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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群山连绵,远处有高大的金黄色沙丘,与头顶那轮璀璨的金色骄阳遥相呼应,天地显得辽远而宽阔。

夏双娜正坐在河岸边呆愣地打量着周围的风景,到处可见肆意生长的树木、灌木和花草,高高低低连成青葱的一片,像极了古埃及壁画上那些植被。

成群水鸟浮过水面,随着水波的荡漾,一只只跃起,像一个一个小小的音符,悬在无云的晴空,奏出动听的旋律。

比她在野生动物园看到的还要多。

这些灵巧的小生灵们根本不惧怕人,也不必担心成为哪个贪婪的家伙盘中的午餐。

在这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着,共享同一片净土。微风吹拂,岁月静好,不得不承认,的确是美得让人心旷神怡。

这里就像一片毫无工业污染的处女宝地,没有一座水泥建筑,没有一条公路。

甚至没有一辆汽车,没有一根电线,没有一盏路灯。

连一丝现代文明发展的痕迹都找不到。

历史仿佛迅速地倒退了几千年,回到了发展的雏形时期。

夏双娜头大地揉了揉自己的鬓角。

当今世界还有这样古朴原始的地方吗?

这里到底是哪里?

可惜男孩无法告诉她答案,那就跟着他走,总能找到城市。等到了城市,她还就不信找不到一个能听懂她说话的人,找不到一部手机,或者直接让警察把她送进大使馆,总有千万种回家的办法。

还好他走的并不远,她立刻提步追上。

脚丫子刚碰到地面,就冷不丁闷哼一声。

好疼!

她跳起来抱住自己光溜溜的脚。

和她的衣服一样,她的鞋子也莫名其妙的失踪了。

平常穿惯了舒适的鞋子,突然光脚,简直连路都不会走了。

她知道自己走路的样子一定很滑稽,一步一跳摇摇晃晃好似一只喝醉酒的鸭子,炙热的黑土地像块巨大的铁板,烤着她的脚板心。

她只得踮起脚尖,粗糙的路面硌着皮肉细嫩的脚趾,疼的像是行走在刀尖上。

偏偏图坦卡蒙还走的特别快,在前方迈着一双笔直的大长腿。

她忍着脚痛踉跄地小跑跟上,加之天气实在是暑热,不一会便满身是汗,长长的头发被汗水塌湿,粘在脸颊上,又黏又热。

她抬手擦去汗水,也不知道是哪根筋搭错了,竟然凑鼻子过去闻了闻罩衫的袖子。

他刚才跳进河里救她,衣服自然是湿透了,现在被烈日和她的体温蒸得半干,上面还留着些水草与泥沙的腥味,混合一种馥郁浓烈的古老香料。

亦掺杂着他和她两人的体味。

这几种不同的味道混杂在一起,实在不是什么美妙的体验,可她却觉得这是种值得留恋的好味道。正是她一直在苦苦寻觅,却求之不得的。

夏双娜又将头埋进袖口,深深吸了一口,两口,直到整个胸腔里都是这种味道,每根发丝和每个指尖上都萦绕上这种味道才罢休。

当她猛的意识到自己刚才做了什么羞耻度爆表而且无厘头的事情,脸噌的就红了,恨不得挖个洞把自己就地活埋。

完了,完了,她不会是得上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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