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山跑死马,是一句古老的谚语!
它告诉我们,有的时候视觉和实际是有偏差的,此时此刻,我一边感叹着老祖宗,对生活经验高度的概括能力,一边在想发明这句话的那个兄弟,是不是也和我现在一样,几乎要累死在渴望达到的终点线上。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下午的时候,我终于走进了伯爵城堡外面的村庄。
而这个时候我开始为另一件事情犯愁,那就是我现在浑身上下的造型,彻彻底底和村庄里走来走去忙着各自活计的领民们一样肮脏。
这副熊样别说见到伯爵大人,就连城堡门口站岗的两个卫兵都不能相信我是个贵族,而且我身上没有一件可以证明我身份的东西,唯一让我和那些农民们区别开来的特征就是我修剪整齐的金色胡须,可是我总不能指着胡子站在城堡门口喊:“快看我整齐的胡须,我是兰迪骑士老爷!”
守卫的士兵很有可能会脱了裤子指着自己下面说道:“哈,我修剪得也蛮整齐……”
左思右想也不得良策的我,只好选择了最笨的办法。
坐在城堡门口不远的地方傻等,我相信傻人有傻福,总会有个我认识的人从门口经过,哪怕是那几只发情期的贵族母兽,只要能带我进去,贞操什么的就当捐给狗了。
所谓天无绝人之路,我强忍着愤怒,第无数次为那些吆五喝六进出城堡的狗腿子侍从们闪开道路。
最终一个熟悉的声音飘进我的耳朵,遗憾的是并不是莺声倩语,而是汉斯扯着破锣嗓子在给旁边的人吹牛:
“当时我就跟在我们老爷身后,那场面血腥极了,如果是你可能早就被那个怪兽生吞活剥了,要不是我一直保护他的侧翼,我们老爷根本没办法神贯注的屠龙。”
现在我确定,牛皮先吹出去不管能不能飞起来,这风格绝对是我的二傻子跟班。
我起身一看,汉斯拎着一个装着大麦酒的破陶罐,歪歪斜斜地靠在一个人身上,喝得通红的脸上泛着油光,正在眉飞色舞的给那个看穿着,应该是伯爵城堡小丑的家伙搭话,对方一脸的崇敬和羡慕,显然让汉斯很受用,更加肆无忌惮的信口开河。
“汉斯!”TMD终于让我堵着了,我冲到他面前喊道。
汉斯费力的睁了睁惺忪的醉眼,粗重的呼吸喷了我一脸难闻的酒气:“你这个贱民,竟敢挡住我的去路!”
说着他就要抬脚踹我,不过喝多之后让他头重脚轻,根本掌握不好平衡,踉踉跄跄的又摔到一边。
“混蛋!”
这回我是真的怒了,你的骑士老爷这两天受尽了侮辱和虐待,好不容易拨得云开见日明了,你个狗奴才也敢骑在我头上撒野。
我虽然又累又饿,不过抡起膀子狠狠地给你一巴掌还是做得到的,攒满了怒气值给你放个嚎呦跟。
汉斯被扇的一屁股坐在地上,小丑看到情况不妙一溜烟跑没了,周围的农民都惊讶的看着一个下贱的农奴,竟敢当众掌掴贵族侍从,一个个幸灾乐祸的聚拢看热闹,城门口的卫兵也被这边乱哄哄的人群吸引,拎着长矛走过来。
“看我怎么收拾你!”
汉斯左右一看丢了场子,更加恼羞成怒,手忙脚乱的爬起来准备还手,结果举起的手生生的停在了半空。
“兰迪老爷!怎么是你!”
“狗奴才!快带我进去,我要面见伯爵大人!”
汉斯拨开已经围得水泄不通的领民,点头哈腰的带着我进入城堡,现在说什么都晚了,心里估计还在惴惴不安的想着我之后会对他的惩罚。
虽然我强烈要求先洗个热水澡,不过城堡的侍从很遗憾的表示,就连伯爵大人也没有这个待遇,因为洗澡是不健康和有失贵族身份的,而且水是不洁的。
最后我实在没办法,只能用还漂着去年投河自尽蜻蜓尸体的凉水擦拭了下身体,虽然侍从们细心的伺候我换上一套符合身份的衣服,并扑了厚厚的香粉,可我还是对糟烂中世纪的怨气却越来越重。
来到城堡的大厅里,众人正在等我,伯爵大人高高的坐在中间,把自己堆叠的肥肉埋在椅子里,那个布鲁诺竟然也在,并且还俏皮的冲我眨了眨眼睛,弄得好像我跟他有一腿似的。
“我们的英雄,战无不胜的勇者兰迪,如果不是你的侍从亲自向我指认,我真的不敢相信刚刚走进我城堡的那个人就是你!”
老伯爵纵欲过度的蒜头鼻耸了耸道:“快来给我们讲讲,到底是什么不公正的遭遇找上了你,我最善战的骑士?”
老头这话说的敞亮,我单膝跪地行了一礼道:“永恒的基督和帝国为证,作为您的鹰犬,我一直小心翼翼的经营自己的领地,履行一位封臣和高贵骑士的职责。就在几天前,我刚刚在森林里从法国佬手中救出您身边的这位布鲁诺先生,并且派人护送到了您这里。”
我指了指坐在伯爵身边的布鲁诺,后者点头微笑,算是证实了我说的话。
“可是谁曾想到,那帮该死的法国佬,他们竟然纠集队伍越界报复,带兵包围了我的领地,在奋力一战之后,您知道的,我的木质城寨根本难以抵挡大部队的包围战,在对方保证不杀害领民的情况下我选择了放下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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