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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军队已经集结完毕,包括激流堡、亚眠、达纳苏斯,以及来自中央行省的三位领主的部队,达纳苏斯领主作为统帅,成功在阿拉希王国贫瘠的边境上,拼凑出来了一支三千人的军队,其中包括三五十名骑兵,全部配备有马匹及冲锋所用的长矛,骑兵们训练良好,一直以来都是战争的主力。

为了保护激流堡的安全,达纳苏斯领主留守了数百人,用来防守城镇,防止奥特兰克人派出奇兵偷袭。这是个稳妥的策略,激流堡伯爵十分赞同。

眼下,包括达纳苏斯、亚眠和激流堡在内,所有的领主都跟随着这支军队,通过个人魅力和国王的授权的威仪,达纳苏斯伯爵使这些领主们相信,只有自己亲自在场,才能激励起来士兵更强大的战斗力。

无疑,指挥者亲临战阵能够提升士气,但在某些时刻,譬如战况不妙,领主们想要转身逃离却又被己方士兵发现时,那么可能等待军队的就是一场溃败了。

这支军队排列成古老的条形阵列,全速行军。尊贵的领主同他们的武装侍从、以及载着给养和器械的马车,被安排在军列最核心处;在他们的外围,则是大队的普通步兵,这些士兵以各自所效命的领主为单位,跟随着旗帜行军,由一些指挥官所率领。

能够快速机动的骑兵,则被安排在阵列前锋及末尾,以便于在紧急时刻,例如敌军来袭时,迅捷做出反应,进行战术攻击或是向军队后方传递指令。

除了军团主力之外,还有大量的游骑兵被派往在军队行进方向的前面,他们配备有快马和轻型武器,用来侦查敌人的动向,以及临近的地形地势。大多数游侠训练有素,他们目光锐利,手持轻弓,八百里开外就能射爆奥特兰克人的狗头。

处于核心位置的诸领主们神色泰然,他们早已拟定好了计划,从激流堡出发,首先行军至更靠近边境的毒堡,并在这座由激流堡领主的附庸所控制的壁垒中稍事休整,得到关于奥特兰克人的最新动向之后,再继续向前进军,搜寻奥特兰克人的踪迹,并寻求与之决战。

领主们稳如泰山,但作为一个不值一提,只能被动听命于人的小小士兵,摩恩对于即将到来的未知怀有极大的恐惧和不安。

本书的主角此刻被安排在军列前锋,就在骑着高头大马耀武扬威的骑兵之后。在武器方面,摩恩和他的征召兵兄弟们人手一根长矛,而个人穿着的护具则是各异,有罩衣、锁链甲、皮甲,还有干脆什么都不穿,靠叠敏捷闪避的大佬。

由于军备不足,像摩恩这种最垃圾的,被匆匆征召而来,并未接受过多少训练的征召兵,自然分不到什么好武器,他们用的东西都是些破烂,有的武器比使用者年龄还大,威力自然也强不到哪里去,很多长矛的矛尖已经钝化,刺击配备有护甲的人,也许只会让对方不痛不痒。

但这已经是仅有的装备了,摩恩叹了口气,知道自己别无选择。他的武器正是那把岑树矛,除此之外,摩恩还拿到了一面橡木盾牌——上面满是锋利的刮痕,随手一碰都会散落木屑,看起来随时都会裂成两半,明显是久经战阵的老武器了。

摩恩将长矛背在身后,盾牌拿在手中,同时祈祷盾牌不会在战斗中突然裂成两半。

在护甲方面,摩恩依旧穿着那件褐色的二手罩衣,上面绘有雄鹰与铁拳的标志,能够表明他的身份,也许在战场上不会被友军误伤。而在罩衣下面,摩恩身着一套简易皮甲,它多少能够保护自己脆弱的上身——虽然防御力十分有限,仅能稍稍抵挡,但有护甲穿在身上,自然比没有强。

摩恩没有头盔戴,所以他很羡慕那些有头盔的人,由于即将上战场,摩恩自然希望自己的装备越多越好,这样就能提供更好的防御力,使得自己不会那么轻易死掉。

头盔在全部护具里异常重要,摩恩听那些打过仗的人说,头盔不仅能抵御敌人的箭矢,还能够在近战中发挥用处,阻挡那些劈砍向你头颅的攻击。

摩恩想要一个头盔,但眼前没人会给他,摩恩想了想,也许等到开战后,他可以从死人尸体上捡一个头盔用。

说到战争,摩恩显得一阵迷茫,在他身边,是人头攒动的行进中的军队,放眼望去,四处全是手持武器的战士,一些士兵边走边交谈,但更多的人则是在沉默中行军,摩恩耳边只能传来沉闷的嘈杂声。

“真正的战争,究竟是什么样的?当真正的杀伐开始,同类之间血流成河时,我又会做何感想?”

摩恩询问自己,但并没有答案,他从未经历过战争,在现代没有,更别提是中古世纪的战争。也许,他离战争最近的时刻,就是在电脑上玩战争策略类游戏的时候,例如骑砍、全战之类的........

然而游戏终究是游戏,和现实始终存在差距。在游戏里,他是统御全军的君主,高高在上,能够自如地控制所有人。

而在现实,摩恩只是个倒霉的穿越者,是达纳苏斯伯爵军队中最普通的一名征召兵,他的职责就是替领主们卖命,尽可能的杀人,杀奥特兰克人,用自己的血,来换取胜利。

“现实可真是艹蛋!如果可以的话,我只想活在梦中。“

摩恩垂头丧气地摇头,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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