能点点头,表示同意。 “青雀哥,我有一个问题想要请教你,炸鸡对什么?”李祐突发奇想道。 李泰眼角抽搐,这特么是个什么问题,太奇葩了! “好好吃你的炸鸡,二师弟,不要整天想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李泰教训道。 “这怎么稀奇古怪了?炸鸡就在我们手里,包皮和里面的鸡肉一目了然,哪里奇怪了?青雀哥,你该不会答不上来吧?”李祐很高兴,李泰要被他考住了。 “谁说我答不上来的?我这就答给你看!”李泰道,他认真思考起来。 “炸鸡,炸,是油炸,那么别的做菜方法就可以和它对上,鸡对什么呢?”他心道。 “我想到了,炸鸡对的,是烙饼!”李泰道。 李祐实际上对于诗词这东西七窍通了六窍,一窍不通,他觉得字数一样,应该就是对上了,但又不确认,便问李承乾。 “高明哥哥,他对的对吗?” “基本正确。但炸鸡这东西,有样和它珠联璧合的好东西,才是最好的对法,它的名字叫可乐。”李承乾道。 可乐啊……李承乾目中露出怀念。 21世纪最牛逼的地方在哪里?不论你是某国总统的孩子,还是亿万富翁的孩子,亦或是小康之家,温饱之家的孩子,聚会上喝的,都是一个东西,那就是可乐。 这就是平等。 青雀暗自品味起可乐二字。 “可乐?可以快乐?什么东西,是描述人的心情的吗?”他心里很是奇怪。 “哥哥,可乐是什么东西?是吃的吗?”李祐问。虽然他对对对子没什么天赋,但他知道炸鸡是吃的,那起码得用吃的对吧。 “可乐是一种喝的东西,配上炸鸡,就是人间一大美味。”李承乾解释道。 皮皮虾我们走,去找一个男朋友,吃炸鸡,喝可乐……啤酒,差不多吧,李承乾心中默念。 一听到人间美味四个字,其余三人两眼放光,李恪也不抄书了,他想听听这可乐究竟是怎么回事,居然和炸鸡这种已经很美味的东西可以相提并论,甚至珠联璧合,更加美味。 “好哥哥,可乐,我要喝可乐!”李祐道。 “这东西还只是出现在诸子百家之美食家的描述之中,我还没有机会试验,等以后我有机会,一定做出来给大家尝尝。”李承乾道。 “美食家牛逼,我要当美食家!”李祐大喊。 “你最多就是个吃货,美食家就算了吧。”李承乾道。 “哈哈哈哈,吃货,太形象生动了,哥哥,你真是太牛逼了!”李泰赞叹。 李恪也是咧着嘴傻笑。 “吃货就吃货,哥,我作为大唐第一吃货要第一个喝你做的可乐,可以吗?”李祐道。 “行行行,做好了第一个给你喝。”李承乾道。 其余二人发现当吃货还有这等好处,都心里有点羡慕李祐,也想当个吃货。 李祐闻言大喜。 “怎么样,我这个吃货当的一点都不亏吧,哈哈。”他一想到他会是第一个尝到可乐的人,想想就忍不住高兴。 李承乾没有找系统资料,稍微思考了一下可乐的配方,貌似也挺简单的,碳酸水,糖。 但再一想,也是困难重重,碳酸水并不好弄。 “来日方长啊……”李承乾心道,“先解决蝗灾,再让大伙吃饱饭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他心中想的大伙,当然不是统治阶级了,是大唐的老百姓。他想让大伙顿顿有菜吃,隔三差五来顿肉解馋…… 这件事同样也是困难重重,生产力不允许,但他有信心,他有系统,也有时间。 “哥,哥,我会写诗了。”李祐一边吃炸鸡,一边看了一会《声律启蒙》,他似乎找到了写诗的窍门。 “阳杰,就你这榆木脑袋,还写诗?你怕连《声律启蒙》都背不下来……”青雀讥讽道。 李祐闻言,一个激灵,看向李承乾。 “哥,不会真的要背诵这么多的东西吧……” 李承乾用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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