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李清远是个识货的,将何晓雪的灵魂好好培养,每天施以香火功德什么的,要不到几年,就能将她练成鬼仙,到时候虽然说实力不见得有多少提高,但是却可以逢凶化吉驱灾辟邪,对于修炼中人来说,实在是难得的异宝。
只可惜,落到了李清远这么个门外汉手里,那血雾乃是厉鬼所化,虽说厉鬼元神已灭,可是残念仍在,这次和何晓雪的灵魂一起被收入了天数之中,自然会侵蚀何晓雪的灵魂纯度,使得她这辈子鬼仙无望。
不知道自己已经干了件多大的蠢事,他志得意满的将经书收进怀中,摇晃着脑袋就溜了出去。
何晓雪有些目瞪口呆的看着面前的场景,她怎么也想不到,那个看起来就像是个屌丝的家伙,竟然还有如此大的本事。
在她面前,白茫茫一片空荡荡的,上不着天下不挨地,整个天地间仿佛只有她一个人存在,而在她的四周,一丝丝白色的雾气正慢悠悠的向她身上汇聚。
虽然不知道这些白色的雾气到底是什么,但是何晓雪却能清晰的感觉到自己越来越有精神和活力,毕竟她作为新生灵魂,如果没有这些生气的补充,至少三两天就要消散,现在有了李清远这几天积攒下来的补给,好歹能多撑个十天半个月。
‘没想到他竟然有这个本事!’
固然她心中对李清远还有些不满意,可是想想,自己都已经变成鬼了,除了那个男人外好像也没有任何其他人能看得到自己,除了跟着他以外,貌似也没有其他出路了。
‘只是生前我好像对他挺不客气的,也不知道他会不会记仇啊!’
何晓雪有些后悔,话说你都有这么大本事,能通灵鬼魂,怎么也不早说啊!
她自幼就被教育要洁身自爱,毕竟何家只不过是小门小户,如果真的在外面被人沾了便宜也找不到个说理的地方,所以这些年来何晓雪对于挑选男朋友这方面可谓是谨言慎行,对于挑选另一半,可以说是费劲了脑力。
现在这世道,学得好不如长得好,长得好不如嫁得好,嫁得好不如生得好。
广南大学虽然也能算得上省内重点,可是就算毕业出来撑死也就五六千一个月,相对均价已经达到了小两万的房价来说,无异于是杯水车薪。
她父母都只是工薪阶层,能够将这么一个女儿培养成人已经算是倾其所有,想要进一步的发展,只能靠她自己努力了。
所以当初李清远对她表白的时候,她才会一口回绝的那么干脆,连半分余地都没留。
毕竟当时的李清远,无论从任何方面来说,都没有达到她的标准,何晓雪可不愿意自己跟这个男生产生一星半点的纠葛。
只是无论如何她也没想到,那个看起来一无是处的男生,竟然还有着这般本事,要是早知道这点,说不定她也就同意了。
说她现实也好,说她拜金也罢,反正路是自己走下去的,随别人怎么说。
何晓雪正在这里胡思乱想,却没有注意到,本来只是纯白无暇的烟雾,已经带上了淡淡的血色,正在慢慢的侵蚀她的身体。
“我得意的笑,我得意的笑,笑看红尘醉逍遥!我得意的笑,我得意的笑,笑看红尘人不老。”
李清远哼着自己乱改编的小曲,一步三蹦的回到了自己的病房,沿途无数吃瓜群众目瞪口呆的看着他,部张大了嘴巴感觉有些不可思议。
“啧啧,真是可怜,好好的孩子,硬是疯了!”
第一人民医院虽说每天来来回回的人也不少,可是说到底也不过百十来亩大小,再加上在这里长期住院的都是些闲的快发霉了的,有什么风吹草动,立刻就能洒满人间。
早上因为医院的问题出了一起恶性医疗事故,这可是大新闻,还没轮到吃午饭的时候,小道消息就已经流传到了大街上,而作为后期闹剧的主人公之一,李清远现在也被广大群众所熟知了。
可怜啊!
这孩子。
据说死掉的那小姑娘,他可是爱的如痴如醉,甚至都不惜写血书以示忠诚,为了那小姑娘都自杀了四五回,这次住院也是因为服了过量的安眠药。论起痴心来,真的比那些电视里演的狗血剧还要狗血的多啊!
可是谁能料到,那小姑娘早上竟然死掉了,结果导致这孩子,你看看,现在都有些神经了。
李清远可不知道四周所有人都已经用看神经病的眼神在注视他,美滋滋的回到了自己的病房,将房门关好,盘腿坐在床上,这才将《阴阳鬼书》拿了出来。
顺着纹路慢慢的用手指轻描,这些天里他已经做过不少次了,按理来说已经是轻车熟路,可是这一次,却明显的感觉到一股束缚感。
‘莫非这灵魂等级越高,召唤的难度越大?’
他在心中默想,毕竟现在这个社会,信息太过发达,虽说是完的门外汉,可是好歹最基本的一些东西,还是可以查到的。
如果说以前那些普通的白雾等级只有一的话,那么鬼面的等级至少就是十,而刚才何晓雪的灵魂虽然是刚刚诞生,但是起码也要是个三四级才对,现在召唤何晓雪的灵魂,比起召唤白雾要费力,那也是应该的。
越往后,就越能感觉到手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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