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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希望借由死者的血与玉的结合做为灵媒,让死者的灵魂可以往返阴阳两界。

玉有灵性,越古旧的东西,邪气越重,尤其这种从坟墓里拿出来的,阴邪之气不要太重,谁知道在这一件原本普普通通的物件背后见证着怎样一段血腥的故事?

“是邪物也是灵物,”安洛摩挲着手中的玉镯,这是她第一次进墓时的收获,那年她才十岁,她运气不错,去的是战国墓,虽没进到主棺木,也没找到几个值钱的宝贝,但是在副棺木里却得到了这个,在一堆白骨的胸腔位置,那棺木主人是个二八少女,还是活埋的二八少女,血沁的玉都有辟邪作用,这个沁了两千多年的镯子更是钱都买不来的珍品,又是用少女血养的玉,最是阴邪,镇不住的会被反噬,她不怕,出了墓,用溪水淘了淘便直接带在了手腕上,那时大了些,她便当臂镯带,这一戴就是七年,玉养人,人养玉,这玉色倒是越来越润泽,整个玉镯都是血红血红的,对着阳光看,隐隐见镯内血丝脉动。

这镯子也算是救过自己好几次命,是她的救命符。

“知道你不喜欢戴古物,这些都是给你戴着玩,”从背包的软格里拿出三个布袋子递给夕颜,夕颜接过,一一打开,倒出,一对羊脂白玉,一个青白玉的印章,其他的都是老坑玻璃种的饰品,玉镯一对,项链一个,耳饰四副,观音坠两个。

“去新疆玩时,看到好些商人都在囤籽玉,想来这玉石以后是要大涨的,我闲着无聊,也跟着买了几块来玩,你知道我是喜欢古物的,这玩意拿在手上没古物手感好,你拿去玩吧,小姨再婚,我也没啥准备,明天陪我买个首饰盒,挑两样送给她当结婚礼物,”

色泽通透翠绿,无一丝杂质的极品老坑玻璃种,色白呈凝脂般含蓄光泽的羊脂白玉,被她这么随手一丢,不知情的还以为是玻璃做的呢?不过,想到小时候,她拿珍珠玛瑙给自己当弹珠玩,也就不觉得这个有多值钱了。

也没跟她客气,都收下了,懒的装回布包里,打算用绢帕包起来,就见她手快里捞起一个观音坠,“男戴观音,这两观音坠,一个送给我那新表姨夫,一个送给我的表妹婿,听说,今个是他生日,我可是专程来为他庆生的,这个坠子,是你自个送,还是我帮你送,”眨巴着眼睛,揶揄道。

夕颜一下子脸红了,有些急吼吼地问,“你怎么知道的?”

想想肯定是蟠子他们说的,“人可是为了你从青城追到江城啊,不过,要不是他们八卦,我也不知道表姨已经再婚,你们来A市了,”

“我不想跟他好,是他逼迫我的,洛洛,你教教我怎么摆脱他,”

“还有这事?说来听听,”

夕颜便将秦锦华如何逼迫她就范,逼迫她签订协议的事都说了出来,听完后,安洛笑意更深了,摸摸她的脑袋,“为什么要摆脱?颜颜,你我这样身负家传的人,趁着能玩的时候,还不好好玩玩?等长大了,想玩都没得玩了,放开胆子跟他玩吧,有表姨表姨夫在,谅他也不会做出太过分的事,就像他说的,结果不管你爱没爱上他,你都没啥损失,爱上了,就跟他嫁给他,条件是第一个孩子必须姓夕,没爱上就走人,用他一个人换这么多朋友,值了,”

虽然两人都是身负家传的人,但是她走南闯北,交心的朋友虽然不多,但是也不少,不像颜颜,她太孤单了,偏偏又最怕孤单,这样挺好。

若是旁人这么说,夕颜只当她是在说笑,可这人是安洛,夕颜有所动摇,可,“我不喜欢他,”

“我知道,你喜欢你那个东林哥?你在信中,好几次都提到他,我就知道小丫头情窦初开了,颜颜,你知道庞东林的身份么?”

“以前不知道,现在知道了,”

“我不想恶意的猜测任何人,但是那样的身份背景在一个小药铺子里一呆就是两年多,你不觉得是大材小用了么?不管什么原因,你们都不适合,”

“我知道,”夕颜表情淡淡,得知庞东林是庞文泉的儿子后,她就已经歇了心思,事实上她也没起啥心思,充其量也就是暗恋。

洛洛说的对,跟秦锦华处朋友,她其实并不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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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锦华等了一个小时,两人才姗姗下楼,安洛一改方才的风尘仆仆,短装白色运动套装配运动鞋,扎着利落的马尾辫,比之夕颜多了几分活力,能让薛蟠子等人追至古都又不远千里带回来的女孩,摸样自然长的不差,一双凤眼尤为勾人。

人多眼杂,镯子处被她用手绢打了个结,搂着一脸笑盈盈的好似出嫁新娘的夕颜走到一脸黑沉的秦锦华跟前,随手从兜里掏出一个老玻璃种的玉观音丢给他,“寿星公,生日快乐,这可是跟我们颜颜手上的玉镯从一个原石上下来的,”举着夕颜洁白的手腕将翡翠镯子呈给他看。

一听是从一个原石上下下来的,秦锦华脸色稍缓,有了笑意,“谢谢,”顺手将观音揣进兜里。

“颜颜,你刚刚那么高兴,就是因为这镯子?”汪乔问。

虽然这镯子不错,但也不至于让她兴奋成那样吧,怎么看她都不像稀罕这种东西的人。

“不是这个,是人参,洛洛跟了好久才采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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