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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捧在手心里养了快十五年的闺女丢了,家里人为了找她跑断腿磨破嘴,愁得肝肠寸断,她却一声不响地跑回京里享福去了。

是嫌弃他们没本事吧?

唉,明明那么懂事孝顺的孩子,怎么做事没头没脑的呢?

这一路艰险暂且不说,那相府里能是好相与的?怕是会笑话她村气吧?

罢罢罢,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

人家瞧不上她,她还是别惹人厌少拖后腿,以后就不来往了,省得给人家拖后腿。

至于刚才编的这套借口,她是想替那孩子多说几句好话,攒点好名声,权当了这一场母女缘分。

毕竟别的她也做不了,人家也不稀罕。

明月华静静看她,没从她眼里看出恶意,但也没有亲近,就仿佛店老板与伙计,支使得天经地义。

她垂了眸,抱着手里温吞吞的手炉,面纱下的嘴角微勾,淡而慢地说:

“你的冰冰并没有托我捎东西回来,也没有问起你,更没有施舍衣物送我。这些都是我自己的,和别人没关系。”

“你胡说!”

赵氏被当面戳破谎话,眼底浮现一抹受伤,气急地反驳一句,却也没多加训斥。

毕竟眼前的这个,有可能是她的亲骨肉;

就算不是,过门就是客,也不是她能随意拿来撒气的对象。

明月华抬眸,怜悯地望她。

养出一条白眼狼确实难受,她表示同情,但也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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