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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人不可貌相,麦麦这孩子看上去木讷,设计出来的内衣真是精彩绝伦,看来天分这玩意儿真是说不准,就像她原来玩斯诺克,都说她傻不拉几,玩上手了,几个人玩得赢她?

关键是麦麦和她也挺投缘,她拿出来的这套,元小春也很满意,能将保守与神秘感结合得如此好,凭细腻的线条设计与版型处理了。

像小出说的,是金子总会发亮,麦麦这次被“维秘”看中,为她在大中华地区安排如此盛大的一次展示秀,且,充分尊重她的意愿,无论从场地设计还是模特选择,十足展示她的才华与个性,也只有像“维秘”这样的大咖品牌有如此魄力与伯乐品质了。

元小春到底不是专业,也算刻苦,日夜训练台步,除了上班,人几乎就在镜子跟前走了。赚点钱哪能那么容易。

经过“维秘”的高层最后决定,尽管元小春悟性不错,加班加点的专业训练,但是毕竟担当“主模”还有距离。元小春充分理解,就算“辅模”她也得走好啊!几周下来,赚钱倒在次要了,和这些时尚圈的人摸爬滚打这段时间,真叫元小春见识了浮华背后的艰辛与付出,每个人的工作态度都那样认真敬业,逼着你不得不优秀,更优秀!

正式首秀这天,因为走排不下百遍了,元小春倒也不紧张。主要是还戴着面具,奢丽下遮掩了一切真实,也更便于她放开自己,将这段时间所学施展出来。

宾客满棚,灯一暗下来,你也见不到谁是时尚大咖谁是爱赶热闹的权势大咖。

该元小春上场了,

她和所有模特一样,梳着珍珠麻花辫。这种发型从正面看很简洁,背面却是一片热闹欢腾的景象。及腰的长发被编成一股大麻花辫(仔细看可以发现其实不是简单的麻花辫),而辫子上面被颗颗晶莹剔透的珍珠还有浪漫的绸缎作为点缀,很是少女。

面目上的天使面具,背后甩啊甩的大麻花辫儿,加上健美的小腹,匀称的大长腿……啧啧,所幸元小春驾驭高跟鞋也是游刃有余,随着音乐节奏的前卫“踢步走”经过多日的专业训练,那也是俏艳自信。元小春漂亮就在她那张小嘴儿上,抹上唇彩,浅浅的笑意,却甜腻得如玫瑰花儿般迷人……

元小出在下面看了是激动不已的!她姐的美貌只那么轻轻一点拨就能出大惊大艳之效果,只是平常元小春太随性生活了,随意而安也就缺少对生活的那么一点点激越与好胜……

是金子总会发亮,被她迷住的何止她的亲妹妹。

先讲一个司马迁在《史记》里讲过的一个小故事吧,此刻如出一辙的剧情更有利于我们来揣度这个叫黄满堂的“佞臣”心思。

那年,楚平王要为自己的儿子娶一门媳妇,选中的姑娘在秦国,于是就派出一名叫费无忌的大夫前去迎娶。费无忌看到姑娘长得极其漂亮,眼睛一转,就开始在半道上动脑筋了。

这里稍加打断一下,与您们一同猜测一下他动的是什么脑筋,这会有助于我们理解小人的行径。

看到漂亮姑娘,估计会在太子那里得宠,于是一路上百般奉承,以求留个好印象。这种脑筋,虽不高尚却也不邪恶,属于寻常世俗心态,不足为奇,算不得小人;看到漂亮姑娘,想入非非,企图有所沾染,暗结某种私情。这种脑筋,竟敢把一国的太子当作情敌,简直胆大妄为。但如果付诸实施,倒也是人生的大手笔,为了情玉无视生命,即便荒唐也不是小人所为。

费无忌动的脑筋完不同,他认为如此漂亮的姑娘应该献给正当权的楚平王!

尽管太子娶亲的事已经国人皆知,尽管迎娶的车队已经逼近国都,尽管楚王宫里的仪式已经准备妥当,费无忌还是骑了一匹快马,抢先直奔王宫。他对楚平王描述了秦国姑娘的美貌,说反正太子此刻与这位姑娘尚未见面,大王何不先娶了她,以后再为太子找一门好的呢?楚平王好色,被费无忌说动了心,但又觉得事关国家社稷的形象和传承,必须小心从事,就重重拜托费无忌一手操办。三下两下,这位原想来做太子妃的姑娘,转眼成了公公楚平王的妃子。

是的,此时黄满堂的差事和费无忌的差不多,都是为某位大土豪谋“亲”,这家老子觉得儿子搞科研的太木讷,准备寻个超级大美女“启发”一下儿子,好吧,说白了,寻个高档玩意儿。

黄满堂一见元小春,惊艳了!心动了!确切说,小人心,动了……和费无忌一个心思:不如直接献给大土豪岂不更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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