愣地望着这一幕,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她本以为,洛天只是在吹牛,但没想到,他真的敢一个人单挑一群人。
她更没有想到,这个被她当做养猪员的老兵,一提起刀,竟然如此狠辣!
他的每一个动作,他的每一次劈砍,就如同最原始的舞蹈,带着暴力的美!
苏凌薇第一次觉得,她对于面前这个男人,有了一种心跳加快的感觉。
一分钟过后。
扑通!
最后一个混混,浑身鲜血,跪倒在血泊之中。
而洛天还站着。
喘着粗气,面带狞笑。
他的衣服,早已经被鲜血染成了红色。
十几个混混,部重伤,无一人能再战。
要不是他每次挥刀,都刻意偏了几分位置,这十几个混子,恐怕一个活口都不会剩下!
不远处。
苏凌薇张大嘴巴,呆呆地看着洛天的背影。
一地的血泊中,一道孤独的背影,一柄流血的长刀。
她曾经以为,这辈子挚爱的风景,是某个明媚的清晨,长椅上朗诵诗歌的翩翩少年。
但此刻,她竟恍然觉得,这道孤独的背影,悄然占据了心中那最柔软的地方。
一直以来,最厌恶打打杀杀,却在此刻惊觉,原来唯有铁与血二字,才能把一个男人的魅力展示的淋漓尽致。
男儿当杀人,杀人不留情。
千秋不朽业,尽在杀人中。
这才叫嚣张。
这才叫爷们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