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永福村里没有一户人家有马这个生物,这是城里有钱人家用的,买一匹马的银子,可以买七八头驴,当然马的速度和力气也不是驴能比的。

所以当永福村的村民看到一辆装的满当当的马车进村时,已经十分好奇了,不少孩子从马车进村就一路跟着跑,等车掌柜把程时年父女和买的东西以及酿酒的原料送下,孩子们才一哄而散。

村里人很快就知道老程家的二郎进城买了好些东西,还是用大马车拉回来的,还请了人送,这是发家了啊。

不知情的村民有的羡慕,有的就开始心里泛酸水。

以前大家都差不多穷,甚至你程二郎从老屋领着媳妇孩子净身出户,身无分文应该更穷困潦倒,结果没有见到意想中的苦不堪言,反而一离家就把日子过起来,还过得比我们好太多,就有人心里又嫉又酸。

这些事程时年一家无从知晓,知道了也不会在意,他们现在有更重要的事。

程时年回家拉了满满的一车货,把秦氏和程元月看得瞠目结舌。

看着程元卿一样样的细数归置,一边是自家的东西,一边是车掌柜给的酿酒原料,一板一眼的还很有当家人的样子。

等知道了小闺女和丈夫拉回这一大车东西,是要给车掌柜酿酒的,才明白过来他们这是要跟原东家做生意了。

秦氏觉得有些飘乎乎的,又惊又喜,拽着程时年就问道:

“他爹,这些都是你们卖松茸的银子买的?咋买了这么多,还有两床新被褥,还有,咱真跟掌柜的做起生意了?酿酒这事能成吗,咱都没干过呀。”

秦氏一股脑一个一个的问题抛给程时年,程时年根本来不及回答,只能秦氏问一句,他点一下头,其实他现在也跟做梦似的呢。

分家之后的日子,秦氏以前想都不敢想,她们能有独幢的房子,崭新的家用,还有跟城里的老东家做上生意。

“这回多亏了元卿,这方子其实也是元卿的。”

“小妹真能干,这被子的花可真好看,我只在春燕姐成亲的时候见过这么好看的背面。”春燕比程元月大三岁,去年刚从永福村嫁到外村,是程元月为数不多的好朋友之一。

程时年和程元月一人一句的夸着程元卿,秦氏更是把小闺女给抱在了怀里,可不是,他们家能有现在的光景,许多事都竟多亏了小闺女。

很快,秦氏就忘记了刚才看到那一堆家用时的心痛,她身上艰苦朴素的气息太浓,一见这么多崭新的家伙什,可心疼坏了,好在有桩生意在前,秦氏很快就将刚才的心痛忘了。

现在他们家最重要的事情是酿酒。

程元卿从车掌柜的酒楼里搬来了三十个大陶缸,一家人都是对活着急得不行的人,很快分工下来,

程时年力气大,程元月心细,他们两配合,由程时年先把陶缸先刷洗干净,程元月再在酒钢内部涂蜡,秦氏则和程元卿一起淘米。

关于酿酒的每一步,大家都不约而同的听取程元卿的意见,完全没有她的年纪小而轻视。

这一点程元卿很满意,虽然家人的性格有些传统和愚孝,甚至说是过于良善,但对待子女方面,他们并没有传统大家长的武断和轻视,反而给予孩子们充分的尊重,单这一点就比这个时代其他的父母强出多少倍去。

程元卿和秦氏配合默契的用淘米箩淘米、沥干,刚开始这几步虽然看似简单,却处处是门道,首先要除去米中残留的皮壳,在清洗上速度也不能慢,把黍米泡久了不行,泡的时间短不干净也会影响口感和视觉。

她想要尽可能的一次做出尽量“清”的清酒,这样首先从视觉上,就能和市面上的浊酒区分开,最好能得到大户人家的推崇,他们清酒的市场才算真正打开。

淘完米,程元卿就准备开始烫米和蒸米,米要一边烫一边搅拌,这是个力气活和仔细活,一家人齐上阵忙了半天也才蒸出来十五斤。

没办法,人手少,效率低,程元卿决定以后有了银子,可以把这部分活分包出去,她只掌握好最后的重要部分。

本来以为今天的酸米蒸不出来了,傍晚的时候小柳枝和东儿跟约好似的同时出现在程家门前。

“叔、婶你们这是忙什么呢?我来帮你们!”

东儿嘴甜胆大,还有点自来熟,在程家住过几天已经一口一个叔,一口一个婶子的叫的亲热,加上他年纪小模样俊,秦氏更是把他当半个儿看了。

“不用不用,让你柳枝哥哥带你旁边玩,晚些婶子给你们炖猪肉白菜!”

猪肉是之前东儿哥哥邵衍尘让东儿送来的,白菜是今天进城新买的,秦氏是个手巧的妇人,其实很会做吃食,估计程元卿也是遗传了她这点。

秦氏让他们俩闲着,程元卿却不打算放过,两个小男孩这段时间俨然成了她的小跟班一样四处跟着跑,这下听她要教他们酿酒,都兴致勃勃的学起搅米来。

劳动力增加了两个人,虽然力气有限,但是进程明显快多了。

月上枝头,大家都累得不行,秦氏手脚麻利的做了一道大锅菜——猪肉炖粉条,因为这次买了不少黍米,秦氏还特地蒸了干饭。

夹一筷子香喷喷的猪肉粉条拌在饭里,一天的疲惫都消除了,大人孩子都吃的很香,因为天晚了,小柳枝和东儿干脆就住在了程家,家里唯一的大男人程时年去给柳枝奶奶和邵衍尘报了信,等回来的时候,孩子们早都已经进入梦乡了。

第二天一大早,程元卿接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