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餐还挺丰盛,大姑姑这次过来,带来了不少禹城的特产。其中就一种食物,叫做糯米团子,是用糯米做的,中间包的胡萝卜跟肉,还有辣椒和榨菜。
陆瑟最爱吃这个,煎着吃,蒸着吃味道都很好。
陆瑟忍不住夹了一个糯米团子到自己的菜碟里,苏慧丽看见了,就对她说:“娇娇,你能吃这个吗?晚上吃这个,怕是不消化吧。”
陆瑟摆摆手,“没事,太久没吃这个了,我想吃嘛。”
闻言,盛爸爸便奇怪地说道:“你以前不是最讨厌吃糯米的嘛。”
陆瑟暗道糟糕。
苏慧丽则为陆瑟解释:“她以前不吃这个,是怕胖,毕竟要跳舞嘛。”苏慧丽朝陆瑟慈爱一笑,对她说:“吃一点吧,没事。”
苏慧丽现在是特别宠陆瑟,只要女儿活着,她想吃山珍海味,苏慧丽都会想尽办法去为她弄。
奇怪的是,小叔竟然也夹了一个糯米团子。
见状,盛爷爷就问他:“修炀,你也喜欢吃这个?”
盛修炀嗯了一声。
糯米团子在禹城是很常见的街边小食,胡家家庭好,是不碰这些食物的。胡修炀第一次吃这个,是因为陆瑟喜欢。
陆瑟是女演员,平时是很注重饮食的。有一回陆瑟感冒了要停工休息几天,她没胃口,本就纤细的她一生病就更瘦了。
仿佛风一吹,她就能扶摇直上九千里。
胡修炀看不下去了,就问她有没有什么想吃的食物。陆瑟想了想,忽然从床上爬起来,拽着他的胳膊撒娇,说要吃糯米团子。
陆瑟要什么,胡修炀一向是有求必应。
在那段爱情里,胡修炀的角色有些复杂。他既是陆瑟的男友,也是哥哥,也像是父亲。对陆瑟,胡修炀是真的很宠。
胡修炀让管家去买了三个糯米团子,陆瑟一口气吃了两个,胡修炀吃了一个。味道,说不上有多好吃,但因为陆瑟喜欢,胡修炀也能忍受。
后来,那个人不在了,她曾经爱吃的东西,都成了胡修炀赖以生存的必需品。
用筷子将糯米团子分成两瓣,胡修炀发现他这个糯米团子里面包的是榨菜胡萝卜和肉丁,这是陆瑟最喜欢吃的口味。
他耳旁,忽然响起盛天娇遗憾的声音:“哎,是豆腐干肉丁团子。”
“不喜欢么?”段佳佳问。
陆瑟摇头,“我喜欢吃胡萝卜榨菜肉丁团子。”
段佳佳则说:“这次带的糯米团子里面,几乎都是豆腐干肉丁团子,外公喜欢嘛。你早说你喜欢,我就多带些了。”
陆瑟遗憾极了。
她注意到小叔盘子里的团子,正是一个胡萝卜的。陆瑟嘴馋,特别想吃,但又不好意思跟小叔要。
这时,小叔忽然抬起头朝陆瑟看了过来。
“菜碟给我。”小叔说。
陆瑟愣了愣,然后笑眯眯地端起盘子,伸到小叔的面前。小叔把自己面前的团子放到陆瑟的盘子里面,又把她那个夹到自己盘子里面。
陆瑟拿回盘子,甜甜地说:“谢谢小叔。”
盛修炀嗯了一声,就低头斯文优雅地吃了起来。
陆瑟夹开糯米团子,特别挑剔,她先吃胡萝卜,再吃榨菜,然后才吃肉丁。注意到她的吃法,大姑姑就笑话她:“吃个团子还分三步骤呢?”
陆瑟说:“我习惯把最好吃的,留在最后。”以前家里穷,每次坐了好吃的,她和哥都会先吃别的,最后吃那盘好吃的。
听到这话,盛修炀又抬头盯着陆瑟看,眼神里装满了探究和疑虑之色。
陆瑟在低头吃东西,并没有注意到盛修炀的反应。
低下头,盛修炀望着自己盘子里的糯米团子。一瞬间,他想到了许多事,他并非真正的盛修炀,他是胡修炀。
20年前,孤儿院的院长带着一群小朋友去郊外玩的时候,在一条马路边上,突然有一辆醉驾的小轿车朝小朋友们冲了过来。
那一场车祸,让孤儿院当场失去了7个小朋友。而盛修炀也重伤昏迷不醒,他在医院被抢救回来,只是再醒来时,他就不是盛修炀,而是胡修炀了。
那时候,盛修炀并不叫盛修炀,他叫张辉,姓随了院长。张辉的生母是个未成年,生下他后,就因为抑郁严重,跳楼自杀了。
留下一个小孩子,被善良的院长带走。
也是那场车祸,让人注意到了孤儿院的存在。胡修炀醒来,就遇到盛老爷子来领养孩子,盛老爷子一眼就挑中了他。
那之后,他便随了盛家姓,名字,还是记忆中的那个名字。
重生后,胡修炀成了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孩子,他被盛老爷子送到国外去读书,一个人在异国他乡,一切重来。
后来买了人生中第一台电脑,胡修炀第一时间申请了一个邮箱,取名‘Rebirth.’,用邮件箱的方式,跟胡修宇联络。
胡修宇有一个交了十年左右的邮箱网友,但他并不知道那个人就是他的哥哥。
因为陆瑟,这些年里,胡修炀再也不敢踏上禹城的土地。
刚才听到盛天娇说她吃东西喜欢把好吃的留到最后,胡修炀不免产生了一种她也许就是陆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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