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得高珩英雄救美以来,他在程金枝心目中的形象大有改观,如果说从前他在程金枝眼里是一座不苟言笑,不生寸草的“大冰山”,那现在这座“冰山”至少多了几分人情味,看着也不会再让人觉得“凄神寒骨,悄怆幽邃”了。
只是高珩救她时所说的那句——
“看在你容易养活的份上,就不跟你计较了。”
究竟是在夸她还是在讽她?她至今也还未想明白。
在王府这一住也已数日,在高珩“不许出外抛头露面”的明令禁止下,她只能安分守己地在府中闲庭信步,喝茶赏花,愈发像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家闺秀。除了高勋闲时找她斗嘴打闹之外,其余的时间皆活在踏雪寻梅寸步不离的眼神攻势之下。
她并非伤春悲秋的惜花之人,也没空感慨万物凋零的悲怆,府中的脏活累活更是轮不到她。这一天天下来,她越发觉得自己身上散发出一股无聊的霉味,从头霉到尾,霉得都要冒烟了。这日,她又坐在池塘边百无聊赖地往水里丢着石子,老远就听见了高勋兴致勃勃的叫喊声。
“金枝,你怎么又在这里丢石头,你无不无聊啊?”
“你那个哥哥把我关在这儿不许我出去,我快无聊得能把这池子都拿石头填满了。”
程金枝怨念地转头看了他一眼,手上的动作却没有停止。
“他这也是为你好,你现在身份还太敏感,万一被你们程家人发现泄露了行踪,那事情可就麻烦了。”高勋一本正经地说着,突然故作神秘道,“不过嘛......”
“不过什么?”
“不过你想离开王府,也不是不可以。”
“你说真的啊?”
程金枝闻言两眼放光,二话不说便抓住了高勋的手。
高勋看着程金枝的手愣了片刻,这才转色道:“那个...城西的南门大街那儿晚上有夜市呢,你如果想逛,我倒是可以考虑带你去。”
“夜市啊,那就是有好吃的咯!去去去,当然去啦。”
程金枝欣然一笑,眼神警觉地瞟了一眼身后的踏雪,凑近高勋轻声道:“不过前提是,你得先搞定她。”
“这有什么难办的?”高勋不以为然地一摆手,“叫上他们一起去呗,万一被发现,也能多个人替我们受罚。”
“晋王殿下,看不出来,原来你这么阴险啊。”
程金枝坏笑着朝他眨了眨眼睛,两人一拍即合,即刻站起身朝踏雪围了过去。
“踏雪……”
“晋…晋王殿下,程小姐,有…有事吗?”
踏雪性子本就胆小,此刻望着高勋和程金枝一脸殷勤过头的邪恶表情,只觉浑身一哆嗦,很快就屈服在两面夹击的阴影之下。
……………
因为在王府憋得太久,程金枝一踏上街市就被人潮拥挤的热闹氛围所感染,左看看,右瞧瞧,拿起这个又放下那个,光是在胭脂铺里就挑了好一会儿的胭脂。
为了掩人耳目,程金枝在出门前特意乔装改扮成了男人,因此惹得铺子里的掌柜一直用一种十分怪异的眼神打量着她,只觉眼前这位顾客虽然唇红齿白,但毕竟着了一身男儿装,怎么会对女儿家用的胭脂如此感兴趣?
“掌柜的,这盒胭脂多少钱啊,还有别的色嘛?”
“呃...这位公子是准备送人的吧?”
“送人干什么?当然是自己用啊。”
程金枝脱口而出的一句话,让掌柜的笑容登时僵在嘴角,要不是高勋及时出面将她拖走,这位掌柜恐要歇业三天,在家里好好思考一下人生了。
“金枝,你现在不是女人是男人,那些什么胭脂铺啊簪子铺啊你就别看了。”
踏雪见状也忙接口道:“就是啊程小姐,你没看见刚才那个掌柜看你的眼神,一听到要买胭脂的是你,吓得胡子都要掉下来了。”
“有没有这么夸张啊,男人就不能用胭脂吗?擦一点呀气色好。”
程金枝回头调戏般拍了拍高珩嫩白的脸蛋,大步流星地向前走去。
“你说气色好,那就气色好。”
高勋些不好意思地伸手摸着被程金枝拍过的侧脸,脸上隐隐升起一层幸福之感。
待昼市休业之后,夜市方才启幕。三人一路看着热闹吃着东西,又四处闲逛了一会儿,临近傍晚时分,才走到南门大街。
彼时,街面上已是华灯初上,人潮涌动。程金枝虽从小就生在天子脚下,也算看惯了京城这阡陌纵横的繁华,可在大晚上上街还是头一回。因此这“销金小伞揭高标,江藕青梅满担挑”的夜市,对她来说也是件十分新鲜之事。
“那里有糖葫芦,看看去!”
“诶,那儿还有卖臭豆腐呢,走走走!”
“那个圆鼓鼓的东西是什么呀?怎么从来没见过?”
程金枝和高勋在人群里来回窜动,一会儿奔到东,一会儿奔到西,委实跟两个初出茅庐的小孩无异。
而踏雪愁眉苦脸地尾随其后,一直想找插话的机会,却一直被无情地忽视。好不容易等到闹腾的两人在路边站定,便急忙开口道:“晋王殿下,程小姐,这天色已晚,咱们还是早些回去吧。这万一要是被燕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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