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城是大秦二十六城里排的上的大城,高耸的城墙上寒光凌冽,身着重甲的卫兵来回的走动着。
大秦建国已经三百年了,前朝先王是少有的明君,十七岁登基,在位的四十年里大秦风调雨顺,百姓安居乐业,先王兢兢业业的把大秦治理成了中原六国里最富裕的一个,并把这个盛世留给了他的长子,当朝秦王赢烈。
赢烈果然也不负先王所盼,把大秦推向了一个新的高度,而赢烈的野心又岂是先王所能想象的。秦历336年,赢烈奇兵突袭接壤的齐国,连拿三城大军止步于齐国都城三水,至此六国乱战一触即发。
今天的福安城比之往常戒备更加森严,城墙上和城门口的守军足足多了一倍有余。
不知道什么时候,城外走来了一个蓬头垢面,衣衫褴褛的小乞丐。
楚离看着眼前数十米高的城墙,正中央福安城三个大字透露着无尽的恢弘磅礴。这是楚离第一次离开明溪镇,只感觉眼前的城池仿佛一头沉睡的巨兽,心里的敬畏让他饥肠辘辘的身体更显岣嵝。
“你,把你包裹打开看看。”“你,停车,把帘子打开。”城门口吆喝声不断,容得下四马并驰大门此时竟显得有些拥挤。
楚离混在人群里,看着来回走动的卫兵,看着他们身上印着大秦官印的银白盔甲,细密的纹路从肩甲蔓延到护膝,据说这些纹路是流血用的,当血溅在盔甲上时,便会沿着纹路流到脚下,被血冲刷过次数越多的盔甲,越是锃亮。听说当朝征西大将军最喜屠城,每当他披甲出征时,银光能照亮半边天!
楚离很紧张,因为他听说有些城池是不允许乞丐进入的,如他这脏乱的行头和乞丐又有什么区别。
索性或许福安城是座大城,但离大秦都城玄京路途遥远,是以管制的并不严格,守城的士兵只是看了一眼楚离,便把他放了进去,毕竟一个小小的乞丐,别说包裹了,简直就是衣不蔽体,若谁说他身藏兵器,那多半会被当成疯子对待。
可是小乞丐的身上确确实实的是有一把兵器,准确的说是一把短刃,一把三寸有余的小匕首,被楚离贴身藏在胸口。
这是楚安的刀,楚离知道他的父亲总喜欢把它藏在袖子里,贴身放着,不断的摩挲。楚离醒来的时候这把匕首就躺在他的手旁,一伸手就能触碰到的地方。
也不知道为什么,楚离自从八岁起第一次看见它的时候,就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就好像那本就是属于自己的东西。奈何楚家父子间像是有着血海深仇般,就连正常的交流都比较困难,楚离更别说提出这种“非分”的要求了。
匕首不是很长,也没有繁琐的花纹,就是普普通通的一把匕首,弯的像山羊的角。若说唯一非凡的地方,大概便是他非金非玉的材质了,入手极轻,却极坚韧,刃口有些钝,残留着一些干涸的血迹。
楚离把匕首贴身放着,一是因为那种莫名的熟悉感,二来也能有种自保的心安,或许也有些一直渴求的东西终于得到的满足感。
人就是这样,当一直以来渴求的东西终于得到时,那种满足感甚至超过了东西本身,秦王也是如此。
此刻的秦王正把他已经蹙了整整一天的眉毛轻轻舒展开,合上了眼前的匣子,阴暗的密室里空无一人,他却仿佛对着空气说话般,“说罢,想要本王给你什么赏赐。”
楚离感觉自己有些晕眩,他这一辈子见过的人也没有他在城门口这儿见得多。迷迷糊糊的进了城,随即便被眼前的事物惊的半晌也没清醒过来。十数米高的楼台比比皆是,飞檐斗拱,雕梁画柱,路两旁各式商铺,拥挤的人群。
楚离不知晓玄京是怎么一个样子,但在现在这个时刻,他真真正正的被震撼到了。
楚离没敢走在最中央的官道上,他感觉自己和这个城池格格不入,无论是衣着还是身份。
其实楚离心中是这么想的,等自己找到了阿娘,定要让她带着自己来这城里好好的耍一耍。这样想着,是以他心里不仅不沮丧,反倒是有些欢快,感觉自己总算是见过了一次市面,回去了可要向自己的那群朋友们好好显摆显摆,特别是王屠夫家的闺女儿,谁让她总也瞧不起自己。
一想到王屠夫家的闺女,少年心里不免有些漾漾,那可是他们镇上最漂亮的丫头嘞,虽说比不上自己娘亲,但也是众多少年争相追捧的可人儿。
忽的一声娇叱,“你这厮真是好生无礼,唐突了别人也不知与人说声抱歉么?”楚离这才察觉软香在怀,一惊连忙退后三五步,才发现自己是走神的时候碰着别人了,赶忙先施辑做歉,然后才敢偷偷的抬眼看向眼前人。
刘蕊儿是东城区天宴楼大东家的女儿。福安城自中心都督府为界,东南西北四个城区,而天宴楼是东城区几十家酒肆里规模最大的,也是这福安城里最大的一家。天宴楼的大东家也被称为百两大东家,据传他每日赚的银子达数百两之多。
身为百两大东家的宝贝闺女,可想而知刘蕊儿自小便受到了多少人的觊觎,毕竟哪个幸运儿得到了大小姐的芳心,就相当于得到了半个天宴楼,更何况刘蕊儿年纪不大更是出落了个玲珑的美人胚子。若说这福安城里最引人瞩目的年轻人,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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