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下对吧……那个杂种居然敢派人过来,我要让他知道,我可不是能任人在头上撒尿的,给我把他抓起来。”
“噢噢噢……”
一群人鬼叫着,在埃迪“等等”的呼喊声中,硬是把他抓住,然后从报废的设备下拖出自制的十字架,也不顾埃迪的解释,把其整个人用铁链绑在十字架上。
“哈哈哈。”
狂笑看着狼狈不堪的埃迪,这些人开始建议如何折磨他。
“我有个办法,把他的手指部砍下来,然后用盒子装好送给莫克那个杂种,绝对能让那杂种恶心一周的时间。”
“手指有什么恶心的?把他脑袋砍下来送过去吧。”
建议的人太多,吵得首领有些烦恼,大喝道:“部都给我闭嘴!”
周围人立即安静下来,望着首领看他有什么想法。
“你们这些垃圾,简直想丢我们的脸吗?这种事情莫克十三岁时就开始玩了,真像你们那样做,那杂种会直接被你们的愚蠢行为笑死。”
“所以得找个新的玩法。”
首领狞笑地舔了舔嘴唇,“把他的大腿砍下来,烤熟了然后送去,这里谁的烘烤技术最好?”
“我来吧。”
那烟熏妆极为浓厚的女人,兴趣满满地自我推荐。
“好,那就交给你了,不好吃的话你这**就别想下床了。”
旁若无人的血腥对话,可见这批人平时没少做这般事情,其实一听到他们说起莫克这个人名,埃迪脸色就苍白了几分,莫克是附近社区的大毒枭,掌控了肥水最厚的几条街,据说连警察都拿他没有办法。能与毒枭作对的势力,还能活得好好的,怎么看他都要倒大霉了。
听到首领的话,周围人欢呼起来,似乎这种残忍血腥的事情对他们而言非常有趣,有的人甚至争抢谁来砍下埃迪的大腿。
“叮叮……”
“嗯?”
掉落在地上的手机倏然发出动静,惹得众人把视线从埃迪身上偏移过去,转而集中在后面的水泥地上。
女人好奇地捡起手机,看了看,然后递给首领。
“aeyoueady?”
屏幕上的一行字让这浑身布满刺青的白人大汉摸不着头脑,反手握持手机对准埃迪:“这是你的手机?”
“哦,NO!”有书友说小时代,这是什么鬼?难道要主角去拿杨幂的鞋和袜子吗?求各位别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