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逍从洗手间出来,被一个人撞了个满怀。
他洁癖,尤其不能忍陌生人碰他。
后退半步,紧锁眉头,略带嫌弃地看着面前醉醺醺的人。
那人走路已经不稳了,脸通红,浑身上下都是酒气,一件格子衬衫罩在白T恤外面,然而,白色的T恤前襟晕湿了一片,想也知道肯定是洒了酒上去。
那人虽然醉得厉害,但好歹还有意识,撞了他之后摆摆手,意思是:抱歉。
管逍不理他,侧过身,躲瘟疫似的躲开他,走了。
回到位置上,管逍皱着眉抱怨:“早说过别来这种破地方吃饭,餐具干不干净都另说了,上个厕所都能被糊一身的细菌。”
朋友大声笑他:“就他妈你事儿多!”
管逍是事儿多,但他也有这个资本。
26岁就挂上了“管总”的头衔,开了一家在市本行业排名相当靠前的公司,虽然,这一切还是得益于他有个好爹。
不过,不管怎么说,公司是他爸帮着开起来的,后续的发展都是他靠着一己之力搏出来的,在同龄人中,算是相当不错了。
管总年轻有为,就是事儿多。
洁癖严重,做事儿较真,偶尔傲慢,大多数时候讨厌所有人。
今天晚上是他本科室友聚会,三比一通过吃烧烤的决定,少数只能服从多数。
那个少数就是管逍。
管逍不情不愿地来了,开着玛莎拉蒂,停在了一家招牌破旧的烧烤店门口。
这店是他们大学时常来的,那会儿管逍也不喜欢这儿,不过凭良心讲,他只是不喜欢这里的环境,烧烤的味道是数一数二的。
当初管逍甚至认真考虑过给这家店的老板投资,起码换个像样的店面。
他们几个人继续吃,前一分钟叙旧,后一分钟感慨社畜的不易,每到谈及后者,另外三人就会齐刷刷把矛头指向四人中唯一当了老板的管逍。
管逍也不在乎,用他的话来说,成功男士必然要经历被人眼红的过程,他反倒很享受。
几个人正聊着,管逍的目光突然落在了斜前方那桌客人身上。
那一桌就只有一个人,穿着格子衬衫,里面是一件湿了衣襟的白色T恤,满桌子都是酒瓶,只有面前摆着一盘寒酸的花生米。
管逍眯起眼睛看那人,然后数了数他桌上的酒瓶,心说:喝不死你!
陈白尘一粒一粒数着花生米吃,放嘴里一粒,数一下,可是数到后来,他都忘了前面已经数过49。
他一手拄着湿乎乎的桌子,毫不在意十分钟前自己刚洒了酒在上面。
另一只手碾着花生米红色的皮,半睁的眼睛戏谑地看着,觉得剥开这层皮就像脱掉一个美人的衣服,里面细腻滑顺的肌肤令人心动。
既然令人心动,那就一口吃掉。
陈白尘把花生米丢进嘴里,用力地嚼,然后拿起酒瓶,咕嘟咕嘟喝下一大口。
看起来二十七八岁,却把自己搞得像个不务正业的酒徒,烧烤店老板说:“我儿子要是天天这样,我非打断他的腿不可。”
听人家这么说的陈白尘也不生气,只是手拎着酒瓶,付了钱,晃晃荡荡唱着歌往外走。
一身酒气的人踩棉花似的出了门,走过管逍身边时,那刺鼻的酒味儿熏得管逍皱眉。
门被大力关上,管逍收回视线。
烧烤店老板来给他们送后加的二十串酱油筋,见管逍刚刚盯着陈白尘看,就说:“那小子,整天游手好闲的,小时候就在这片儿混,大了也没个出息,天天喝酒。”
管逍对他没兴趣,琢磨那么个失败者,还不如多吃几串酱油筋。
可老板还在说:“也得亏他托生个好人家,爹妈都不在了还给他留了两套房子收房租,要不我看就凭他,迟早是要饿死的。”
管逍笑了:“说喝死比较恰当吧。”
他用纸巾用力地擦着金属签子,似笑非笑地说:“就这么喝,怕是迟早要把脑子喝坏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